严重脑损伤后遗症
新冠疫苗副作用及后遗症
一、新冠疫苗安全吗
一般情况下,疫苗要经过 “临床前试验 —Ⅰ期 — Ⅱ 期 — Ⅲ 期临床试验” 这几个阶段,才能申请上市。
我国新冠疫苗目前尚未完成 Ⅲ 期临床试验,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国内现在有 4 款疫苗已获得紧急使用授权,给医务人员、海关等特定人群使用。
至于新冠疫苗的安全性,大家不用太担心!
二、新冠疫苗副作用和后遗症
截至目前,我国新冠疫苗已接种 6 万多人,均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有些一般的不良反应,也是属于疫苗接种之后的正常现象。
比如接种部位红肿、硬块、低烧,这些症状都是正常的,一般两三天会自行缓解,不需要特殊处理。
因此,关于新冠疫苗的安全性,我们老百姓也大可放心。
市场上的保险产品太多了,很多人不知道哪些产品适合自己。每月初,我们都会更新一次榜单,里边都是市面上最有性价比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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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车险投诉依然严重
随着保险的不断发展,保险投诉也越来越多,尤其是车险,在一季度的投诉量非常严重。但总体来说,保险公司的办结率还是不错的。日前,中国保监会对今年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予以通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总量5439件....日前,中国保监会对今年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予以通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总量5439件,同比下降9.11%,反映有效投诉事项5599个,同比下降11.65%。其中,实际办结5245件,办结率达96.43%,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总计9435.49万元。
新增“万张保单投诉量”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保监会机关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财产险公司的投诉2463件,占有效投诉总量的45.28%。其中,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分别因接到投诉556件、440件、316件占据前三位。而投诉量居前10位的财产险公司的投诉量总和就占财产险公司投诉总量的77.79%。
与此同时,一季度中国保监会机关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投诉2962件,占有效投诉总量的54.46%。其中,投诉量居前三位的人身险公司依次为中国人寿[-1.26% 资金 研报](594件)、平安寿险(410件)、泰康人寿(365件)。而投诉量居前10位的人身险公司投诉量总和占人身险公司投诉总量的81.84%。
值得关注的是,早前在此次保监会公布的投诉情况通报中,新增的“千张保单投诉量”指标被变更为“万张保单投诉量”。
根据这一指标,一季度财产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平均值为0.04件/万张,有46家财产险公司高于平均值;人身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平均值则为0.04件/万张,有47家人身险公司高于平均值。其中,万张保单投诉量居前3位的财产险与人身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信保(2.25件/万张)、众诚保险(1.38件/万张)、利宝保险(1.15件/万张);以及交银康联 (1.26件/万张)、平安健康(1.00件/万张)、中航三星(0.63件/万张)。
网销产品保险责任引争议
从不同险种来看,笔者梳理发现,财产险中,车险投诉依然占据了绝大半壁江山,合计2129件,占投诉总额的38.02%。其中商业车险投诉1225件,占比21.88%。人身险中,分红险则依然是重灾区,一季度接到有关投诉1399件,在所有投诉中占比24.99%。
总体来看,一季度保监会接收的投诉中,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以及涉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问题依然较为集中,分别占投诉事项总量的79.59%与19.99%;此外,涉及中介机构合同纠纷类投诉以及涉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类投诉合计为0.43%。
在2379个涉及财产险的投诉中,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2235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142个;保险中介合同纠纷类投诉2个。财产险理赔/给付纠纷和承保纠纷类投诉较多,理赔/给付纠纷1718个,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76.87%;承保纠纷401个,占比17.94%。
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集中在车险理赔过程保险责任认定争议、定损金额争议,拖延理赔;电销扰民(如消费者明确拒绝后仍继续拨打),销售人员服务态度差;电销渠道保单、发票送达不及时,赠送礼品不兑现、质量差。
而人身险涉及销售误导、退保纠纷、承保纠纷类投诉较多。其中涉嫌销售误导投诉775个,占977个违法违规投诉的79.32%;退保纠纷808个,占 2221个合同纠纷投诉的36.38%;承保纠纷620个,占合同纠纷投诉的27.92%。
销售过程采取欺骗或隐瞒方式误导消费者;因分红险产品收益不符合预期要求退保;健康险、疾病险保险责任争议、索赔材料繁琐;电销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承保,保单、发票送达不及时;网销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网上提出的理赔、退保申请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则成为被“诟病”的重点区域。
消费者的投诉量反映出了保险公司的服务情况,因此要想有效减少投诉量,不仅要在产品上下功夫,更要在服务上下功夫。
车险变相降价现象依然严重
眼下,正是险企冲击开门红业绩的关键时期。产险公司也是如此。部分险企为了在短时间内冲高业绩,“拉关系”、“送礼品”等手段又再次登上舞台。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变相降价的恶性竞争行为,最终可能让整个行业受伤害。因此,监管的关键环节在于如何遏制变相降价的恶性竞争。
据消费者程先生介绍,其家用汽车临近续保期,近日其接到投保的某大型财险公司的续保电话,经过计算,程先生投保的车险总保费为4000多元,对方承诺,如果他近期在该公司续保,就赠送两张面额为500元的某电商平台购物卡。“这个优惠力度让我感到惊讶,虽然作为消费者感觉很划算,但也不由得感到这个行业的竞争是多么惨烈。”程先生表示。
很显然,该险企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的规定,承诺赠送合同之外的利益,并且额度高、流通性强,与现金差异不大。记者了解到,在年底年初冲击业绩时,销售渠道给出的优惠力度往往比平常更大,买车险送礼品的行为依然很普遍。“不同渠道都有赠送的情况,而且线下渠道往往比电网销渠道送得更厉害,行为更隐蔽,监管也不易察觉。”某财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竞争手法才是对其他险企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也是应当重点防范的恶性竞争手段。他们分析认为,尽管政策明令禁止赠送合同之外的利益,但侥幸心理仍然普遍存在,且其手法往往属于“潜规则”,监管的力量难以触及每一个领域,查处难度较大,这也是该问题难以根治的原因之一。
“车险综合费用率要控制在100%以内,特别严防2018年1月份和一季度出现类似2017年一季度的反弹。”四川保监局近期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
“与赠送卡券等变相降价的行为相比,险企赠送真正的服务要美好得多。”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例如,道路救援服务不仅关乎消费者的体验,也有其社会意义,使保险不局限于单纯的经济补偿功能。同时,买车险送卡券等行为直接增加险企的刚性成本,并且几乎覆盖所有车险客户,而救援服务只提供给部分有需要的人,因此,救援服务在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却未必给险企增加大量成本。“要重点盯防的是变相降价竞争,服务方面重点要抓明白消费,言行相符。”该人士指出。
为规范车险市场竞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发布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增值服务操作实务要点》,该《实务要点》划定了机动车辆保险增值服务的范围:防灾减损类和救援服务类两大板块。防灾减损的具体内容包括车辆安全检测、代为驾驶、代为送检,以及安全停靠。救援服务则包括事故救援和故障救援。中保协表示,险企可结合自身实际,在两大板块的服务范围内选择增值服务项目,但不得赠送代驾券等形式的有价证券。
事实上,这正是当前全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控制费用,规范竞争,推进行业平稳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这也反映出一季度保险公司冲业绩往往以高成本为代价,其中就包括赠送合同之外的利益带来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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