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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保监合并 保险公司大跌
此番两会合并,于保险公司而言,受到的影响或会较大。3月13日,保险板块集体下挫。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3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其中,延续15年的中国金融监管体制“一行三会”的结构,出现重大调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若该方案通过审议,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将变成“一行两会”。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变革,似乎印证了中国古语“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1978年,身兼中央银行职能和商业银行职能的人民银行,正式从财政部独立出来。此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人民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亦肩负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在内的整个中国金融业的监管职责。
自20世纪90年代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中国金融监管体系逐步由此前的混业监管,迈向分业监管。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相继成立;1995年,人民银行不再对证券公司实行监管,此项职责改由证监会行使;1998年,对保险业的监管职责,移交至新成立的中国保监会;2003年,对银行业的监管,开始由新成立的银监会来行使,人民银行不再肩负具体的金融监管职责,其核心使命,变为维护金融稳定。自此,“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沿袭15年。
对于此次银监会、保监会机构调整,广泛聚焦的热点话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一行三会”中,为何只银监会、保监会合并,而不包括证监会?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会长楼继伟表示,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以及自身风险匹配能力方面,“保险”和“银行”有类似性,两者都管理自身的资本收益匹配、风险收益匹配和久期匹配。而证监会是管信息披露真实性,特别是管欺诈,属于投资消费者保护范畴,它对证券公司没有资已支付保费要求。银保合并有相近性,而证监会不一样。
其二,银监会、保监会合并,对金融监管体系,将带来哪些变化?
对此,三位来自券商的专家各有评判。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认为,两会合并,将有利于打破监管套利,亦能加强对薄弱领域的监管。他同时指出,尽管综合监管是趋势,但要一步步来,应先调整监管薄弱环节,其他的则需优化、证明和研究,下一步再相应解决。
申万宏源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认为,此番机构改革或将对市场业务产生三方面效应,包括形成市场统一的监管模式,弥补现有监管漏洞,区分和完善发展、监管、调控的三大功能。在杨看来,过去实行分业监管,市场存在一些监管空白,如之前在大资管、同业业务、非标业务等方面的监管空白,新制度实施可有效弥补。
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梁中华认为,过去几年里,金融业扩张迅速,但金融监管方面却存在着监管职责不清晰、交叉监管、监管空白等问题,滋生了诸多潜在风险。新的金融监管框架有助于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既可以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区域,也可防止交叉监管、监管过度,增强监管的效力,有助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其三,银监保监合并,相较过往的分业监管,可能带来哪些优势?
“前两年,金融业之所以乱象丛生与监管不到位脱不开关系,比如说银行、证券或者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并且形成了一些隐患,形成一些监管套利、资金空转等问题。这与监管政出多门、监管政策不统一都有关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指出。
他表示,从各国情况看,对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资源进行整合是有必要的,这可以体现在微观审慎层面上,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相结合和相统一。
郭田勇强调,监管整合能够给这些机构的经营形成一个统一的政策空间,对于未来防范金融风险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的创新,能起到助推作用。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看来,银监会、保监会合并的好处在于,将外部沟通协调转化为内部的部门间沟通协调,有利于解决统筹协调金融发展、填补监管真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兼顾金融的包容性发展和市场力量均衡等问题。
从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的视野看,此举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
郭金龙指出,近几年,银行保险业发展迅猛,机构、产品、服务创新速度较快。其中,涌现出一些金融集团、金控集团,既做保险业务也做银行业务,有时也兼具其他相关金融业务。此外,近年来不同金融产品融合加快、产品的边界模糊、金融科技的发展等也对整个监管体系带来挑战。此次监管机构合并,顺应金融发展趋势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首先,可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其次,扩大监管覆盖范围,原来的监管盲点和不足的地方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进行强化;另外,便于监管协调,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更好的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其四,此次银监会、保监会机构调整,对相关机构的影响何如?
