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社保是大家关注也离不开的一项基本保障,多数人选择按期缴纳,但对于具体的保障功能,却往往被忽略。而社保中的“工伤保险”更是一项最常引发争议的保障,员工与所在公司之间因工伤保险的赔付问题出现分歧的案例时有发生。那么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二: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三: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工伤保险的意义和作用在于,既能及时地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恢复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社会安定,又能使劳动者及其家属解除后顾之忧,还能增加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转嫁和规避伤亡事故。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标准是什么?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没给交工伤保险,上班受伤了该怎么办?哪些算工伤?工伤伤残等级怎么看?这些都是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工伤保险条例也会详细说明,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工伤申报流程、没交社保能申请工伤吗?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申报的基本流程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步骤一:工伤认定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步骤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专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步骤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属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告诉大家一点,单位不给交工伤保险,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
按照规定,员工因工受伤,单位应该在30天内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办,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也可以带着就诊记录等资料,一年内自己去社保机构申请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前,记得收集可以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其次的话,因工受伤或残疾,治疗期间的费用和工资都要由单位赔。达到伤残的可以先去做伤残鉴定,不同伤残等级,赔付金额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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