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人身险新规

人身险新规下的市场新品转换顺利
今年5月,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进一步规范。按要求,10月1日起,快返年金保险和附加万能险这些主流保险产品就要更换了。
从长期来看,按新规新产品形态拉长负债久期,长期向好。新规主要一条要求,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的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新规对年金责任给付时间和金额的限制,一方面使产品短期投资属性向长期储蓄属性转变,另一方面强制拉长负债久期,避免短视行为。同时,附加万能调整为主险万能后,由于初始扣费和部分领取扣费的存在,资金能更长时间地留存公司,有利于公司做好资产负债匹配工作。
从对明年开门红业绩影响来看,也不必担心。前三季度业绩已定,目前来看今年保险公司业务增长确定性较大,四季度业务压力可控。保险公司四季度重要工作之一就是为明年开门红做准备。这就有足够的时间、资源支持新产品的推广,个人代理人队伍熟悉新产品等。而代理人队伍才是明年开门红业务增长的最关键因素,从过去几年开门红同比增长数据和年初代理人规模同比增长数据看,两者具有较强正相关性,代理人队伍规模也将会成为影响明年业务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从短期来看,产品形态受到影响,但影响小于预期。此前对134号文的担忧主要集中在快返责任的延后导致销售难度大幅增加,业务增长承压。目前来看,虽然134号文使主流保险产品面临更替潮,但从目前各公司新的产品形态和销售组合来看,主要是“年金+万能”双主险模式。这种模式下,对于带有生存金给付责任两全、年金类保险产品虽然首次给付时间推后,但是产品储蓄属性未变,由于有相应责任补偿,保单持有人可获得的现金流总量并未减少。对于附加万能转换成主险万能,对万能设计初衷影响不大。所以134号文对产品销售的影响短期没有大碍。
从新规意图来看,保监会自2016年3月起,陆续发文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并不是今年突然收紧相关产品监管,可以说是循序渐进地在进行政策引导。另外,134号文之前的产品形式组合出现保障功能过度削弱,理财、投资功能过度强化,背离了保险本源。且过去三年规模高速增长,短钱长投等资产负债不匹配现象严重,行业风险积聚。134号文意在引导行业回归保险本源,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目前来看,134号文实施近1个月,市场新品转换顺利,至于明年开门红的业绩大概也无需悲观,短期看不会“受伤”,长期更是利好。
人身险新规落地 转型压力或触发渠道之战
被视为人身险产品最严新规的“134号文”,于10月落地实施。严规之下,人身险公司何去何从?保险业人士认为产品仅是影响保单销售的众多因素之一,起决定性因素的更多来自渠道。因此,渠道之战将在一定程度上关乎这场转型大战役的成败。
大险企:产品提前切换试销超预期
“134号文”是指保监会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通知发布后,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134号文”的核心内容是:对人身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开发行为作出原则性规定,即明确鼓励开发定期人身险、终身人身险、长期年金产品以及健康险、特定人群专属保障保险产品等,同时明确限制发展快速返还的两全险、年金险,以附加险形式存在的万能险、投连险,以及纯理财型的护理险、失能收入损失险等。
其中,要求两全险产品、年金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人身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险或投连险产品。
相对而言,“134号文”对大型人身险公司的影响较小。以某排名前十的寿险公司为例,该公司早在8月就提前进行了产品切换,销售符合“134号文”规定的新产品,在返还期延后至第五年、且预定利率下调的情况下,销售情况良好,新单保费较去年同期实现大幅正增长。
“那是因为大险企转型较早,现有的产品结构本身就比较健康,此次被限制的产品在大险企所有产品中占比并不高。”业内人士分析称,加上大险企个险渠道的占比较大,代理人数量与产能均在持续提升,强大的队伍销售能力可以支持产品切换。因此“134号文”并没有影响到大险企的实际保单销售。

