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保险的常见误区
人们对保证保险的认识误区
保证保险在中国属于一种全新业务,主要应用于消费贷款业务之中,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但好景不长,因消费者恶意逃债严重,保险公司陷入众多诉讼之中且追偿难度极大,人保总公司不得不于去年将该业务叫停。保证保险为何在中国遭遇此尴尬?原因如下:
对保证保险的适用范围认识不清
正是基于将保证保险定位于保险,保险业人士多认为该险种运用范围极广,几乎可运用于一切合同保证保险之中。实际上,鉴于保证保险的风险性,其应用范围在英美等国都是特定的,尤其是不涉及借贷合同项下的借贷保证。而中国实务界却在贷款合同中大量使用保证保险,企图利用保险的办法一举三得:保证银行贷款之安全、扩大保险公司业务和刺激国民消费,结果却事与愿违,保险公司成为最大受害者。事实上,西方许多国家的信贷保险并不采用保证保险的形式,而是采用由借款人购买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形式对信贷机构的利益予以保障。
对保证保险的性质认识不清
中国理论界对保证保险的认识极为混乱,这可以从相关学者的着述中得以佐证,甚至有学者将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相混淆,进而出现“ 信用保证保险”一说。理论界认识误区之源头在于将保险职能与保险公司职能混为一谈,误以为保证保险既然由保险公司开办,又冠以保险之名,应属保险之一种无疑。殊不知保险体现的是一种风险分散职能,通过保险公司这一中介而实现,这是保险生命之所在。而保险公司既是一个保险组织,又是一个金融机构,作为一个保险组织,成为风险分散的中间机构;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其与其它金融机构一样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如投资。所以保险公司除从事保险业务外,还可以从事其它非保险业务。
对借贷合同的认识误区
借贷合同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先后上的差距。这导致借贷合同对借款人信用的要求极高,贷款方的风险也极大,因为存在债务人有能力而故意不还贷的可能。这种风险的主观性使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否则有违保险风险原则。银行信贷属于货币信用,从放贷到还贷,当中不定因素很多,且多为经营风险,不论以信用保险还是借款担保的方式。保险人都是不愿承担这种风险的。有的国家甚至以法律形式禁止保险公司从事金融担保活动。再加之 中国保险公司的盲目发展,管理松弛。
很多的误区都是无法避免的,关键是我们对待误区有什么样的态度,只要积极的对待,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度过并成为前进中的很重要的参考。
认识是一种过程,了解一个事物才能从心里接受这种事物,保险也是一样,只有了解才能接受它,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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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的常见误区
随着保险的越来越深入人心,保险产品也是层出不穷,针对市面上成千上百种保险产品。面对当前各式各样的保险产品 ,消费者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呢?为此,媒体采访了中国人寿的寿险理财规划师王先生。他对目前的消费者购买保险的几大误区进行了详细解读。
当成高回报的短期赚钱工具
王先生表示,无论是万能险还是分红险都不适合用作三五年以内的短期投资。“市民购买万能险或分红险后,如果短期内(犹豫期过后)冲动退保,累积红利不多,现金价值也不高,还会出现投入的资金损失。万能、分红保险的保险价值在于时间性,时间越长,其价值越高。”
分红险万能险收益固定
王先生表示,分红险和万能险的利率都是不确定的(保险条款中有黑体字明示),市民购买时需详细阅读条款 。“因为红利来源要依据产品的投资收益费用结余和人的寿命的延长而定,这些数据都是不确定的,所以分红险产品说明书上的演示利率是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假定,并不是最终的保证分红率。因为分红不设保底收益,在极端情况下,分红可能会化为泡影。万能险则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结算利率计算收益的,一样具有不确定性。”
忽略附加险的重要性
王先生表示,有些市民在购买保障性较高的险种时往往会放弃投保附加险,殊不知目前市面上很多保险产品真正划算的正是它们的附加险,“比如在一份养老年金保险中,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及住院保险,一旦被保险人遇到意外事故或因疾病住院,才能得到更周全的保障。”
不投保无返还保险产品
“在为自己定制保险计划时,几乎每个消费者都会问”这种保险会返还吗?多久返还一次?“他们认为,我买了保险,如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费 。”王先生说,买保险就是将风险转给保险公司,能返还的险种其保险利益或多或少会弱于非返还险种。
听到业务员宣传就心动
“切忌盲目投保,在投保前,应当把要购买保险的所有问题都弄清楚,实在有疑问也应该合理利用犹豫期考虑清楚。其次,虽然现在误导销售有了明显好转,但是也有个别业务员有违规操作行为,所以客户不要相信诸如夸大收益、口头承诺等行为,一切以最终出单的保险合同为准。”王先生说。
“另外,对自己家庭状况、收入、开支要有明确认识,合理分配保费。客户要提高警惕,切忌勿因一时贪图便宜而使自己将来蒙受损失。保险就是保险,再好也不会让你一夜暴富。”王先生接着说。
买保险看似简单,其实也是一门不小的学问,买保险前应做足功课,找到自身需求、选择侧重点、读懂条款、货比三家、进行适当的组合。保险本身是好的,如果能根据自身的需求选对产品,保障才会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买保险前可以注意到上述五大事项,相信可以很容易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
常见的投保误区
投保容易理赔难,很多人都会这样的感受。在近几天的采访中,我们发现许多人对于自己投保的险种知之甚少,几乎都是在找到保险公司索赔遇阻后才对合同条款恍然大悟———连续两天报道的购买了意外险,不幸身亡后又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就是典型。那么,究竟哪些因素可能导致你购买的保险“无效”?我们昨日调查了国寿、平安、新华、泰康等几家主要寿险公司的 意外险险种,归纳出几处容易被忽略的地方,而这些地方,正是你最不应该忽略的。
未如实告知不赔
买保险,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会拒赔。当客户签下自己大名后,就意味着你已经认可条款中涉及的所有内容。如果保险公司事后认为你没有如实告知,就会以你已书面签字为由,拒绝赔付。
“被人打”可赔 “打架”不赔
在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中,都有关于打架斗殴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表示:被人打属意外,可以赔,但故意的打架则不能赔。我们从保险从业人员处了解到,如果是打架斗殴致伤,理赔时被保险人必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认定报告,保险公司将以此确定其性质和起因,并作为最后的理赔成立条件。一般情况下,如果认定为“被人打”则属于理赔范围,如被认定为“殴斗”则属于责任免除。
有这么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被砂轮打伤眼部,到医院进行治疗。大夫询问时,随行人员只说是“打伤的”,并没有说是砂轮造成,结果院方在病历上写的是打架斗殴所致。当该工人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打架为由拒赔。
多买不一定多赔
有人认为,保险买得越多,如果出险,获得的赔付也越多。其实并非如此。
比如,国寿、平安、泰康等几家保险公司的自助式意外伤害保险,在条款上都有明确约定,符合投保条件的,每人最多可以投保两份。也就是说,即便是你一次性买了10份,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最多也只能按照两份标准来赔付。
很多投保人对投保知识不是很了解,导致在理赔时出现种种困难。我们在投保时仔细阅读保险的条款,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不至于理赔遇到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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