在德国商业银行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周浩看来,此番调整,于保险公司而言,受到的影响较大。周浩认为,总体来看,央行将在金融监管中扮演更为重要的协调角色,银保会将参与具体监管,“这也很符合常理,保险机构做的事情太复杂了,不能用单一的保险机构来看待他们。”周浩指出,保险公司在这一轮改革中相对会受到比较大影响,未来对保险资已支付保费的要求是否会加强,或会是一个大的趋势。
3月13日,保险板块集体下挫。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13日下午收盘,保险板块整体下跌达2.13%。其中,中国太保跌幅最大,跌2.95%,报收于38.82元;新华保险下跌2.91%,报收于52.06元;中国平安跌幅为2.39%,收盘价锁定为69.42元;西水股份下挫1.96%,报收21.03元;中国人寿跌幅为1.53%,报收26.99元;天茂集团下跌1.34%,收报于8.09元。
随着去年以来各项监管政策逐步落地实施,新的协调、统一监管的框架业已形成,未来,宏观审慎政策在防风险、去杠杆中的作用会凸显,有助于为货币政策“减负”,从实际偏紧向中性回归。
郭树清任中国银保监“掌门人”
今日下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局级以上干部会议宣布,原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将担纲新成立的中国银保监首任主席。原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的7个副主席均为合并后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会议同时宣布,将成立五个工作组,研究机构调整和“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中国银保监步入正轨,未来将如何对银行、保险业协同监管,填补交叉领域监管空白,值得期待。
“领航者”敲定,郭树清任中国银保监首任主席
对于刚刚成立的中国银保监而言,第一位“掌门人”郭树清的行事作风将为银行、保险业监管工作“定调”。
从其履历来看,如今62岁的郭树清曾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党委组成员兼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证监会主席、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等职务,并在2017年2月走马上任担任银监会主席、党委书记职务,执掌银行业监督管理大旗。
回顾郭树清在银监会一年来的表现,这位被称为“改革派”的主席手腕可谓“强硬”。
在郭树清任银监会主席第一次亮相的发布会上,曾强调“部分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层层嵌套,底层资产看不见底,最终流向无人知晓。这种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监管制度缺失,就是所谓‘牛栏里关猫’,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银行业经营必然引发严重的风险暴露。”
同时,他指出,“要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参照国际监管标准,全面梳理银行业各类业务监管规则,尽快填补法规空白,及时更新已经滞后于业务和风险发展的监管规制,废除不合时宜的监管规章制度。”
此后的一年中,郭树清将自己的言论一一践行。一方面,2017年银监会开展“三三四十”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治理银行业违规行为。据媒体统计数字显示,2017年银监系统开出3452张罚单,涉及1877家机构和1547名被处罚责任人员,罚没金额近30亿元,同比增长逾10倍。银监系统的罚单呈现“大金额、高频词、常态化”特征。
另一方面,银监会“高频发文”,据南方都市报统计,自去年3月以来,银监系统出台70项制度调整政策,在银监会官网公布的各项通知、征求意见稿等监管文件共有19项。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1月银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政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中,明确2018年将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利益输送等八个方面重点整治;同时银监会也在废除部分监管规章制度,3月21日,银监会发布公告,对成立以来至2017年5月底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2部规章、50份规范性文件,同时34份规范性文件失效。

协同监管填补空白,中国银保监未来之路可期
在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已披露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并进行表决。国务委员王勇指出,为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晰、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将银监会与保监会的职责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未来可期,往事可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成立,也就意味着保监会将不再单独存在,正式挥手道别。
回首保监会一路走来的20年,历经3任主席,经历过《保险法》修订、偿二代落地;走过“黄金时代”,也穿过保险业乱象多发之时。2017年以来,保监会秉持“保险姓保”原则发力,一方面填补监管空白,连续出台多项文件与政策,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整治违规行为。
虽然银监会、保监会均在持续强化监管,整治市场乱象,但在交叉领域仍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曾表示,“金融领域有违法违规或者规避监管行为在兴风作浪,最近监管部门主动出手,就是为了让点状的风险不能散发。合并保监会和银监会,就是为了防止有规避监管的行为发生。”
在此背景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落地。
对于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恒大研究院任泽平、甘源表示,“国十条”推动下,保险业的资产配置范围不断扩大,与银行之间的资金交流规模也日益扩大,业务交叉严重。在混业经营趋势明显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分业监管已经无法满足金融发展形势的要求。同时,我国重要的系统性金融机构多分布在银行和保险业,混业经营下的监管缺失等问题容易滋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两者的合并监管也符合防风险的政策要求。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根据金融机构改革方案,原归属于银监会、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将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这意味着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将更可能超越本行业的部门利益,有助于明确银行、保险监管应立足于风险监控与消费者保护,而不仅是行业发展的目标;同时有助于解决此前存在的监管部门行业发展与风险控制、消费者保护之间的角色冲突,对于打破监管真空与监管套利具有重要意义。”
