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缴费重复申报
详解: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定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凡户籍在该地,出生90天以后的农村居民及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没有年龄上限)。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 学生平安保险的人员不必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覆盖范围
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筹资标准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约为年人均55元,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缴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统筹层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起步阶段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住院费用的支付水平约为35%。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鼓励参合农民充分利用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的服务。新农合现由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农合办”管理资金的筹集和支付。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政府补助
政府对所有参合农民给予不低于年人均4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每年每人补助20元,地方财政的资助额要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对东部省份也按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08年起,财政补助对参保农民的补助标准将提高一倍。
通过以上对农村医疗保险定义、覆盖范围、管理制度等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会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内容有所清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
专家:医疗费用保险不能重复理赔
专家:医疗费用保险不能重复理赔
医疗费用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亦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专家指出,很多客户有一种误解,认为如果被保险人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费用保险,出险后,各家保险公司均应在其保险额度内给付保险金。因为从法律关系上来讲,投保人分别向各家保险公司交纳了保费,理应享受获取保险金的权利。
举例来说,胡某分别向甲、乙、丙、丁四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设定保额均为10000元。某日胡某因车祸事故发生医疗费5800元。按照上述观点,四家保险公司应各自赔付5800元,胡某合计获赔23200元。而假设胡某在甲、乙两公司的10000元保险又分别归属于两张保单,设定保险金额分别为5000元,按上述观点,该四张保单均应赔付5000元。那么,甲、乙两公司应该赔付的就是10000元而不是5800元。最终,胡某因该事故将可获得31600元,比实际支出的医疗费高出许多,并因此而额外获利25800元。
专家解释说,如上述举例,势必导致被保险人因为拥有多家保险而更热衷于过度治疗,其住院时间愈长,医疗费花费愈多,意味着获利将愈多。这首先是对国家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助长医疗不正之风,同时将对各商业保险公司及社保医疗构成巨大的亏损威胁,引发医疗市场的混乱。因此,在各家保险公司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先决条件。
专家强调,如果不是为了应付可能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医疗费用型保险,并无必要;应该选择搭配其它的医疗定额给付型保险,如,中国人寿的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尽可能以最低的保费支出,获取最满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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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日本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日本农民可享受的医疗保险主要指的是“国民 健康保险”,该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和保险费在资本市场的投资收益。保险费根据每个被保险人的标准年收入的百分比交纳,每年核定一次,其中低收入家庭可以适当减少交纳。日本农村医疗保险支付水平较高,给付的主要是医疗费用,它是以家庭为单位,其给付范围包括:诊疗费及特定诊疗费的70%、高额诊疗费、助产费、丧葬费、育儿补助等。
2、日本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1)法制健全。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在其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都有相应的法律制约,保证了机构运行畅通无阻。(2)管理层次清晰。日本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职责划分明确,层次清晰,各机构配合默契,使复杂的医疗保险体系运行有序。(3)监督机构健全。为能够及时纠正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的偏差,避免失控,由代表各自不同方面利益人员组成的监督审查机构被赋予了绝对独立的职权,受法律保护,避免出现监督过程的利益偏向。(4)农村医疗保险和针对雇员的健康保险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且具有排他性。二者不仅保险收入构成不同,而且保险费在他们的财源中所占的比重也有较大的不同,其中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险的投入比重较大。
