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险和意外险重复吗
如何投保意外险和医疗险
由于 保险意识不高,很多人都分不清意外险和医疗险。那么意外险和医疗险有什么关系呢?消费者该如何投保 意外险和 医疗险呢?我们来了解一下。意外和 医疗保险紧密联系着,意外的发生难以预测,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们更要特别注意。所以投保保险是最佳的转移风险方法,而医疗保险就能保障意外事故带来的费用。既然意外和医疗保险关系如此密切,市民应该重视保险的选择。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将可能遇到何种意外事故,应该投保相应的 保险种类保障权益。在 慧择网有多个险种可供选择,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实际需要,医疗保险的种类也非常多。市民在选择的时候要认真考虑自身实际需要,另外还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够,盲目的进行投保不能有效保障权益以外,还会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有某些朋友认为,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将会带来巨额的保险费用,其实不然,像安 康无忧日额保险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每天1.5元起就能轻松享有每天最高600元住院津贴,即使为所有家庭成员投保,也不会带来巨额的投保费用。投保费用低,保障金额高,及时的进行投保相当重要。投保保险一定要及时,尽快投保才能尽快获得保障,不要到出现状况的时候才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在慧择网投保保险仅需三分钟时间,利用网络技术的力量,投保也能如此方便可靠。市民甚至安在家中就能成功完成投保,而且慧择网七天24小时提供全面服务,市民何时何地登录都能快速完成投保事项,这是现代社会当中最为方便快捷的投保方式。
意外和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市民都应该认真阅读。例如,一些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投保保险当然很重要,掌握一定的紧急处理措施也是相当重要。很多时候一个知识或许就能挽救一条人命。
在投保意外险和医疗险之前,消费者应该先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需要投保意外险和医疗险。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意外险还是医疗险,都应该尽早投保。
怀孕了,还能够投保意外险和医疗险吗?
王小姐的宝宝再过两个月就要出生了,她想着给自己和宝宝买个保险,结果咨询了好几家保险公司却都碰了一鼻子的灰,“都说我现在不能投保了,要延到产后才能投保。”王小姐说。
听了王小姐的诉说后,记者咨询了市区的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公司内并没有专门针对孕妇的险种,如果一些准妈妈们想在怀孕期间投保的话,一般只是接受其投保养老险和普通的寿险。而且对于准妈妈们的投保限制也会比较多,比如怀孕8个月以后不能投保,4~8个月投保的准妈妈要提供产前检查报告等。
随后,记者拨通了民生人寿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据该公司的客服人员说,他们公司对孕妇投保,保险品种会比较单一,意外险、住院保险等都不能进行投保。
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对孕妇投保并没有明确的限制,只是把保额限制在30万元以下。而且怀孕期间不能投保一些意外、医疗等短期险,如果要申报短期险,必须在产后一个月以后在原来的保单上可以新增一些保险内容。
采访中,大部分保险公司均表示,对“准妈妈”投保会有一定的门槛。而记者在市民中了解到,很多准妈妈们都希望在怀孕期间能够有一份保障,这本来对保险公司来说可谓是一大商机,可似乎很多保险公司并不想分这块蛋糕。
有关人士指出,孕妇保单属于高危保单,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得多,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会有较多的限制。所以有些保险公司会提出怀孕3个月以下或者直接等到生完孩子满月后再进行投保。
“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提前投保。”保险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建议说。不过她也指出,“传统的寿险和健康险产品中,大部分保单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对于准备或已经怀孕的这类特殊的女性群体来说,选择寿险等并不能满足孕期特殊的保障需求。准妈妈们要有生育保障,现在更多的是依靠一些单位的生育保险。”
补偿医疗险不可以重复赔付
很多人认为只要购买了 医疗保险,那么在医院住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来支付,其实不然,对于补偿医疗险保险公司是重复赔付的。案例:被保险人陈女士,27岁。2010年7月17日投保了某公司的《安联安享美年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安联附加 安康如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安联附加安康关爱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2011年3月18日,陈女士因骑自行车不慎摔倒致腰部软组织损伤、腰骶关节扭伤,至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并于4月6日治愈出院,产生 住院医疗费用5079.44元。出院后,陈女士于2011年4月20日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住院费用、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相关的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理赔审核过程中发现,陈女士在递交理赔材料时,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院收据原件,取而代之的是收据复印件和一张某人寿保险公司赔付的“ 医疗费用理赔分割单”原件,其中明确记载某人寿保险公司在2011年4月13日已经先行赔付了1800元医疗费用,剩余3279.44元。而陈女士投保的《安联附加安康如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中明确约定:“我们以其每次住院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赔付后金额的80%给付保险金。”因此,虽然陈女士医疗总费用为5079.44元,但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赔付了2623.55元。
保险专家指出,依据保监会关于健康险的管理办法: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的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补偿型产品,都坚持“补偿”的给付原则,即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并以此原则制定保险条款。该理赔案件的情形虽然较为简单,但很好地体现了该“补偿”原则,既缓解了被保险人医疗费用压力,也有效控制了保险人的理赔风险。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将各方面情况都了解清楚,以免事后产生纠纷,就像补偿医疗险不可以重复赔付的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医疗险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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