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理赔要有的知识
家庭财产险包括哪些理赔 家庭财产险理赔案例
很多人以为我买了这份家庭财产保险就包括了全部房屋所有东西,就连房屋的水管和家用电器的损坏都包含在里面。当然,您买的是全保就没有问题。也有的人就会问了,我买的金额比他(她)高为什么没有理赔?带着这些疑问,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和分享一下案例。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保障范围
房屋 20-2000万元 承保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备注:本保险所称的房屋为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住宅。)
房屋装修 5-200万元 承保由于火灾、自然灾害、外界物体坠落或倒塌等原因造成的房屋装修损失。包括房屋装修配套的室内附属设备。 室内财产 2-100万元 承保由于火灾、自然灾害、外界物体坠落或倒塌等原因造成室内财产损失。包括便携式家用电器和手表,但不包括金银、首饰、珠宝、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室内财产保额为家用电器、家具、服装鞋帽、箱包、床上用品保额之和。)
室内盗抢保障 2-20万元 承保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电脑、移动电话、数码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等便携式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家具、文体娱乐用品、门、窗、锁、现金、金银珠宝、 首饰、手表等室内财产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经报案由公安部门确认后,可获得赔偿。便携式家用电器部分保额为附加盗抢综合险保额的20%,现金、 金银珠宝、首饰、手表部分保额为附加盗抢综合险保额的10%。(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 水暖管爆裂损失 1-20万元 承保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包括被保险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邻居家以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水暖管),而导致的房屋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 1-20万元 承保因电压异常引起家用电器的损毁。
居家责任 1-30万元 承保在房屋内及房屋专属庭院、天台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获得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法律费用由保险公司赔偿。
家政人员责任 1-20万元 承保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家养宠物责任 0.2-1万元 承保被保险人合法拥有的宠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宠物不包括藏獒、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及类似大型或烈性犬只)。
家居救援服务 赠送 保险期间内赠送紧急开锁及马桶疏通服务各一次。拨打服务热线4001-665-995告知保单号码,工作人员将会安排上门服务,服务区域范围查询
家庭保险案例分享:
目前,很多消费者都会为自家的财产投保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来防范风险。但是,诸如空调、热水器等部分部件安装于室外的家用电器,是否算作家庭财产?这些用品一旦损坏,消费者是否应获得保险赔偿呢?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
去年夏天,徐先生家安装在自家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被大风吹倒,整个箱体和吸热管全部报废。徐先生曾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长效家庭财产保险。事后,徐先生来到这家保险公司高淳县支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后拒绝理赔,理由是“太阳能热水器放在室外,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对于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徐先生表示难以接受。徐先生认为,太阳能热水器是由室外太阳能板和室内部件组合而成的家用电器,如果没有外部设备,该热水器无法使用,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其放置在室外,就认定其不是家庭财产。
为明确保险业中有关家庭财产的定义,徐先生查阅了一些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条款,均未能找到一个明确的定义。有的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中称,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主要险种之一。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具体来说,在界定家庭财产的范围时,这家保险公司的表述是“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地址的室内”,而有的保险公司却表述为“凡是存放、坐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点”。
至于家庭财产具体包含哪些物品,保险业通常有一套约定规则,即通过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以条文形式罗列出可保物品、不保物品。例如,家用电器、家具可保,有价证券、自行车不保等,并列出一系列附加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在上述3家保险公司合同列出的“不保财产”条款中,没有发现太阳能热水器和空调。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在为消费者办理家庭财产保险时,对家庭财产的定义确实存在一些约定,在拟定合同条款时,有的会在合同中约定为“室内”,并载明详细地址,一般存放在室外(包括阳台)的物品都不保。消费者在签合同时,要对存放于房顶、阳台等地点的可能引起争议的财物进行特别约定,严格根据合同执行,以免权益被侵。具体到徐先生的纠纷中,如果保险合同上没有明确列出太阳能热水器不保,损坏后保险公司应予理赔。被保险人如果无法与保险公司协调解决,可以写出书面报告,并携带保险合同复印件向保监局信访部门咨询。
在我国保险行业中,对于家庭财产保险的责任内容,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范围,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拟定方和提供方,在向消费者出具合同时应该主动提供保险范围内的物品明细,对于“不保财产”也应该一一加以明确。被保险人也要尽量全面细致地考虑条款项目和可能遭遇的问题。
徐先生的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家用电器可保,室外物品不保,太阳能热水器是家用电器且部分位于室外,对于这种种合同条款出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解释时,应倾向有利于合同的非提供方。因此在徐先生的家庭财产保险纠纷中,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
(编辑:疯狂足球)意外事故保险多少钱?理赔知识要了解
商业保险的医疗保险分为费用报销型和定额给付型,前者适用保险的“补偿原则”,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而后者则是多保多赔,被保险人可以从多份保险、多家保险公司获益。举例来说,一位先生在上班途中不幸被车撞伤了,他自己有社保,同时购买了商业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他的单位投保了雇主责任险;而肇事者也为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那么这位先生所能得到 意外事故保险多少钱呢?
