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意外险一般包括
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
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
儿童意外险、
综合意外险、
短期意外险等。在购买意外保险后,出险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那意外伤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有三点赔偿标准,下面重点为大家介绍介绍。
第一点、意外伤害
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第二点、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
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
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第三点、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
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根据不是统一的,意外身故、伤残费用、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的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来计算,最多不会超过合同的规定。
详解意外伤害险赔偿标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因此很多人都积极选购
意外伤害险。其中,有不少消费者非常关注
意外伤害险赔偿标准,那么笔者将详细介绍一下意外伤害险赔偿标准,供大家参考。
意外伤害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意外伤害险首先要符合是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才能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的凭证,然后结合患者的病例和诊断证明等材料来确定。医疗费的赔偿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受损器官功能恢复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等,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的时间来确定的,而误工的时间则是根据受害人接受的治疗机构所提供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是因伤残而导致的持续误工,那么误工的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如果受害人有固定的收入,那么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的收入,那么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但是如果受害人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那么就根据受害人所在地区同一行业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一般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那么就按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计算,如果护工人员没有收入的,那么就按照当地同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护理人员一般在原则上只能是一人,但是如果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的期限则应从受害人受害之日算起,一直到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而不能恢复自理能力了,那么就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护理的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4、交通费
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因就医而产生的实际费用来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需要到外地接受治疗,但是却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住院,需要有医护人员陪同时,一般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8、身故处理费用:
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综上可知,意外伤害险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保障内容,但不同的保障其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此外,选购一份意外伤害险,可以进一步转移您的经济损失。
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俗话说“意外无处不在”,无论您到哪里,干什么,做什么工作,都有可能发生意外,因此人人都需要一份意外伤害保险。那么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等。当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当事人人身受到损害,或残疾,甚至死亡的,可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