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短期旅游 保险
出境要买短期旅游险
申根国旅游险要足额
“与国内旅游不同,一些国家要求购买保险才可以入境。”安联广东分公司指出。专家称,从2004年6月起去欧盟各国,办理旅游医疗保险已经成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因此,在《申根协议》国家进行旅游签证申请时,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医疗保险,且医疗险保额要在3万欧元(人民币30万元)以上,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申根协议》国家包括: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瑞典、西班牙、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不仅如此,保险公司指出,除欧盟各国,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也开始仿效欧盟,游客在这些国家旅游也必须购买保险。
出境要买短期旅游险
“对那些没有强制要求购买保险的国家,旅游时也应该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险公司指出,风险无处不在,我国公民境外旅游最常见的风险,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旅行延误、证件遗失和个人责任。以个人责任为例,包括“滑雪游玩中失控伤及他人,高档酒店用餐时损坏名贵餐具等等”,都是境外旅游时可能遇到的风险。
“为实现保险成本的最小化,游客可以根据旅行的目的地、天数和保险需求个性化定制自己的短期保险计划。”保险公司介绍。据了解,目前各家公司不仅提供有针对申根国旅游的旅游险计划,还针对特定线路开发出相应险种。如中德安联“安顺无忧”,就特别针对中国人境外旅游偏好,开发了亚太行、东南亚行和港澳台行三条线路的保险计划,为刚刚兴起的台湾游提供特别的保障。
在保障额度上,美亚保险认为,境外旅游险的保额主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对于没有强制要求购买旅游险的国家,保额不一定要高达30万元人民币。比如,去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
专家同时提醒,为境外游投保不宜单纯“拚价格”。“比如在境外出险,被送往当地医院急救手术,一样的意外医疗保障,有些公司并不承担当地所有的医疗费用,而是要折算成国内相当手术的费用进行理赔,这样的‘折算’会让被保险人损失不小。”专家分析。
兜里装着紧急救援卡
与境内游不同,为出境游购买保险时,国际救援服务是投保的一大关键点。
2007年2月,赴德国学习考察期间突发心肌梗塞的刘先生,在医生和护士的陪同下顺利回国。刘先生出国前单位为其投保了“出国人员意外伤害、医疗、救援保险B款”。2007年1月30日,刘先生在德国突发心梗,并被迅速送往当地医院进行心脏手术。手术后,德国院方建议刘先生尽快回国疗养,并提出在回国的路程中仍需要注射。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迅速启动境外救援系统,委托合作伙伴公司为刘先生安排了专门的医护人员远赴德国,为刘先生在回国的路程中提供完善的医疗服务。
“刘先生身在异乡得到及时保障,关键是紧急救援发挥了作用。”保险公司称。“将‘保险’与‘救援’相结合的做法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事实上,紧急救援的涵盖范围很广,无论是游客在外遗失钱包,还是护照丢失,或者是大人出险后小孩的看护,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一些大的国际保险公司还提供汉语服务。”保险公司专家指出。专家称,一般欧洲人出国,必定随身携带护照、信用卡和紧急救援卡。日本人没有紧急救援卡就不敢出国,购买率高达100%。
出境旅游保险随身带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观念的转变,春节已不仅仅是全家团圆的节日,对于旅游爱好者,过节无疑是旅游爱好者选择出游的一次好机会,但在出游过程中,也为自己的出门旅游系一要保险带。
出游意外风险在不断增加,而游客风险意识普遍不足,旅游保险投保率不高。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每年来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约有8000万人,几乎全部购买了旅游保险;而国内游客主动购买旅游保险的尚不足1%。
浙江27岁的赵女士在外出途中不幸遇车祸身故, 留下年仅4岁的女儿。此前,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10万元两全分红保险以及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公司执行了理赔后,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家属保险金15万元。
特色产品保障不同需求
境内旅游保险适合参加旅行团的、自助游的、商务出行的、探亲访友的个人和团体。对于投保人的限制不多,该险种保障一般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丧葬处理费等,当游客出现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医疗、急性病医疗等情况都在保障范围之内。
境外旅游保险的特点是保障范围广、附加值较高,可提供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急性病造成的医疗费用、意外住院期间亲友看护的食宿费、丧葬费等保障,还可提供境外旅游保险增加紧急救援服务。对年龄的限制宽泛,投保人只要身体健康都可以购买。参加境外旅行团、自助游、商务出行、探亲访友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投保。
记者了解到,一些保险公司还推出了特色旅游险产品,满足不同出行路线和群体需求,改变目前旅游险产品责任雷同的模式,通过产品的改进,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险需求。某保险公司推出了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这款产品的保险责任包括“住宿宾馆内意外伤害”保障责任、“住宿宾馆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责任,还增加了住宿宾馆以外的意外保障责任,可选择性强,更加适合旅游期间的保障需求。
购买双重功能旅行险
中意人寿的保险专家建议计划外出旅行的朋友,外出旅游前一定要考虑购买一份具有意外保障和医疗补偿功能的旅行保险,而如果打算出境旅游,就需要考虑购买一份包括意外和紧急救援双重保障的境外旅行保险。
还应充分考虑购买保险的保障期限,根据所需的保额和天数投保。根据出游的时间不同以及对保障需求不同,有多种计划可供选择,出境旅游还可以根据签证日期来确定保单的生效日以及保障期限,方便你出游办理签证以及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
如果购买境外旅行保险,还要对紧急救援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提供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充分了解。明确自己购买的保险所提供的是“提前垫付”,还是“事后报销”。
所谓“事后报销”是指一旦发生事故时,先由客户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回国后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报销。而“提前垫付”是指假如客户不幸发生事故后,住院费用等都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保险额度内直接承担。要提醒那些计划去欧洲申根国家旅游的朋友,欧盟理事会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购买不低于3万欧元保额的旅游医疗保险。
出境旅游保险缩水
案例回放:
2000年10月,沈阳一旅行社推出赴“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七晚八天豪华游”项目,全程报价7500元/人。出于孝心,沈阳市民刘某花1.5万元给父母报了名,不久后刘某的父母顺利随团出境旅游。
旅途中,刘某的母亲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悲伤过后,刘某突然想起母亲还有旅游保险,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却告知,该旅行社根本没有给刘某的母亲保急性病死亡的险种,刘某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保险缩水
旅行社被判赔偿
刘某认为,造成不能获得保险理赔的原因,完全是旅行社一方造成的,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就该由旅行社来赔偿。旅行社却以双方未约定保险险种为由,推卸责任,刘某于是将旅行社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依据当时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含急性病死亡)。刘某母亲已向旅行社交付了旅行费用,其中包含旅游意外保险的保费,而旅行社没有为她在出行前购买规定的保险,只是购买了“团体旅行安全保障保险”。该险种中不包含“急性病死亡”的保险赔偿,致使刘某在母亲急性病发作死亡后,没有得到保险赔付。旅行社存在过错,应予赔偿。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赔偿刘某22.5万元。
判决后,旅行社不服,提出上诉。2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亡者家属最终获得旅行社赔偿款22.5万元。
法官:
严审旅游保险条款
此案的主审法官提醒公众,本案中,旅游者和旅行社没有对旅游保险明确约定,使双方在保险险种上出现分歧。依据案发时的法规,旅行社须强制购买含急性病死亡的旅游意外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种,旅行社就存在过错。
目前旅游意外保险还不是强制保险,旅行社可以自主选择保险险种,对保险条款进行约定。如果约定的内容里不含意外死亡保险,旅游者出意外的情况下,家属就不能获得理赔。因此,旅游者出游前,一定要对此条款严格审查。
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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