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为漏缴、少缴或者缓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因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那么,青岛住房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单位需携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等材料去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补缴手续。
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对公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2、中心受理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第一、二、三联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补缴缴款。
青岛住房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首先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去柜台办理补缴业务;其次中心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最后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补缴缴款。
大同住房公积金补缴如何办理
有些市民或者单位会由于某些原因忘缴或迟缴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补缴。那么大同公积金补缴如何办理?补缴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将为您一一介绍。
补缴公积金
1、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单位办理补缴时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单位名称,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示个人明细。
4、《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大同住房公积金补缴如何办理?单位办理补缴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及补缴说明,需要注意的是,后两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与储蓄不同,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提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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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
此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籍迁出本市的;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之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缴存比例以什么为标准?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