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招聘面试技巧
现在有很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立志在保险行业发展,而对于初进保险行业的大学城一般都会从保险代理员做起,从基础慢慢慢慢的学习、磨练。最终走上管理或者分析师的岗位。那么在跟保险公司面试官面试时有哪些技巧呢?保险公司面试技巧是所有有志于保险事业的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在这里有一些保险公司面试方面的简单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面试之前首先要多了解你所应聘保险公司的背景及相关的一些简单的险种资料。另外,这家保险公司的口啤如何?
二、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到网上去多看看相关保险公司财务岗位对此职位的要求及工作详细职责内容。自己掂量一下是否可以将类似工作完全搞定。
三、了解保险工作的运作流程及保险公司内部的一些部门所分别负责的工作.这样可以使你与面试官沟通时更加专业。例如正规保险公司都有内外勤之分,有总部和营业部(区),有前线后援之分等等吧。
四、自己要有勇气和自信,当然还需要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工作经验。
无论面试那一家公司都要首先查一查此家保险公司的资料做到有备而来,自信的前提,真正面试是否成也要看保险公司面试你的人。一般情况下面试自信的展现自我,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太大的问题,编者在这里愿你有个美好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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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考虑给员工购买保险,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公司却在
团体意外险和
雇主责任险中徘徊不定。到底这两个险种有什么不同?作为员工的我们,也想要了解一下这两种保险的保障范围。下面让我们一同了解一下。
两类险种释义
所谓团体意外险,就是以一张总保单为某一企业单位的所有成员或大多数员工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
以某人寿保险公司旗下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5版)为例,凡年龄在16至70周岁的特定团体成员,均可作为主被保险人,由其所在企业作为
投保人投保该产品。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起180天内导致身故,险企将按照保单上载明的
保险金额给付意外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起180天内,因之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列举的伤残,将获得意外伤残保险金。
众所周知,人才是企业长足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一位基层员工从招聘到培训到熟练掌握工作技能,企业要付出很多成本,当员工拥有一定资历后,企业就需面临其跳槽的风险。同时,也要面对员工可能遇到的意外、生病等风险。而团体意外险作为团体保险的一种,其作用就是为企业及员工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帮助企业转移风险,留住员工。
所谓雇主责任险,则指企业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
保险单所载明的与企业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近些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频频发生,当员工遭受与工作有关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需由企业承担对其
医疗费用补助等费用时,雇主责任险就可帮助企业减轻这方面的经济压力。
存在明显区别
其实,从基本概念方面,已能大致解答前文网友有关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之间有何区别的疑问。当然,也可以从更细节的角度对两类险种进行对比。
保险标的不同
作为“意健险”的一种形式,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作为被保险人的员工的生命或身体,费率根据被保险人所属的行业类别确定。而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险类别,保障对象是企业,其保险标的是企业对员工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费率根据员工的行业类别和工资额确定。
保障期间不同
对团体意外险来说,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情形,不论是在工作还是非工作期间,员工遭遇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在保单生效后的每天24小时均有效。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是正常工作期间,或与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有关的期间。若员工所受伤害并非发生在执行企业安排的任务,或与完成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该险种不承担赔偿义务。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是多样的,企业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员工购买意外险,企业主就是投保人。当然,员工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自己购买意外险。而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企业主,员工不能为自己购买该保险,不能成为投保人。此外,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指明的具体的人,如果同一单位中,某员工的名字不在保单里,他就不是被保险人。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就是企业主。
受益人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与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伤残的,保险金一般由其自己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死亡,其生前指定的人就是保险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为保险受益人。而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只能是企业主。若企业主先于员工死亡,则其法定继承人在处理完与员工的赔偿后,成为雇主责任险赔偿金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企业主在投保时指定了受益人,被指定者就是雇主责任险赔偿金的受益人。
保障限额不同
团体意外险为每一位被保险人设有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员工个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遇保险事故,获得的保险给付总额以保险金额为限。而在雇主责任险中,规定了个人保险金额和事故限额,每次发生保险事故,若有多位被保险人受伤,则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给付额的总和不超过事故限额。
由此可见,
团体意外保险和雇主责任
保险的作用各异。简而言之,团体意外险是为应对作为被保险人的企业员工不幸因意外事故引致身故或残疾的风险而设置。雇主责任险则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员工的利益而设置,客观上还起到保障企业主权益的作用,即企业将根据《劳动法》要对员工所负责的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属于员工的基本保障,赔款将直接支付给企业。两者各有所长,只是选择团体意外险的企业需面临员工再次要求赔付的风险(发生风险后,员工既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款,还可以向企业要求赔付)。那么,见仁见智,究竟投保哪个险种,就看具体企业如何选择。
上来上文内容,关于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相信您已经了解。它们的保障期间、受益人、保障限额都有很大不同,不过若是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说,还是团体意外险对员工来说更加实惠实用。
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中,很多企业主买的不是雇主责任险,而是团体意外险,因为同样保额,团体意外险价格会便宜一半左右,员工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也能赔偿。同样是给员工保障的商业险,那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可以相互替代吗?
深蓝君需要向大家明确一点,团体意外险是不能代替雇主责任险的。
下面我来举一个虚拟案例方便大家理解:
某餐饮店厨师工作期间严重烧伤,经治疗后,工伤鉴定为1 级伤残,员工向企业索赔,经过仲裁裁定需要赔付 80 万,除了工伤赔付的30万,剩余还有 50 万的缺口要赔付。
这个时候,如果企业买过团体意外险:
那么员工可以获得意外险50万的赔付,还可以向企业申请50万赔付。
因为团体意外险是员工福利,是被保险人自己的保障,无论赔多少,都是保险公司和被保人的事情,而和员工向企业索赔,是两码事。
如果企业买了雇主责任险:
如果保额是50万的话,那么企业需要承担的50万赔偿,就可以通过雇主责任险,由保险来代替赔偿。
所以深蓝君认为,如果在信息对称的前提下,一个企业主在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中选择的话,那么一个理性的老板,都会选择雇主责任险。
这就是深蓝君了解的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差异,供大家参考。
雇主责任险可以说是帮着企业承担了应尽的赔偿义务,而团体意外险更像是员工福利,是直接赔给员工本人的,员工同样可以向企业索赔。
现在基本都是线上变更,大多可以提供资料邮件变更或者官网在线变更,这个可以事先跟对应的保险公司沟通就好。
不共用的,比如保10万的保额,每位员工都享受10万的保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