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险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什么时候有的保险
一、保险的起源
保险作为一种规避风险损失的手段,现在证明有两处起源:一是古代的互助组织;二是船舶抵押贷款。前者是共担风险,后者则是转嫁风险。
公元前9世纪的古罗马,罗马教皇哈德良成立了一个叫“格雷基亚”的互助共济组织。通过缴纳100泽司(古罗马的青铜货币)和一瓶敬神用的清酒就可以加入该组织,在之后的每个月入会者只需要缴纳5泽司会费。
该会成员在其死后,组织会向死者家属支付400泽司。这应该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例子,也是最早的“终身寿险”了。
船舶抵押贷款是一种典型的转嫁风险的手段,大约在公元前7-8世纪,人们在进行海上贸易的过程中,将船舶或货物作为抵押取得贷款。
如果船货安全抵达目的港,船主或货主就将偿还贷款与约定的利息。如果发生意外,则借贷关系结束。这就将航海的经济风险转嫁到了贷款人身上,只不过由于风险极大,其贷款利率也高于一般贷款,这是最早的海上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二、中国保险的开始
中国的保险行业从1929年11月20日开始。
1929年11月20日,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在国内、香港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成为当时我国保险市场上一家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最早于1986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到1993年全部实行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分享养老保险初期的相关知识。
我们国家最早实行缴纳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开始,在国企单位试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当时由固定工和合同制双轨运行,到1993年,开始全部实行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逐步推广到其他各个企业,并且逐步扩大缴费覆盖面,陆续出台个体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国家是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各个地区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先有后。
此外,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由于国家是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各个地区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部分地区在1986年便实施了养老保险,直到1993年才推广至全国,过去职工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孕吐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勿忘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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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吐属于早孕症状之一,大约半数妇女开始出现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食酸食、厌油、恶心、晨起呕吐等症状,一般开始于孕6周左右,停止于孕12周左右。轻度的孕吐并不用担心,只要到结束就没事了。重度的孕吐,就不能忽略了,因为重度孕吐会造成营养不良、体内微量营养素缺乏、孕妇体内脂肪被分解、B族维生素缺乏,时间久了,就会导致早产、胎儿畸形。面对这些潜藏的危害,治疗时往往需要一笔不低的医药费用,为了加强孕期保障,孕妇除了要少食多餐、忌口以及多多运动外,还要投保母婴保险。
母婴保险的特点在于针对一些女性妊娠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给予保障,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一般情况下,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的准妈妈都可以投保。一旦投保立即生效,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当然,准妈妈还要加强自身 健康保障,现在女性朋友在生活上、工作上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但是压力也随之提高,久而久之,女性朋友身体抵抗力就会变差,从而遭受疾病的侵袭。我国疾病治疗费用高昂,即使是小病,其治疗费用也在一万元左右。投保一份女性健康险可以将疾病治疗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应以保障型的健康保险为先。此外,女性朋友还要规划大病保险,尽可能购买足额的保障(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购买终身的或者是消费型的定期重疾保险),除此之外,还应该附加保额为3-6万的 住院保险,以应付发生“原位癌”的时候 住院医疗费用。原位癌不是癌,不能通过 重大疾病获得赔付,但可以通过住院保险去完善保障。加强自身健康保障固然重要,但是要注意女性健康险的承保条件,大多数女性健康险是不承保怀孕女性的,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在生育孩子投保女性健康险。
孕吐什么时候开始?女性朋友怀孕后,应该投保女性健康险和母婴保险,以全面保障自己和胎儿的健康。 慧择网是全国最大的第三方投保平台,可以为女性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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