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课堂:涉水险的保险责任
雨季来临,一些地区暴雨成灾,加之城市排水系统不畅,导致城区或交通道路出现内涝,因为强行过水而导致发动机损坏的车主不在少数。因此,广大车主朋友必须了解有关涉水险的相关知识,为爱车提前购买
涉水险,才能避免车辆被水浸后产生的损失。为了让民众加深对于涉水险的认识,现带大家一同进入保险课堂的学习中。
问题:什么是涉水险
随着雨季的到来,很多车主都会有车辆被水淹的经历,甚至有些车辆因为强行过水而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在少数。对此,很多车主希望通过购买相应的保险来降低损失,于是,涉水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应运而生。那么,什么是涉水险?投保涉水险有何意义?
寇建轶(人保寿险山西省分公司互动部/合规监察部):涉水险或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各个保险公司叫法不一样,但本质是相同的,是指投保的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可给予赔偿。
不少车主以为,购买了“全险”就可以高枕无忧,其实不然。所谓的“全险”一般指的是投保险种较为齐全,
保险保障较为全面的险种搭配,多指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的、常见的风险的总称,并不是包括全部的或任何的风险。像人保、平安等多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都明确规定,因雷击、暴雨、洪水、雹灾、海啸等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将负责赔偿,但“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除外”。因此,车损险对车辆被水淹、或强行过水而导致的发动机进水被损坏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问题:涉水险保险责任
故事中,我们看到,小王自己掏钱购买了涉水险,发生事故后如期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涉水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哪些属于除外责任?
寇建轶:以人保财险的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为例,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或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期间内,投保了发动机特别损失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被保险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被保险机动车在水中启动导致发动机进水而造成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以及发生上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对被保险机动车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各家保险公司对涉水险的保险责任表述存在差异。如有的保险公司在涉水险的除外责任中列明: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意思是说,如果遇到道路积水,驾驶员在能够预见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仍然涉水行驶所造成的损失,或车辆在水中熄火后再次打火启动造成的发动机损坏,都将被认定为故意行为,涉水险将不予赔偿。
因此,广大车主在为爱车购买“涉水险”时,需要仔细比较各公司条款的细节内容。
问题:“全险”包括涉水险吗
我们知道,涉水险是一种附加险,不能单独购买,只有上了车损险以后才能购买涉水险。其具体保费金额要根据车价来定,车价越高,保费就越高。目前,很少车主会主动投保涉水险,一方面,大多数车主认为车辆涉水的概率比较低;另一方面,很多车主错误地认为“全险”就包括涉水险,所以导致此险种被“冷落”。那么,您是如何看待这个现象的?到底消费者有没有必要购买呢?
寇建轶:一方面,有车族要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观,风险的发生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也是必然事件。因为车辆涉水的情况比较少就不投保涉水险,是典型的侥幸心理在作怪。另一方面,广大车主需要了解车险的相关知识,不同的保险都有特定的保险责任,同时也有除外责任,那种所谓的什么风险都能赔的“全险”是不存在的。严格讲,“全险”的称谓有一定的误导性,导致消费者误以为购买了“全险”就没必要购买涉水险。从监管角度看,车险领域治理销售误导也很有必要。
从风险防范的角度看,涉水险还是很有必要购买的。如,涉水险的保费约为车损险保费的5%左右,通常为几百元。但考虑到车辆在水中浸泡后高昂的维修费,仅发动机清理维修就动辄上万元,这额外支付的几百元保费性价比非常高,尤其是对那些将爱车停在地下车库或低洼地带的车主而言,小投入可以防范大损失。
问题: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购买此险种
据了解,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涉水险有15%-20%的绝对免赔率。也就是说,即使买了车损险、涉水险以及车损险的不计免赔,也只能最多获得损失的80%-85%赔偿。只有购买了车损险、涉水险、车损险的不计免赔及涉水险的不计免赔后才能够实现事故损失全额赔付,但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提供涉水险的不计免赔这个保险项目。那么,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购买此险种呢?
