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的种类分为哪四种
健康保险种类有哪些?一般分为四种
健康是每个人所追求的目标,但是在当今社会下,受环境污染、饮食安全、工作压力等因素影响,人们罹患疾病、遭受意外事故的概率在不断提升。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健康,保险公司推出 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保险来转嫁疾病或意外事故风险。那么市场上健康保险的种类有哪些?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保险
即医疗费用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疾病保险
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包括有普通疾病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两种形式。通常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收入保障保险
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形式。
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保险范围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但早期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不包括家中看护。
目前市场上的健康保险可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及护理保险四种,投保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及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来保障自身,规避疾病或意外事故风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健康保险的相关内容,您可以登录国内最大的 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慧择网。
医疗保险分类 主要分为四种
一、商业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二、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简而言之,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无须提供发票。
无论得了什么病,在治疗中花了多少钱,赔付标准不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不管投保多少份都进行给付。这部分津贴可以对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进行补偿,如因病假所产生的收入损失、交通费用等。
三、费用型医疗保险
费用型医疗保险则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目的是补偿客户的医疗费,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理赔范Χ与“社保” 基本一致。
无医保如何购买:首先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因为根据现在的医疗水平,一般的疾病住院治疗时间为10天左右即可,投保费用型产品,合理住院医疗费用若按80%的比例报销,就可以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若投保津贴型医疗保险产品,通常只能在第4天获得理赔,如果住院天数是10天的话,按?日津贴250元,可赔付1500元,相对而言,理赔的金额较少,而被保险人在住院10天内的开支应该远远大于这个数字,所以建议首先投保费用型,之后考虑购买津贴型。
有医保如何购买:津贴型医疗保险和费用型医疗保险互补中国目前现行的 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门急诊费用,二是住院费用。一般来说,门急诊费用约有80%由自己承担。一笔万元左右的住院费用,一般自己承担比例约为30%,而一笔10万元左右的大病住院费用,20%由自己承担。
四、社会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λ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慧择提示:医疗保险分类方式在上文已经为您介绍,基本上可以分为商业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四种医疗保险各有优势,您可以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进行投保。
人寿保险分为哪几类
人寿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但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不过。社会上的人寿保险分为哪几类?
1、死亡保险
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亦称为定期寿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此险为期不长,有时短于1年,大都是保障被保险人短期内担任一项有可能危及生命的临时工作,或一定时期内因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而影响投保人的利益。由于定期保险在保险期满前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费就不再退还,而且定期保险费不包含储蓄因素,因而定期保险的保险费低于任何一种人寿保险,从而使投保人只要花费极为低廉的保险费就可以得到较大的保险保障,因而这种保险对负担能力较低而又需要保障的人最为适宜。
由于有以上特点,目前定期死亡保险已被广泛运用,此险还可以与其他各类人寿保险混合,共同组合成为各种类型的新险种来满足多层次的需求。终身保险是指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亦是一种不附生存条件的生存保险,保险人要一直负责到被保险人死亡时为止。终身保险的费率要高于定期保险而低于两全保险,事实上,终身保险接近于最长期的两全保险费率,它们的费率构成中含有储蓄因素。
2、生存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亦就是指被保险人自下而上到约定期限时,给付保险金,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死亡,则所缴保险费也不退还,将充作所有生存到期满日为止的人的保险金。这里包含死亡者已缴而未偿还的保险费。
生存保险主要是为了使被保险人到了一定期限后,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上的需要,一般生存保险大都与其他险种结合办理,例如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结合成为现行的养老保险,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结合成为两全保险。由于这种结合使人寿保险能满足多方面的需要,有助于寿险业务的普及和发展。
3、两全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均可领取约定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由生存保险同死亡保险合并面成,所以又称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并不是将生存保险附保于死亡保险,而是两者合一,合并考虑生存与死亡因素。因此,两全保险无论在保险金额中或保险费中,这两方面因素都在相互消长。
第一,两全保险的纯保险费中包含着危险保险费与储蓄保险费,其中危险保险费相对地说在逐年上升。
第二,由于储蓄保险费的逐年上升使保险费转为责任准备金的积存部分年年上升,而相对使保险金额中的危险保险金逐年下降,最终到保险期届满时危险保险金额达到零。
通常在两全保险中,储蓄因素远远超过危险保险费因素,于是保险人在设计寿险新险种时,为了增加危险保障的比重,就有一种多倍保障养老保险,使死亡给付的保险金可以10年倍或多倍于满期生存给付的保险金,它既保障了人们的害怕早期死亡的危险后果,也保障了老人们担心晚年生活。所以两全保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险种。
人寿保险可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种。消费者投保人寿保险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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