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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意外险卡单?
现在保险公司都有保险卡,主要还是为了客户服务,节省客户的投保时间,其中主要是意外险卡。那么意外险卡单哪个好?我们又应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险卡单呢?
一般,购买意外保险,年龄相对来说,没有限制。为此,保险公司有推出一些意外险卡单。这些意外险卡单往往都是保费低,保障期限为一年。消费者在购买意外险卡单时犯了难,意外险卡单哪个好呢?
意外险卡式保单,保障范围包括普通意外、各类交通工具意外、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每日津贴等,年保费几百元不等。被保人可在出行前通过客服电话激活卡单,卡单在激活前不记名,持卡人只需在保险卡背面注明的有效期内,通过网络或电话激活卡单并查询保单内容,保险即刻生效。
卡单购买方法简单,价格也低廉,一旦发生意外,门诊和住院费用都可以报销;第二可以选择综合保障计划类的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一张保单即可以保障全家的意外安全,投保年龄广,体检要求也相对宽松,费用每年1000元到2000元,“可以给每个家庭更完善的保障。”
综上所述可知,意外险卡单保障范围较广,通常包括普通意外、各类交通工具意外、意外伤害医疗等,年保费几百元不等。消费者可以到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意外险卡单,激活后保险即可生效。
意外保险卡单基本知识介绍
生活处处都充满意外,所以意外险必不可少。购买意外险时,您了解 意外保险卡单。意外保险卡单也称意外保险卡式保单,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属于卡单型保险,下面为您介绍它的基本知识。优缺点
卡式保单原是保险公司为团体保险设计的,由于投保手续便捷,后来就引入到个险渠道销售,它具有很多优点:1)价格低,保障高,相当于用批发价购买;2)投保手续简单,免签字,免核保,提供资料即可;3)全面支持互联网在线激活、查询和出单,免除您奔波之苦。
它的缺点:1)产品更新周期较快,今年买了不一定明年还能买到;2)续保时或因平安无事而忽视,或因产品停售,或因遗忘等种种原因,容易造成保障真空期。
出险索赔注意事项
(1)购买保险前,要了解有关产品的保障范围。出险后及时查看是否在理赔范围以内;
(2)当发生意外后最佳报案时间为事发的24小时之内,越早报案理赔越能及时处理;报案很简单,只用拔打该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3)报案时说明受伤原因以及受伤情况,以及目前的治疗情况,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便于理赔专员协助理赔;
(4)理赔资料需要提供原始单证,不能提供复印件;
(5)发生问题以后,及时要求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文档;
(6)理赔时注意 医疗费用若超出保险责任赔付限额的部分,是不能进行理赔的;
慧择提示:意外保险卡单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价格低,保障也高,具有很多的优势,但是也有自身的缺点。您如果购买后,应该仔细阅读索赔的注意事项,了解有关产品的保障范围。
意外保险卡单条款是什么
在所有保险卡单产品中,以意外保险卡单最为常见。那么,意外保险卡单条款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将以平安官网上快乐悠游E款保险卡为例进行介绍,详情请见下文!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合同的适用人群为18-65周岁经常出游的人士。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恐怖袭击;
(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发生上述第六、七条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意外保险卡单条款是什么?该卡单条款内容有很多,以上为您介绍的是投保年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责任、免除责任。消费者在投保任何产品前,务必仔细阅读免除责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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