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生存保险年交保险费
定期生存保险怎么样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接触到 定期生存保险,那么,这种保险究竟是怎么样的,有什么样的特点呢?下面请看具体的介绍。定期生存保险是什么
"定期 寿险"的对称,以人的生存作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定期生存保险的特点是只对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满期时生存者,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就不负任何给付责任。这种保险的费率是低廉的,给付的金额却是优厚的。因为有一部分被保险人不能生存到预期的日期而丧失了获取保险金的机会,他们留下的保险金就均分给满期未死亡的人。所以定期生存保险的保费是低廉的,给付的金额是优厚的。那些身体健康,打算在年轻时节省一些开支而购买保险,以便到老年时一次领取一大笔保险金的人,可以投保该险种。
定期生存保险有什么特点
1.保险期限有限
定期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因此生存保险必须有保险期限的规定,否则被保险人永远都领不到保险金。
2.不退还保费
如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死亡视为未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也不退回已缴纳的保险费。因此, 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给付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及其利息,而且包括保险期内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及利息。
3.类似于银行储蓄
投保生存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今后的生活或工作预存一笔基金,以满足其未来的消费开支以及生活等方面的需要,类似于一种储蓄。例如,父母为年幼的子女投保子女教育保险,以供其在读大学时有一笔教育基金。
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定期生存保险的介绍,如果您想要购买此类保险,您可以仔细阅读一下上文,除此之外,您还可以查找一些相关资料进行了解。
生存保险是什么
一、生存保险是什么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契约所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不同於死亡保险在於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二、生存保险的特点
1、储蓄性
生存保险除了一般的定期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保险外,其主要类型是年金保险。
2、死亡不给付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不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3、满足一定期限需要
生存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等。
生存保险介绍
生存保险介绍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契约所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不同于死亡保险在於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生存保险的特点
1、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不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2、生存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等。
3、生存保险具有很强的储蓄性。
生存保险除了一般的定期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保险外,其主要类型是年金保险。
生存保险的险种都有哪些?
单纯的生存保险,是指以生存为给付条件的险种,也就是活着才能给,死了反而不给。
以我国情况而言,99年以前有一些养老险是属于生存保险。但是这种生存险道德风险太大,以我国的国情来看不合适。因为被保人一但身故,保费就算白交给公司了。居说还发生过一些小公司收完钱后,找人谋杀被保人的情况。所以,这一类的生存保险在我国已经禁卖了。
现在我国现存的生存保险,主要集中于一些消费型的重疾险和意外残疾型,要求被保人在出险后一定时间内生存(常见的是30天),才理赔。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