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定期保险内容简单概括
康宁定期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定期型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该产品可以为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也可以为10种特定疾病提供20%的
基本保险金额。以下是对
康宁定期保险内容的详细介绍,带您了解这款健康产品。
投保范围
凡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合同基本
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三、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以上就是对康宁定期保险内容的简单总结,凡是年龄在六十五周岁的居民都可以成为这款产品的被保险人。不过投保这款产品之前,一定要对产品的保险责任和免除条款的内容有所熟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确保孩子岁岁平安 父母应加强安全教育
接二连三发生的孩子安全事故,敲响了安全教育的警钟。家长作为儿童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对孩子安全知识的灌输显得至关重要。那么,父母该如何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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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日常生活小事中,引导孩子如何关注安全问题
要让孩子学会观察周围的环境变化,遵守活动规则。一方面引导孩子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比如:有的东西(电、火)是不能碰的,就坚决不能碰。另一方面也要教会孩子尽可能早的记住父母亲人的一些信息,并引导孩子学会在危险情况下学会拨打紧急求助电话。
2、多与学校进行沟通,跟老师一起配合培养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
家长应注意结合孩子的年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与老师积极沟通,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领域的活动中,创设以游戏,角色扮演为主要活动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比如:家长可以跟老师交流,了解近阶段学校的安全教育的一些手段。然后在家里模拟学校的一些方法。
3、家长应该做出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行动来正确引导孩子
孩子喜欢模仿成人。不论成人的行为动作正确与否,孩子的模仿性极强,学什么,象什么。所以家长们在对待交通安全问题、生活中用水、用电方面……做出良好的表率作用。同时引导孩子之间相互学习,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4、安全教育中,家长要注意孩子的心理特点
在教育孩子的同时,家长一定要步调一致,千万不能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孩子象一张白纸一样在这个世界上学习各种的文明,如果大人都不能统一口径,势必造成孩子一种混乱的思想。“这到底能不能做。这样做到底安不安全。我这样做了,到底危险吗?”对于安全问题,孩子的心理造成紊乱。
5、把安全问题的主动权交还给孩子,让学会孩子独力判断
每一天家长无时无刻都在担心孩子在与外界接触中会受到伤害,因而每天不知要对孩子说多少次“不可以”,一天以内要禁止孩子做多少事。对于如果不是危险的动作也不要强行阻挠,让孩子自己学会判断安全与否。如果过度的保护,是哈,有的时候是保护了孩子的暂时安全,却害得孩子不但身心受到了影响,而且对于安全变得非常的无知。久而久之,有的孩子对安全意识淡薄,时不时的仍然会犯同样的问题。有的孩子对安全产生一种恐惧的心理,玩什么都是小心翼翼。有的孩子则把自己的安全问题,完完全全的交给家庭,交给社会,认为这个问题不是他们所考虑的,从而就很少关心的安全问题。
6、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要忘记给孩子全面的保障
科学、合理的安全教育是很有必要的,但在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也要给孩子全方位的保障。借助外力给予孩子保障的方法较多,其中
保险保障最受欢迎。适合
孩子的保险产品较多,对于在校学生来说,教育金保险是不错的选择。像目前慧择网上十分热销的“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计划”不仅包含初中教育金、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和婚嫁创业金,还附加了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金,并且提供保费豁免功能,进而给孩子全方位的保障。
总之,安全教育是家庭教育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想要孩子终身平安与幸福,父母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要花时间花力气,要经常、持续和耐心的教导,才能换来孩子岁岁平安。
康宁定期保险 条款内容应关注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
健康保障需求,中国人寿积极推出康宁定期保险。消费者投保康宁定期险之后,满足条件的被保险人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身体高残保险金或满期生存金,您可以通过该产品的条款了解每一项保险金的给付规则。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中国人寿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高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寿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或身故,中国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对于消费者来说,康宁定期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是最值得关注的内容,它们可让您清楚了解各项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和额度,也会告知您不能获赔的具体情形。如果您对该产品的缴费问题存在疑惑,则可以通过费率表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