(二)泰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泰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泰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实行健康卡制度。对贫困农民,由政府出资发给免费健康卡,对一般农民,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个人缴费500铢,政府补助500铢,由政府发给统一印制的健康卡,全家都可凭卡免费享受医疗保健服务,超过5人者需再购一卡,50岁以上老人和12岁以下儿童享受免费医疗。为推动健康卡的发行,政府规定只有当全村35%以上家庭参加时,政府才给予补贴。健康卡所筹资金由省管理委员会统筹,90%用于支付医疗保健费用,10%用于支付管理费用。健康卡可用于医疗、母婴保健和计划免疫。健康卡持有者持卡到健康中心或社区医疗就诊,当健康中心或社区医院认为需要转诊时,可转往省医院或地区医院,直至中央级医院就诊。健康卡持有者持卡到公立医院就诊,除了规定的自费项目以外,可就诊8次,每次有最高限额,由就诊单位向省管理委员会结算。如到私立医院就诊,门诊费用自理,住院费用在年限额内按月均3000铢补助。
为了配合健康卡制度的实施,泰国政府承担了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责任。泰国的乡村卫生服务由政府投资兴建机构,配备卫生人员和装备,提供大部分维持费用以及必须的扩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和开展预防工作的业务经费,其余部分由政府组织村民集资解决。在管理方面,泰国的乡村卫生服务由卫生中心管理,其基本职能是在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乡的预防保健工作。乡村卫生中心主任是政府官员,代表政府负责全乡群众的健康工作。
2、泰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泰国最基本的卫生健康保障除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外,是用消费余额限制所得到的医疗保障,在操作上方便易行,运行成本低。有利于医疗卫生费用的控制。泰国农村实行的健康卡制度,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使一个区域的资金筹集、因病造成经济损失的分担及医疗保健集于一身,能够在基层单位提供较好的医疗和预防保健,对于保障基层百姓的身体健康有很好的作用。
(三)巴西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巴西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巴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实行同样的医疗保险。农民医疗保险费用是以税收附加的形式交纳保险金,再加国家财政适当补贴,国家税收和财政补助约占保险基金总额的22%。 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采取集中收缴、分散包干的办法,即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银行和财政筹集,根据各州和地区接诊人次上报的实际需要,经审查和综合平衡,将经费下拨到州,各州再根据预算,经州长批准,下拨经费。巴西的医疗保险事业统一由社会福利部管理,下设国家医疗保险协会,由该协会自办保险医疗机构。保险医院分为高、中、初三个层次,除自办保险医疗机构外,还有一些合同私人医院和医生。居民患病后,必须首先在当地初级医疗机构就诊,经初级医疗医生同意,才能转到中级或高级医疗机构诊治。患者随意找医院或医生就医时,一切费用自理。
2、巴西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全国城乡居民实行无差别的全民医疗保险,不论贫富都享有医疗保障的权力,医疗保险覆盖面广,发展速度快,待遇水平较高。
(四)墨西哥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墨西哥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农业工人及其家属参加全国职工社会保险协会,对农民的免费医疗救济,也由全国职工社会保险协会管理。该协会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它由政府、雇主和雇员代表组成。协会主任由总统任命,协会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制订经费预算和项目计划及审核执行情况,协会还逐级设立相应的组织,具体执行协会制定的各项政策。
因为农业工人属雇员,经济收入有保障,所以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及支付方式上和产业工人一样。保险基金来自雇主和雇员交纳的资金和政府的少量补贴。全国职工社会保险协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主要支出项目是: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费用,所属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设备更新,所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工资及投保者的医药费用。对于农村贫困居民的医疗服务由全国职工社会保险协会的农村事务部总协调员负责管理,由政府和协会签订协议,利用协会的人力和物力为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贫困农民提供免费医疗救济,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
农业工人的医疗保健服务由保险协会下属的医院提供,全国各级社会保险协会下设医疗机构为保险协会的参加者提供免费医疗。这些医疗机构分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诊所;二级为综合医院;三级为医疗中心,是最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对协会成员的医疗实行划区逐级转诊的办法,大部分病人都能在门诊得到医疗。贫困农民则到由政府开办的医院就医,也可到政府与协会签定合同的诊所和医院医治。
2、墨西哥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各级政府参与,医疗保险组织开办医院,医疗保险的覆盖人数较多。将农业工人和产业工人作为雇员在医疗保险上划为一个系统与其他对象区别开来,同时对于偏僻地区的贫困农民政府还给予免费医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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