得到的意外事故保险多少钱补偿包括
1、民事赔偿
首先,在这起事故中,交警部门认定撞倒王先生的车辆负全责,因此王先生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向对方要求民事赔偿。这些赔偿一般会由以下部分组成:医疗费用、伤残补助、精神损失、误工费和营养费等等。由于肇事方已为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医疗费用、伤残补助将由对方的财产保险公司承担绝大部分,而精神损失、误工费和营养费等就只有肇事者自掏腰包赔偿了。对方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一般需要提供伤者的诊断证明书、各项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住院证明等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王先生自身有着充分的 保险保障(社保和商业保险),受伤接受治疗的费用同样能由自己的保险公司报销,因此在与肇事方商定赔偿金额时,不妨更倾向于精神损失的补偿。当然,由于精神损失的赔偿只能由对方自掏腰包,可能需要双方之间更为充分的协商。
2、社会保险
根据医保政策,王先生本次住院接受治疗的医疗费大约有80%将由 社保报销(80%为大概数目),出院时,王先生只需向医院支付剩余的大约20%的费用,医院也会给他开出详细的费用清单和发票。
3、商业保险
在康复出院后,王先生即可持事故责任认定书、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原件等单据向自己的商业保险公司索赔。此前,王先生曾投保了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综合住院医疗保险和住院每日津贴(100元/天)。如果单据齐全,将能顺利得到理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前肇事方已为王先生赔偿了部分医疗费,那么王先生自己的保险公司将只能补偿他剩余的医疗费;如果医疗费已经全部得到赔偿,那么王先生的保险公司将不再理赔。但不管情况怎样,那100元/天的住院每日津贴是肯定可以得到的。假设他住院20天,那么可以得到的理赔款就为2000元。
4、单位报销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因为在上班途中被撞,可被视作工伤,王先生的医疗费也可到单位报销。此外,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外,还应得到相应的补助和津贴等。由于王先生的单位已投保了雇主责任险,这些将得到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赔。综上,不管在何处得到赔偿,王先生所能得到的医疗费的赔付均不能超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而其他的补贴和保险赔偿,则上不封顶。
意外事故保险多少钱费用不能重复理赔
医疗费用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而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疗外伤或疾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生的诊疗费及手术费、住院、护理、检查等费用。医疗费用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适用财产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亦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然而人们投保时常常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如果被保险人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费用保险,出险后,各家保险公司均应在其保险额度内给付保险金。
举例来说,胡某分别向甲、乙、丙、丁四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设定保额均为10000元。某日胡某因车祸事故发生医疗费5800元。按照上述观点,四家保险公司应各自赔付5800元,胡某合计获赔23200元。而假设胡某在甲、乙两公司的10000元保险又分别归属于两张保单,设定保险金额分别为5000元,按上述观点,该四张保单均应赔付5000元。那么,甲、乙两公司应该赔付的就是10000元而不是5800元。最终,胡某因该事故将可获得31600元,比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高出许多,并因此而额外获利25800元。
果真如此,势必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被保险人因为拥有多家保险而更热衷于过度治疗,其住院时间愈长,医疗费花费愈多,意味着获利将愈多。这首先将造成对国家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助长医疗单位的不正之风,同时将对各商业保险公司及社保医疗构成巨大的亏损威胁,引发医疗保障市场的混乱。因此,在各家保险公司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先决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如果不是为了应付可能的巨大灾难,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单一的医疗费用型保险,并无必要;应该选择搭配其它的医疗定额给付型保险,如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住院每日津贴等,尽可能以最低的保费支出,获取最大、最满意的保障。
以上就是对意外事故保险多少钱问题的讲解,相信您对此应该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选择登陆慧择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专家。
财产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财产险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保险,也是很多人经常投保的一种保险,可是投保了这么多年,您了解财产险理赔流程吗?下面小编将为您详情介绍,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险理赔的程序依险种和案情的不同而不同,但一般需经过登记立案、单证审核、现场勘察、审定责任、赔款计算、赔付结案、归档保管等环节。
(一)登记立案
财险公司在接到报案时要详细询问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出险日期、出险地点、估计损失等并记录下来,同时请被保险人尽快填报出险通知。财险公司接到出险通知后,无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均应及时立案。并根据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及时复印有关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副本,以便在现场查勘前先了解承保情况,同时要与报案记录内容详细核对,以分清是否属于本保险项下责任。
(二)单证审核
被保险人在损失通知后,应该向财险公司提供索赔所必需的各种单证。索赔单证的种类因险种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单证有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合同、发票、装箱单、磅码单、检验报告、货损货差证明和索赔清单等;如果损失涉及承运人和托运人等第三者的责任,被保险人还应提供向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的书面文件;如果损失涉及海难,被保险人应提供海事报告书或海事声明书。