小险企:不断尝试推新渠道压力大
从小险企的反馈来看,则冷热不均。有公司表示,产品切换比较顺利,客户对新产品返还政策改变的敏感度较弱,以保障类为主的新产品销售情况好于预期。也有公司表示,只能不断尝试推新,紧跟市场方向,并时刻留意监管动向,以便随时作出调整。
“难的不是切换产品,而是渠道单一,从而影响了整体的保单销售。”一家中小寿险公司负责人直言,该公司有步骤地主动停售了二三十款产品,同时开发了定期寿险、重疾险等多类保障型险种,从产品开发环节确保了转型发展有序推进。“但在面临销售环节时,却遇到了难题。”
上述负责人口中的难题,也是目前不少中小寿险公司头疼的问题。由于之前中小寿险公司过于依赖银保渠道和中短存续期产品,而没有重点开发个险、经代及团险渠道,导致现在人身险新规对银保渠道冲击较大时,其他渠道暂时无法衔接上,直接影响了整体保单销售。
“保障型产品要在银保渠道卖出一定规模比较难,只能靠代理人,但之前公司八九成的业务都放在银保渠道上,个险渠道一时间发展起来很难。”多位中小寿险公司负责人的对策是,走一步看一步,不断尝试各种新产品,在逐步建立个险渠道的同时,加大经代渠道的拓展力度。
行业:内生性增长不容忽视
除了了解不同规模险企的众生相,市场人士最想知道的还是“134号文”对整个行业带来的影响。综合目前业内人士及投行人士的观点来看,“134号文”等人身险监管“组合拳”可能会对明年人身险行业的“开门红”有一定冲击,但即使冲击也是短期的。
国信证券的观点认为,考虑到人身险产品的“隐性需求”特征,代理人相比于产品而言,对险企经营具备更强的决定力,这也是为什么人身险公司转型都从转换渠道开始的根本原因。
中金公司预计,随着数量更大、受教育程度更高的“80后”和“90后”年龄段人口逐步跨入中产阶层,中国人身险的核心客户群将快速增长,推动人身险需求在未来10年持续高增长,保费长期成长空间将超过8万亿元。
由此来见,国内人身险行业的内生性增长趋势不容小觑。
人身险新规落地,这意味着向保障型险种转型的号角已经吹响,而转型压力或触发渠道之战,其中大险企产品提前切换,试销超预期,小险企则面临的压力比较大。
互联网人身险保费下滑10.9%
众安在线的成功上市,撩拨着互联网保险业的心弦。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创新业务签单件数46.66亿件,同比增长123.55%,不过互联网人身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010.5亿元,同比下滑10.9%。
应该说,互联网保险总体的业态和商业模式仍在探索和形成阶段,但是已有个别、局部的优秀经验,以及基本成熟的技术。互联网保险应是一种全面、完整的概念和模式,从基本的思维模式、理念观念,到具体的各个运营环节,最终形成完善的产业形态或商业模式。
目前的互联网保险已经不再是起步阶段,而是进入了下半场,创新重点应由以保险公司和销售为中心,向客户和服务为中心转变;由增加保费收入和扩大市场份额为中心,向保障客户利益和提供精准服务为中心转变。
整体而言,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渠道变革,即通过网络或移动渠道销售传统保险产品,因为网络及移动经销可使保险公司以高效及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接触长尾客户,并为客户提供优化体验。
不过,今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010.5亿元,同比下滑10.9%;互联网财产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37.75亿元,同比负增长20.01%。其中,互联网人身险中以万能险、投连险及分红险为主的中短存续期理财型保险产品占比、增速下降明显;互联网财产险中的车险保费占比、增速持续下降,非车险持续上升。这说明,单纯“从线下转线上”的互联网保险发展模式已经碰到天花板。
第二阶段是技术驱动的升级,即利用技术使得现有保险产品更具针对性、定制化及动态化。保险公司正使用技术收集及分析大量的客户及交易数据,这可帮助保险公司管理相关风险及优化经营及理赔效率。
“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已经成为保险领域的热词,不论是互联网保险公司,还是传统保险公司都在进行尝试。可以预见的是,数据与技术将会催生出更多的保险服务和产品,与大数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生物识别、基因工程等技术相关的创新保险,将会改变传统的保险模式。
第三阶段是生态系统导向的创新,即凭借数据分析来满足已在多个生态系统中出现的先前未能满足的保险需求,如电子商务、航旅及健康等生态系统。不过,这一阶段的发展尚需时日。
生态系统导向的创新是对传统保险领域而言最具颠覆性的创新延伸,通过覆盖先前未曾处理过的风险,以创新方式接触客户。这不仅扩大了保险市场的覆盖范围,其亦通过增强客户信心及改善客户体验有助于推动相关生态系统的进一步发展。保险通过为购买中或购买后能发生的金融、个人或财产损失提供额外的保障,缓解客户的顾虑。

目前,互联网保险主体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传统保险公司;第二类,保险中介机构;第三类,互联网保险公司;第四类,互联网保险的基础服务提供商。
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保险的发展需要“新物种”。合众财险总裁施辉认为,真正要做好互联网保险,必须在体制、机制、资金、技术、人才方面像互联网技术公司一样进行深度融合,让技术懂保险、让保险懂技术,并在产品、流程、模式方面进行再造,杂交后形成新的基因,长出“新物种”,才可能真正像互联网公司一样,做好互联网保险,不然都将是叶公好龙,东施效颦。
的确,为何着名的柯达不见了,身为最早互联网公司之一的雅虎也不见了?显赫一时的知名企业在蜕变中消失,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又长成了独角兽。创新往往从边际开始,逐步走向中心,在传统企业中,大多或几乎难有颠覆式创新。
当然,从众安在线即可窥见,资本是这些“新物种”迅速发展最为重要的推动条件之一。施辉认为,“正确的发展方向轨道+最强的大脑和经验组合+强大的资本支持”,这三要素是必要条件。
总之,比较成熟的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尚未形成,目前正在围绕保险的全流程进行变革,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既需要牢牢守住风险防控的底线,也需要监管及其他方面鼓励互联网保险提升行业的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使客户更好地获得保险服务和体验。
互联网人身险保费下滑10.9%,退货运费险27.35亿件,同比增长53.01%;责任险4.19亿件,同比增长17.36倍;保证险6.98亿件,同比增长13.27倍;意外险3.36亿件,同比增长1.45倍。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_副本.jpg)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