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住院费用B是什么意思
平安住院费用b保险责任是什么?怎么样?
平安住院费用b投保须知
承保公司:平安保险
投保年龄:0-50周岁,最高可续保至64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限:1年
等待期:30天
产品特色:属于短期医疗保险产品,提供住院医疗保障作为基本保险责任。
平安住院费用b保险责任是什么?
一、基本部分
1、住院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于每次住院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的床位费和医疗费以及住院期间前后各30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产生的门诊费,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各项费用的余额分项给付保险金,各项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各项费用的65%分项给付保险金,各项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住院180日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二、可选部分
1、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进行非器官移植手术治疗,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余额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65%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2、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治疗,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余额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65%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需间歇性施行手术,且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90日,则视为同一次手术。
三、责任的延续
对等待期后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四、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保险公司在各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根据附加险合同中各项费用的约定范围,给付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各项费用的氽额。若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的,保险公司在各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根据附加险合同中各项费用的约定范围,给付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各项费用的余额,且给付的各项费用的余额均不超过附加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各项费用的65%。
平安住院费用b怎么样?
住院医疗保险属于健康保险,它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须医疗费用给予补偿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因住院治疗产生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就会按照约定进行相应的报销补偿,为个人乃至家庭分担相当一部分经济压力。
住院医疗保险的优点在于它不仅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住院治疗费用的各种补偿,还能对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床位费等进行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甚至还能对病人住院期间产生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补偿。购买一份住院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到多种补偿,对一些患者的家庭无疑会起到非常大的帮助。
目前新型医疗手段不断发展,疾病的治愈率大大提高,经济上的支援也能够对患者的治疗起到积极的作用,让患者得以享受更好更先进疾病治疗手段。
综上所述,平安住院费用b保险责任是什么及怎么样就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
产品特色
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
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
保证续保期, 保障不间断
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
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产品简介
投保年龄
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0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
保险对象
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作为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若于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
(1)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
(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
在您每个保证续保期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我们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每份的保险金限额见附表。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该保单年度内将不能变更。
保险责任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您在投保可选部分时必须同时投保该部分的两项责任,不能只选择其中一项。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等待期
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3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二)基本部分
住院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于每次住院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的床位费和医疗费以及住院期间前后各30天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产生的门诊费,被保险人在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我们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各项费用的余额分项给付保险金,各项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各项费用的65%分项给付保险金,各项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住院180天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三)可选部分
(1)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进行非器官移植手术治疗,被保险人在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余额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65%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2)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治疗,被保险人在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余额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65%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需间歇性施行手术,且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90天
(四)责任的延续
对等待期后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五)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各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根据本附加险合同中各项费用的约定范围,给付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各项费用的余额。
险种转换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请您及时将本附加险合同转换为“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
如果您按时向我们交纳保险费,自您申请转换本附加险合同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开始生效,本附加险合同效力同时终止,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书、相关的投保文件、批注等将继续有效。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转换生效时,
(1)无犹豫期和等待期;
(2)保证续保期间(包括本附加险合同已经过的期间)将继续计算。
保险是什么意思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下面我们看看保险是什么意思?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是什么意思?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我国保险事业发展起步较迟,因此未来进步空间广泛,可以更全面为消费者抵御未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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