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给群众提供养老保障,群众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维持生活。那么,
农民工养老保险存在哪些问题呢?
农民工流动性大
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与养老保险长期稳定缴费需求之间的矛盾。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决定了大多数农民工很难满足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要求的连续、且长期的缴费时间规定。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与各地缴费基数、缴费比率差异大,无法顺利实现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与接续的矛盾。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是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必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它们的确定决定保险基金数额的大小。目前来看,在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中,存在着缴费基数与缴费比率地区之间差异较大的现实。当然,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缴费基数与缴费比率的多样化对于公平目标的实现是合理的,但是,确定缴费的标准和依据不同,不仅造成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用及待遇标准地区性差异较大,更是直接增加了农民工流动时保险关系迁出地与迁入地之间的转移与对接的困难。
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率过高
养老保险制度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我国农民工的养老
保险费率也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就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情况来看,缴费率普遍是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交费率制定的,存在着普遍过高的现象。当前各地普遍参照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率,来设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费率,忽视了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的实际情况,超出了农民工的承受能力。所以一方面造成农民工对参加养老保险的抵制情绪;另一方面,过高的缴费率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企业往往为了降低产品成本,逃避缴费,使得需要划归个人账户的部分也难以到位。
农民工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高
制度的统筹层次越高,越有利于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社会保障风险的分散,越有利于体现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涵义。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而言,统筹的层次越高,越有利于农民工的流动,有利于更好的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也利于制度管理成本的节约。目前我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都只在县、市、区级内实现统筹,且在本区域内封闭运营。这种低层次的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导致农民工即使参加务工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工作地转移、“返乡”等迁出该地区时,虽然原则上可以自由迁转社会保险关系,或一次性退还保险费,但都只能带走个人账户里的钱,而无法带走其务工期间企业为该地区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同时,当农民工流入新的城市务工时,更不可能享受该地区社会统筹部分的福利待遇。这种情况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工在务工期间,对统筹账户的资金贡献被无偿“侵占”,社会保障利益消解以致流失。
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理念落后
农民工自身的养老保险认识不足,维权意思较差。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社会保障意识普遍较低,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即使意识到未来养老的问题,也多寄希望于农村的“土地保障”以及传统的“养儿防老”等方式。
农民工养老保险存在多种问题。农民工的流动性大,养老保险费率过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高和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理念落后。
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近两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甚至可以用“爆炸式增长”来形容,但是发展的背后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有些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管层对理财业务重视不够。高管层,特别是董事会,对理财还没有明确的发展定位。有些把它作为揽存的手段,有些则作为加强流动性的手段,没有真正树立代客理财的概念。“把银行理财当作简单的高息揽存和变相房贷的工作,这是一些银行的做法。”王岩岫说。
第二,理财业务发展过快,参加机构良莠不齐,部分风险管理能力不强。
王岩岫说,参与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很多是银行、证券、保险,特别是银证合作、银保合作、银基合作中的第三方没有做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这样审慎的规范要求。
第三,产品销售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2011年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销售管理办法》,总体上取得一定成效,银行在风险监控、客户权益保护、风险评估方面有了很大改进,但是仍有部分银行为追求利润,一些机构存在误导消费者、误导销售的情况。
第四,部分银行仍存在着不规范的资金池业务。王岩岫说,所谓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是指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多支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无法做到每支理财产品的单独规范和管理。
第五,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特别是理财资金的投向披露不够充分。例如,有些网销的理财产品销售说明书上,注明股权类资产投资幅度是0-70%、债权类也是0-70%,这个幅度过大,让消费者无法把握明确的投资方向。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理财产品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小的问题,而根本上的原因就是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对此,监管部门近期拟上线理财产品非现场登录系统,对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存在问题的思考
福利国家发展存在差异,这说明在发展中肯定会存在着各种的问题,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才能不断的进步。
国家能力对社会政策之发展至为关键。社会政策项目的引入、建立都需要国家的法律认可、资源动员、甚至直接介入。伊托发现,国家对医保基金的补贴对医保扩面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随着农村合作化医疗保险的稳步推进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展开,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医疗保险问题已摆在各级政府面前,若不及时解决,势必增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近日,渭南市总工会派人深入市直23户企业和11个县 (市、区),对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一些情况和意见予以反映,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欠缴职工医疗保险严重。 全市11个县 (市、区)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约有退休职工29000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289人,未参加医疗保险17700人。经调查市属23家困难企业约有退休职工10597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9027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大多是省属下划改制企业),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00余人。
退休职工患病无钱医治。由于企业欠缴职工医疗保险金,退休职工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待遇。大多数退休职工年龄大、多病,靠几百元退休金维持生活。化县赤水阀门厂一位72岁退休职工患严重肾病,需定期透析治疗,每次要花费上千元,老伴又有冠心病,常年吃药打针,这位退休职工每月只有500多元退休金,家中无积蓄,面对巨额医疗费用,老俩口无法承受。一些退休职工反映,自己为企业奋斗一生,退休后享受不到医保,有病无钱医治,还不如一个农民或城镇居民,他们感到党和政府遗忘了他们,有一种失落感。
县 (市、区)财政紧张,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难度较大。去年市政府办转发了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并提出了贯彻意见,但由于财政紧张等原因,县 (市、区)基本上未解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二、 建议和对策
去年推行了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又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从政策角度讲,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但由于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拖欠或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导致这些企业的退休人员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已迫在眉睫。1、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制定出台 《关于解决市、县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财政部门要按照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10年的费用予以补助,将退休人员一次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对财政解决暂时有困难的,可从市、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险节余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拨付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可否从政策层面考虑,将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把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适当分开,以免互相影响。
福利国家领域的一个主流议题。第二类文献与
社会医疗保险直接相关。很多学者分析了影响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的具体原因。尽管这两类文献都有很多重要的研究发现,但是它们之间需要联接起来。本部分将回顾涉及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的理论和经验研究。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
|
产品名称:阳光真心128重疾保障计划 |
推荐指数: |
1、保障至70周岁,使中老年疾病高发期获得全面保障 2、高额返还,最多可返还已交保费的128% 3、重疾身故双重保障 4、少儿、成人专属保障病重,伴随成长自动升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