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疾病保险生效时间
买车保险生效时间详解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几乎所有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购买汽车保险,但是很多人对于汽车保险都不太了解,认为买了保险以后马上就会生效。那么,买车保险生效时间是多少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交强险即时生效
在生活中,相信有不少新车车主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接到4S店的通知说定的车已经到货,就兴冲冲地去提车了,办完手续开着车就直接上路了。凡是有过买车经历的人也都知道,买车的同时必须购买交强险,很多车主都以为只要办理了车险,开车上路就有保障了,可是交强险什么时候生效,却有不少人搞不清楚。
保险行业业内人士介绍,保单一般是"零时生效",即今天买的保险在法律意义上要在明天零时才会生效,这个时间点也会在保险合同上明确注明。所以,以往车主在购买车险到最终车险生效,一般都有十几个小时的"盲区"。不过,2009年3月25日保监会就下文给各个保险公司,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做出"机动车交强险保单自被保险人缴费后即生效"的规定,要求交强险改变"零时生效"的传统,正式实施即时生效。
商业险投保次日生效
虽然交强险在办理的时候已经即时生效,可以赔偿对方损失,但保险公司却不能对王先生的新车进行理赔,因为他的商业车险保单要到次日零时才生效。
按照商业车险的相关规定,商业车险保险期间的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日零时,新车的车险投保人就可能面临无保险的空档期,甚至还有不少车主买了车之后,由4S店代办车险,至于车险何时生效他们就更不知道了。而在无保险空档期用车时发生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因为商业车险并没有开通即时生效业务,因此建议车主一定要谨慎,最好避免从购买车险到最终车险生效这段时间开车上路,避免在未生效期间不能受到保障。
买车保险生效时间是多少呢?交强险是即时生效的,而按照商业车险的相关规定,商业车险保险期间的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日零时。车主一定要谨慎,免从购买车险到最终车险生效这段时间开车上路。
车险生效时间要注意
委托4S店代买的保险还没办下来,刚买10天的新车就出了车祸。面对需要赔付的12万元的医疗费,车主奔波一年无结果,最终决定状告4S店。
51岁的李国发是应城农村人,来汉十多年,一家三口在汉口长春街卖菜。去年1月14日,为方便进货买了一辆五菱宏光的面包车。老李跟笔者说,去年1月24日,买车10天后,儿子驾车外出撞倒路人,鉴定为 10级伤残,被判赔偿对方共计15万余元。除提车保险赔付3万多元,将近12万元都是他自己垫付。
老李说,买车时多付1万多元给4S店,签了“上牌委托书”,约定店方代办上牌、保险、车船税、购置费等项目,其中保险费为1100元,注明内含“10万三责险”,“当时工作人员说,保险当天晚上12点就生效。”但事发当天,老李致电4S店询问保险事宜,得到的答复是“还没办下来”。当他找4S店理论时,店方拿出车险单,他才发现生效日期是2014年1月26日,即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
前日上午,笔者陪同李国发前往位于竹叶山的武汉威马商贸公司五菱宏光4S店。一位魏姓负责人接待,对于保险生效时间的关键问题,他否认店方曾承诺“提车当晚就生效”的说法,也不认为店方存在疏忽或拖延,表示“只要在临牌临保15天有效期内办下保险就符合规定”。不过,他坦言,一般代办保险多数在7天内生效,像李国发这样的情况不多。“公司会研究这件事,认真考虑车主的诉求。”“李国发没有及时关注自身车险的生效事宜,存在疏忽,但主要责任应由4S店承担。”楚天公益律师团陈亮律师认为,李与4S店之间属委托代理合同关系,李支付保险款项后,4S店理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购买保险。
该律师同时提醒车主,委托他人购买车险时,一定要关注车险的生效时间,确保自己的车险不要脱保。特别是新手,更不能在未买保险的情况下上路,否则,一旦出险,除了要承担各类意外损失以外,还有可能引发这一类的纠纷。
不管是车险还是其他保险险种,在投保时,一定要将保险条款上的内容看仔细了,以免以后出错,得不到应有的保险赔偿。
保单生效有学问 人身保险生效时间有规定
缴纳保费不等于保单生效
从周某的案例中不难看出,保单生效日对被保险人能否获取赔偿至关重要。一些车主可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已经为爱车买了保险、缴纳了保费,却最终因为一句“事故发生时尚不在车险的保险责任期内”而无法获得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实际上,车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都是以保单生效日为起点的,而并非缴纳保费的时间。据肇事者周某介绍,他的爱车就是事发当天下午缴纳车险保费的,但工作人员提醒他,保单要从次日凌晨起才能生效,于是也就引出了他逃逸的想法。
据了解,车险和其他财产保险一般都没有及时生效的概念,一般当天办理完手续后,保险责任正式生效要等到第二天零时,在缴纳保费至保单生效的这段期限内,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无法理赔的,可以说仍是保险的“真空期”.所以,广大车主还应该特别谨慎驾驶,避免出险。
人身保险生效时间有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单生效期同样值得关注。
在新《保险法》中,对人身险合同何时生效有所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核保通过了,那么这份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那天,也就是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反之,如果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后,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认可,那么保险合同就无法成立,更无法生效。这一条款对厘定寿险产品的生效节点至关重要。
旅行险生效日期通常可选择
旅行保险为例,这类产品通常可允许被保险人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而非投保日及时生效。比如9月1日投保时,投保人可将实际保险期限定为9月10日起生效。通常生效时点为当日零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产品最快的生效时间通常为投保次日凌晨,换句话说,如果你第二天启程旅行,就必须提前一天投保此类产品,否则,你将无法获得旅行首日的保障。
健康险要留意“观察期”限制
健康类保险产品则会设置“观察期”,这一特殊的时间段应引起被保险人重视。观察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利益,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在保单条款中,能清楚知晓产品观察期的长短。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很多保险公司的保单并不是立即生效的。在观察期中即便发生保险事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保费。但同一起保险事故发生时,若投保人投保了不同健康险产品,且各自观察期不同,那么是能获得区别对待的。只要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某个产品的观察期,就能获得该保险的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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