又如家庭财产保险的索赔单证有保险单、损失清单、保险公司估价单、消防部门失火证明(火灾事故)、公安部门报案受理单(盗窃事故)、公安部门三个月未破案证明(盗窃事故)、气象部门证明或相关报纸报道信息(自然灾害)等。单证审核的目的是财险公司据此决定是否有必要全面展开理赔工作。单证的审核内容包括保单是否有效、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索赔人在索赔时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其他相关单证是否有效、损失的财产是否为保险财产、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等。在初步确定赔偿责任后,财险公司根据损失通知编号立案,将保单副本与出险通知单核对,为现场勘查做准备。
(三)现场查勘
查勘人员在赶赴现场之前,首先要了解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然后根据灾害事故类别,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如相机、皮尺等以及现场查勘记录本、保险单复印件。现场查勘工作的具体内容有
(1)了解事故的详细过程。
(2)确认出险时间、地点以及当时的自然条件、周围环境,必要时绘制现场草图。
(3)查明出险原因,初步判别是否属于该保单的保险责任,保险事故是否由第三者造成。
(4)把受损标的的情况与保险单记载的内容相对照,并查阅有关财务账册,以确认受损标的是否为保险标的。
(5)现场清点残余物资。现场清点往往是确定损失金额的基础,是保险理赔中相当重要的一环。现场清点时要求与被保险人共同清点,清点后双方签字。清点时既要清点受损物资的数量,又要清点未受损物资的数量。对于有些被保险人已经清理过的标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先提供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根据损失清单进行现场清点核对,损失清单上应当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6)施救。若风险事故还未结束,应立即督促、协助被保险人及时施救,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施救费用应分明细列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现场取证和获得举证资料。查勘人员应尽量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拍出事故现场全景,并尽可能准确、详细、全面地反映所有受损标的的数量、标记、类型、受损程度,并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同时还应督促、协助被保险人尽快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出险证明、事故证明及有关单证。
(8)聘请专家或公估人。对于专业技术性强、损失原因或损失程度不易判定的案例,或损失额特别大的个案,应及时聘请有关权威部门、专家或公估人进行鉴定,尽可能取得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9)撰写现场查勘报告。现场查勘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起因、经过、结果、损失情况、估损金额等。
(四)责任认定
现场查勘结束后,财险公司应根据查勘报告和有关单证,进行责任审核。
1.明确赔偿责任和范围
财险公司在对损失清单、各项单证和查勘结果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认各种单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认为风险事故是属于保险事故的,应明确表示予以赔偿,并进一步确认赔偿的范围,对于未保、漏保或保险期满后未续保的财产损失、灾前残损残次的财产等,财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核定施救等费用
我国《保险法》第57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所以,财险公司责任审核的内容也扩大到了审核施救费用是否必要、合理。保险人支付的施救、整理、保护费用,应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为前提,以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为目的,以必要、合理为限度,既要避免不必要的施救,又要防止赔付过严影响防灾减损。
《保险法》第64条还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第66条又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可见,财产公司还要审核和承担除施救费用外的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五)赔款计算和赔付
财产保险的赔款计算要以保险金额为限、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财产保险赔偿方式主要有四种,即比例责任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和免责限度赔偿方式。理赔人员通常根据不同险种的具体要求,按保险赔偿方式计算出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的赔款金额。财产保险赔偿一般以现金支付,但有时财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也可约定采用恢复原状、更换、修理和重置等方式。
(六)代位追偿
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引起,财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应取得由被保险人填写的权益转让书,在赔偿金额范围内由财险公司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财产险理赔资料
财产险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分别是事故证明资料、损失证明资料和账务账册资料,具体如下:
1.保险单、批单等复印件;
2.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3.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4.损失清单;
5.出险当天资产清单(或会计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6.受损财产购进发票
7.受损财产维修发票或收据,维修证明,工程预算表;
8.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或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原因证明;
9.其他的与索赔相关的资料。
上述内容就是对于财产险理赔流程的介绍,如果您投保了财产险,建议您还是了解一下这些内容比较好,以防您在理赔时一窍不通。此外,在理赔时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注意提前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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