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发展与完善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下面具体来看一下2015年大病
医保新政策内容。
会议决定,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根据会议确定的目标,大病医保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现行的报销标准一般在50%左右,而且有绝对数字限制,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封顶线为30万元。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开展大病保险,它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它是以广大城乡居民为参保对象,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2015年大病医保新政策主要是在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上做了调整,旨在降低市民的看病治病负担,提高其生活水平。此次新政策的实施对于加快完善我国的大病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2015年山东大病医保新政策
2015年山东大病医保新政策有什么变化?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调整为1.2万元,超过1.2万元的部分最高可以报销65%以上;另外山东省对一些患有大病的困难家庭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助。
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山东省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与2014年相比,起付标准提高了20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10万元,补偿比例增加20万元以上一档并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根据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低保贫困家庭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相关政府部门应给予一定金额的救助。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也能提供一定救助,有需要的患者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据悉,目前还有许多慈善基金在山东省进行一些大病救助项目。例如,神华公益基金会的神华爱心行动、爱佑慈善基金会的“爱佑童心”项目都救助贫困先心病患儿,有需要的患者可登录相关基金会的网站申请,或向省内定点医院咨询。
山东大病医保新政策的变化在上文已经为您呈现,相信您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有限,为了使自己得到全面的保障,可以购买商业性医疗保险。
国家大病医保新政策解读
目前国家已经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将患者的报销比例再次进行提升,这有效的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那
国家大病医保新政策您了解多少?下面为您重新解读该政策。
解读一 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
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
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 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规定,大病
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 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15%。
解读四 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目前,我国大病保障覆盖人群已达7亿人左右,而到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也就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可是钱从哪里来呢?仅靠国家肯定是不行的,意见给出的办法就是引入商业保险。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解读五 保障方式: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当然,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比如,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
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
国家大病医保新政策主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五个方面的变化,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以大病标准来界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居民,报销比例也提升了10-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