银监会、保监会合并,郭树清作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位“引航者”,其肩上担子明显加码,未来郭树清引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护航银行业、保险业之路,任重道远,其是否将继续秉“雷霆之势”,强化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值得期待。
银保监发布保险投诉半年报
8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以及2018年上半年接收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
银保监数据显示,今年1-6月,银保监会及各地方保监局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47900件,较上年同期下降0.72%。其中,保险合同纠纷投诉46896件,占投诉总量的97.90%,较上年同期下降0.77%;涉嫌违法违规投诉1004件,占投诉总量的2.10%,较上年同期增长1.83%。
针对保险服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银保监会从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四个方面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提出多项规范要求。

互联网保险投诉是焦点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1-6月,财产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量居前10位中,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占有两席,其中众安在线702件,泰康在线651件。
同期,财产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量增长较快的财产保险公司中,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亦占有两席,安心财险增加609件,同比增长2030.00%;泰康在线增加566件,同比增长665.88%。
诚然,互联网保险投诉仍较为突出,主要反映销售页面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拒赔理由不合理、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等问题。投诉险种主要集中在退货运费险、手机碎屏险、航班延误险、账户安全险等。
一位保险业人士说道,“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年轻人是互联网保险的主力军,如果互联网保险销售误导、理赔难问题突出,将会伤害这批新兴保险消费群体。”
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管控薄弱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宣传、销售、理赔、纠纷解决等服务行为,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管控,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长期以来,财产保险公司投诉反映的焦点是车险理赔和退保纠纷。“车险理赔纠纷主要反映定损金额过低、保险责任认定不合理、强制指定维修地点、理赔时效慢、理赔材料繁琐、理赔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车险退保纠纷主要反映商业车险退保条件争议,消费者对退保需扣除投保享受的优惠、需按比例收取手续费、需经过4S店同意才能退保等不认可。”某财险公司人士坦言。
保监系统单月发放103张罚单
与过往情况相比,消费者投诉的,也大多属于老问题。例如,在人身险上,投诉集中反映分红型人寿保险销售纠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纠纷和健康保险理赔纠纷等。
具体而言,1-6月,分红型人寿保险销售纠纷4569件,占销售纠纷投诉的46.67%,主要反映承诺固定分红收益、隐瞒保险期间或缴费期间、隐瞒退保损失、与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做简单对比等问题。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纠纷3073件,占理赔纠纷投诉的42.47%,消费者对伤残等级未达到赔付标准、意外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职业类别不在理赔范围等拒赔理由不认可。
健康保险理赔纠纷2820件,占理赔纠纷投诉的38.97%,消费者对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病史、所患疾病不属于理赔范围、观察期出险等拒赔理由不认可。
1—6月,人身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量增长较快的有人民健康增加697件,同比增长378.80%;华夏人寿增加240件,同比增长66.48%;天安人寿增加190件,同比增长112.43%。同期,人身保险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投诉量增长较快的为阳光人寿增加47件,同比增长90.38%。
一位保险公司副总裁指出,销售诱导和擅自承诺,给保险公司带来了理赔困难和更深层次的保险消费者信任危机问题。虽然几经整治,但依然困扰保险业多年。从长远看,保险业需要培养长期、理性和笃定的文化,推动行业成熟并持续健康发展。
事实上,对于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从银保监会的处罚中亦可窥一二。7月1日至7月31日,全国各地保监局共发布103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共计1725.2万元。
各地保监局和保险分局共对27家保险中介代理机构进行了处罚,被处罚的原因便涉及委托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未按规定制作使用客户告知书,以及未按规定制作使用客户告知书、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等。
针对纠纷处理不及时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畅通投诉渠道,健全保险纠纷协商和解机制,积极参加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数据,及时发现并改进服务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妥善解决保险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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