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大健康险公司

购买健康险先了解健康险四大特征
1.连续有效条款
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一般的健康保险条款都注明保单在什么条件下失效,在什么条件下可自动续保,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类:
(1)定期保单。这种保单规定了有效期限,一旦期满,被保险人必须重新投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改变保险费或保险责任。但合同期满后被保险人重新投保时,保险人有权拒绝承保或要求改变保费或保险责任。
(2)可取消保单。对于这种保单,被保险人或保险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终止合同或改变保险费以及合同条件、保障范围。但是,当保险人提出终止合同或改变合同条件、保障范围时,对于已经发生尚未处理完毕的保险事故,仍应按原来规定的合同条件、保障范围承担责任。这种保单的优点在于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小,所以其成本低,并对承保条件要求不严格。
(3)续保。被保险人续保时,一般有两种不同的续保条款,一是条件性续保。只要被保险人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就可续保其合同,直到某一特定的时间或年数。二是保证性续保。这种保单规定,只要被保险人继续交费,其合同可继续有效,直到一个规定的年龄。在这期间,保险人不能单方面改变合同中的任何条件。
(4)不可取消条款。就是对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而言,都不得要求取消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不能要求退费。但如果被保险人不能交纳保费时,则保险人可自动终止合同。
2.严格的承保条件
健康保险的承保条件一般比寿险要严格,由于疾病是健康保险的主要风险,因而对疾病产生的因素需要相当严格的审查,一般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病历来判断,了解被保险人身体的既往史、现病史,有时还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家族病史。
另外还要对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及其居住的地理位置及生活方式也要进行评估。在承保标准方面,一般有以下几种规定:
(1)观察期。由于仅仅依据以前的病历难以判断被保险人是否已经患有某些疾病,为了防止已经患有疾病的被保险人投保,有时要在保单中规定一个观察期或称免责期,观察期一般为半年,被保险人在观察期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及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观察期结束后保单才正式生效。
(2)次健体保单。对于不能达到标准条款规定的身体健康要求的被保险人,一般按照次健体保单来承保,这时可能采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提高保费,二是重新规定承保范围,比如将其某种疾病或某种保险责任作为批注除外后才予以承保。
(3)特殊疾病保单。对于被保险人所患的特殊疾病,保险人制定出特种条款,以承保规定的特殊疾病。
3.免赔额条款
免赔额条款是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之一,这种规定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有利。在医疗费用方面,保单中规定了免赔额,即保险费用给付的最低限额。保险人只负责超过免赔额的部分。
免赔额的计算一般有三种:
一是单一赔款免赔额。针对每次赔款的数额;
二是全年免赔额,按每年赔款总计。超过一年数额后才赔付;
三是集体免赔额,这是对团体投保的被保险人而言,对于同一事故,按所有成员的费用累计来计算。
规定了免赔额之后,小额的医疗费由被保险人自负,大额的医疗费由保险人承担。这种作法是基于这样一种承保理论,即自负费用的一定比例能够促使被保险人努力去恢复身体,而不会去利用没有必要的服务和医疗设备;而且并不意味着医疗保险就可以随便拿药、住院,医疗保险并不是无限度的。
4.给付条件
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合理的和必需的费用,保险人都会给予保险金给付。可以赔付的费用包括门诊费、药费、住院费、护理费、医院杂费、手术费、各种检查费等。医疗费用保险一般规定一个最高保险金额,保险人在此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支付被保险人所发生的费用,超过此限额时,则保险人停止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当医疗费用的支出累计超过(也可以是按次计算)免赔额时,被保险人才有资格申请给付各种医疗费用。
健康 保险的特征包括连续有效条款、严格的承保条件、免赔额条款和给付条件等。消费者投保健康保险时最好先了解健康保险的特征。

什么是健康险公司
一、什么是健康险公司
健康保险主要有以下四种分类:医疗险、重疾险、失能险和护理险。
健康保险公司就是主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健康保险是以被保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
二、有哪些健康险公司
目前,国内的专业健康险公司数量却并不多。国内已成立的7家专业健康险公司为:人保健康、平安健康、和谐健康、昆仑健康、太保安联健康、复星联合健康、瑞华健康。
这7家专业健康险公司中,人保健康成立最早,2005年3月就已批准成立。而包括人保健康在内,四家专业健康险公司都在2005年-2006年这两年间成立;瑞华健康成立时间最晚,2018年5月才成立。
市场上的保险产品太多了,很多人不知道哪些产品适合自己。每月初,我们都会更新一次榜单,里边都是市面上最有性价比的产品。
如果大家挑选保险有什么困难,可以点击这里,进行1对1解答!
中国再保险公司介绍
中国再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是国有独资保险集团公司。其经营业务涉足再保、直保、投资、传媒、保险经纪、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集团经营架构与管理格局。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再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1996年1月成立)基础上组建的中国唯一一家国有独资专业再保险公司,於1999年3月18日正式成立,於2003年8月在原中国再保险公司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保险集团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亿元。
中再集团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498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再集团是目前内地最大再保险公司,在国内再保险市场占有近80%的份额。此前已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再集团未来将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原则的基础上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择机实现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以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及承保能力。据保监会预测,2010年中国保费收入可达1万亿元,再保险需求达1000亿元左右。
该公司的业务渊源可以追溯到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至今已有50多年从事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经验,与我国境内所有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及境外100馀家保险、再保险公司均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业务拓展与合作渠道十分广泛。
中国再保险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实施多元化经营、投资和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015年10月26日,中国再保险公司在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号码:1508。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_副本.jpg)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