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费也可养老
参加工作的人进了工作单位的时候,工作单位都会给
买社保,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参加过工作,可以缴纳社保吗?新政策出台,今后在
《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实施前曾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未参保人员,可通过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根据我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是2011年6月30日前曾与我省各类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
五七工厂、
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人员(包括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等);二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向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申报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原工作单位与现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凭证。
补缴之前费用
符合条件人员经本人自愿,按个人身份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曾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2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11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15年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没有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通过补交保费可以参加养老保险,进一步的扩大了
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人老有所依,是我国
养老保险改革史上的一个突破。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费
所谓的基本养老保险,又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就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而所谓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是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费用。为了确保广大劳动者在退休以后能够享受到这项保险服务,就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缴费,那么,基本养老保险费究竟该怎么缴费呢?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企业按照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0%的比例缴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8%的比例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的比例缴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16%的比例缴费;农民工个人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4%的比例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地点及期限:缴费人应当于每月10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核准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
以上所述,就是有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缴费的问题的详细说明,为了确保以后老有所养,小编建议广大劳动者趁年轻的时候,积极主动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何补缴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费?
近年来,我国由于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而导致我国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很多人都积极参保
养老保险,其中,有不少人因特殊原因,而使得养老保险缴费中断,那么,如何补缴乌鲁木齐
养老保险费?
补缴养老保险流程
对已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的职工中断缴费和未按规定缴费,要求补缴其养老保险费的,可按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并按规定加收利息。补费基数按照本人中断缴费期间各年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为准(最高不得超过各年上年度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60%)。断保期间以个人身份补费的,对1998年12月18日之前断保的按照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费率补缴;之后断保的按照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补缴。
已参保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可以当期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但不得补缴本人初次参保缴费之前的养老保险费,且初次参保缴费时间不得早于1998年12月18日。但断保职工要求是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才能补缴。
补缴养老保险条件
今年10月1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曾在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今年10月1日前具有城镇户籍。符合3个条件的人员可按上述规定从1995年1月1日起补缴至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在补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顺延;顺延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但对今年10月1日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补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
通过以上对补缴养老保险流程和条件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会知晓如何补缴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费。此外,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可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