寇建轶:大多数
保险公司车险的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都有适用险种,一般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身划痕损失险和盗抢险。但是,不计免赔险不适用于涉水险。
而涉水险基本都有15%或20%的绝对免赔率,因此,即便同时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和涉水险,在涉水过程中导致发动机进水而造成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也只能获得损失的80%-85%的赔偿。因此,如果想得到因车辆涉水造成损失的全部赔偿,理论上需要车主在投保涉水险的同时还要再投保涉水险的不计免赔险,这样才能获得全额赔偿。但据了解,很少有公司提供涉水险的不计免赔这个保险项目。
问题:投保涉水险有何注意事项
寇建轶:涉水险属于附加险种,车主必须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购买涉水险。在雨季来临之际,车主朋友需要对爱车的保单进行一下“体检”,确保主险、附加险的保险期间都在有效期内,避免因主附险保险期间的不同而可能产生的理赔纠纷。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保险公司关于涉水险保险责任的差异,如前面所表述,也并不意味发动机只要进水就可以得到赔偿。如果驾驶员在涉水并熄火或车辆可预见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依然涉水行驶,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所以,提醒车主,如果遇到暴雨天气行车,应该尽量避开积水路段。如果车辆遭遇道路积水被淹,最好不要强行二次发动,而是要保留好现场和相关证据,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勘定损。
相关链接:“涉水险”的适用范围
在遭受暴雨、洪水的时候,保险机动车被水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驾驶人继续启动机动车或利用惯性启动机动车;遭受暴雨、洪水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机动车。在这两种情况下,要获得相应的赔偿就必须购买涉水险。
购买“涉水险”的省钱办法
一般是在夏季使用较高,车主没必要全年购买,但又要伴随主险投保,怎么办?车主可通过缩短主险投保时间的方法,季节性购买涉水险。如设定车损险的时间为4个月,此期间购买主险时搭配涉水险,之后续保则去掉这个险种,这样既有保障又能节省部分开支。
综上,消费者了解了涉水险的重要性并决定购买时,需要仔细比较各公司条款的细节内容,了解涉水险的适用范围。除此之外,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切忌因为购买了保险而放松对风险的警惕。即便保险理赔质量日益提高、理赔速度更加快捷,“安全行车、安心用车”始终是车主要遵循的重要原则。
保险课堂:海事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索赔与理赔是保险事故发生时一个问题两个角度的保险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用语。索赔是被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所享有的重要权利,当保险标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或对此损失负有责任时,被保险人有权向海上保险人要求赔偿或追偿。但被保险人在向海上保险人行使索赔权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并遵守法定程序。理赔是保险人在知悉发生保险事故并调查确认法律责任归属后,审查索赔材料,作出赔付、部分赔付或拒赔等决定的法律行为。理赔是保险人应尽的保险义务,也是保险人完善经营管理的重要措施。
海上保险的理赔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1.以海上保险合同为依据的原则。海上事故发生后,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赔偿金额多少、免赔额的确定、被保险人自负责任等等均依据保险合同确定的责任。
2.合理原则。海上保险人在处理保险赔偿时,要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并注意合理原则,因为海上保险合同条款不能概括所有情况。
3.及时原则。海上保险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经济补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迅速查勘、检验、定损,将保险赔偿及时送到被保险人手中。
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
一、损失通知。
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在
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二、查勘检验。
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海上保险事故或损失发生在国外,查勘检验常由保险的代理或委托人进行。查勘检验作为海上保险理赔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原因、救助工作、第三者责任取证、勘察报告和检验报告制作等。海上保险的检验是理赔实务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确定保险标的损失的责任归属、施救措施的合理性等。在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凡属保险责任的货损,收货人必须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进行联合检验。有两个步骤:
1.港口联合检验。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2.异地联合检验。当货运转运至内陆收货人时,无论货物在港口卸货是否发现损坏,只要货物运抵目的地,发现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短缺残损时,收货人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并编制联检报告。通过货物检验后,理赔人员应据此确定货损责任的归属。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货物“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所谓“原残”是指属发货人责任的货物残损,包括在生产、制造、加工、装配、整理和包装过程中的货损;发货港装船前堆存、转运过程中货损;装货港理货公司出具例外单(ExGpfionLizt)批明短少损失,货物品质、包装和标志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惯例以及不适合远洋运输造成的残损。货物“船残”是指属船方责任的货物残损。货物“工残”是指属装卸公司或其他第三方责任的货物残损,包括装卸工人明显违章操作、粗暴搬运、不慎装卸、使用工具不当等造成货损或在码头、仓库、堆场等处,因运输、堆存和保管不善所造成的货损。对货物损失的检验报告,国际上有统一的固定格式,通常用劳合社的检验报告格式,各国货物损失检验报告的内容基本相同。检验申请人向保险人或其指定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时应提供填写如下内容的必要单证:申请检验表、海运提单、货物发票、海事报告、保险单证、装箱单、理货单、货物的重量单等。
三、核实保险案情。
保险人收到代理人或委托人的检验报告后,还应向有关各方收集资料,并加以核实、补充和修正赔案的材料。
四、分析理赔案情,确定责任。
保险人应判断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索赔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审查的有关单证如保险单证、事故检验报告、保险事故证明、保险标的施救和修理等方面文件。
五、计算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
保险赔偿的计算,保险人通常依据索赔清单(Statementofclaim)。保险赔偿的计算可以由保险人自身进行,也可由其代理人计算或委托海损理赔人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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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于xx年x月x日上午9时左右,xx在施工作业中,左手中指意外被电锯割伤,送泉州丰泽仁福骨外科医院就诊,诊断为1、左中指中节斜行离断 2、左中指桡侧切割伤①桡侧指固有动脉、神经断裂②指伸肌腱断裂。经住院治疗于xx年x月x日出院,请贵公司根据公司投保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给予办理保险理赔事项。
签名:
年 月 日
范文二
我于**年**月**日**时**分左右,骑着自行车在去阳光佳园工商银行的路上行驶时,由于路上的人多、车多,下自行车时不小心摔倒,把左腿的股骨头摔伤严重骨折。先去的天津***医院就诊,由于没有床位,于**年**月**日去的天津**医院,在**科**楼住院部**床就诊,经医生诊断,做的**手术治疗。于**年**月**日出院。现在在家吃药恢复治疗。
签名:
年 月 日
上面为您介绍了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的两大范文,您最好主动了解一下。当然,在理赔时,仅仅只出具意外险证明是不够的,您还要在报案后准备保单、个人身份证等一系列材料,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才可获得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