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持有人和保单所有人

保单所有人 保险合同生效期注意事项
保单所有人又称“保单持有人”,是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保单所有人是人寿保险中的一个新名词,因此其称谓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的场合。由于财产保险合同大多是一年左右的短期合同,保单没有现金价值。并且,由于绝大多数投保人都是以自己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来进行投保(成为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得到保险赔偿(成为受益人)的,因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所有人通常就是一个人,所有人在这里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什么是保单持有人
保单持有人也叫保单所有人,保单所有人通常是指哪位投保人,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为一人,那么就应该由个人保管,如非同一人,应为被保险人保管。
缴清费用的情况下,投保人的义务已尽。关于保单所有人,一般来讲保险合同即保单都会送达到投保人手中,保单回执也是由投保人签收,因此可认为保单所有人既是投保人!
什么是保单受益人
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合同不适应成立即生效?
因为保险产品本身的特殊属性,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大部分保险都设有“观察期”,根据险种和公司不同,从30-180天不等。什么是“道德风险”?就是指有人可能故意带病投保。
保险合同相关规定
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生效期注意事项
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什么是保单
保险单简称为保单,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
什么是银行保单
银行保单是银行保单贷款的简写。需要注意下保单贷款条款,保单贷款有两种形式:一是保费贷款,即一般保单上所指的自动保费垫缴。二是现金贷款,通常所说的保单贷款都是指这种形式。

投保人是否可以凭保单到保险公司进行抵押呢
当保单需要抵押贷款时,不但可以,并且只有投保人才有这个权利!
我国只有8%的人持有寿险保单
保监会昨日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寿险保单持有人只占总人口的8%,人均持有保单仅有0.13张。我国的保险赔付占灾害损失比重远低于国际上30%的平均水平。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从人民群众的需求看,我国人均GDP已达8100美元,到2020年将达到1万美元。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1%,接近联合国划分的富足标准。在生老病死、衣食住行、体育文娱等各个领域的保险服务将成为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必需品,从我国的保险供给看,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在区域结构上,2017年1-10月,东部十六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1.85万亿元,占全国的57.1%;中部八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7809.9亿元,占全国的24.1%;西部十二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6045.1亿元,占全国的18.7%。
黄洪还提到,在业务结构上,人身险中,健康、养老等长期寿险业务发展不足;财产险中,车险占比过高,超过70%,企财险、责任险等专业险种的份额不高。这些现象充分体现了我国保险业供给不平衡的特点。
我国只有8%的人持有寿险保单,人均持有保单仅有0.13张,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同时在养老、医疗、农业、巨灾、责任保险等领域,仍然存在巨大的保障缺口。
缴纳保单不等于保单生效
缴纳保费不等于保单生效
实际上,车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都是以保单生效日为起点的,而并非缴纳保费的时间。据了解,车险和其他财产保险一般都没有及时生效的概念,一般当天办理完手续后,保险责任正式生效要等到第二天零时,在缴纳保费至保单生效的这段期限内,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无法理赔的,可以说仍是保险的“真空期”。所以,广大车主还应该特别谨慎驾驶,避免出险。
人身保险生效时间有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单生效期同样值得关注。在新《保险法》中,对人身险合同何时生效有所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核保通过了,那么这份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那天,也就是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反之,如果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后,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认可,那么保险合同就无法成立,更无法生效。这一条款对厘定寿险产品的生效节点至关重要。
旅行险生效日期通常可选择
旅行保险为例,这类产品通常可允许被保险人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而非投保日及时生效。比如9月1日投保时,投保人可将实际保险期限定为9月10日起生效。通常生效时点为当日零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产品最快的生效时间通常为投保次日凌晨,换句话说,如果你第二天启程旅行,就必须提前一天投保此类产品,否则,你将无法获得旅行首日的保障。
健康险要留意“观察期”限制
健康类保险产品则会设置“观察期”,这一特殊的时间段应引起被保险人重视。观察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利益,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普通住院类 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 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在保单条款中,能清楚知晓产品观察期的长短。
在观察期中即便发生保险事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保费。但同一起保险事故发生时,若投保人投保了不同健康险产品,且各自观察期不同,那么是能获得区别对待的。只要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某个产品的观察期,就能获得该保险的相应赔偿。
根据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已经清楚了投保之日并非就是保单生效之日。因此,保险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时刻注意保单生效的日期,在投保前,需要仔细阅读所购买保险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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