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
人寿保险索赔时效需注意
首先,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有权申请索赔,但有规定时效。它是指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时间,如果被保险人不申请索赔,则索赔权自行消失。关于时效期,《保险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灭失。最后要熟悉保险公司的电话,有疑问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
其次,要注意索赔时效。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 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保险索赔时效,是一种消灭时效,指的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其索赔权经过一定时间没有行使便依法消灭。本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其索赔时效期间为二年。
人寿保险指的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其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它具体可分为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等类型。人寿保险的显著特点是其长期性,其合同期限一般在五年以上,甚至可以长达人的一生。本条所指的“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其包括的范围很广泛,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 健康保险,还包括各类财产保险。只有正确理解了上述概念,才能准确把握您持有的保险合同适用的索赔时效期间为多长。
投保的目的,就是希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办理索赔并得到保障,为什么要规定索赔权超过规定的时间不行使便归于消灭呢?规定索赔时效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同时稳定保险经济关系。被保险人、受益人如不及时行使权利,一方面会使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偿,影响生产生活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如果在经过了漫长的时间后提出索赔,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及损失情况将非常困难,证据的灭失将使保险纠纷无法得到合理公正的解决。此外,我国《民法通则》已为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统一规定了诉讼时效,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索赔权自不应例外。保险索赔时效期间,自被保险人、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关于时效中止与中断的规定,在保险索赔时效中同样适用。
慧择提示: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其索赔时效期间为二年。发生事故以后,被保险人有权申请索赔,但是一定要注意保险索赔时效,如果不及时进行索赔,索赔权将会自动消失。
车险索赔时效耽误不起
2008年12月,某物流公司司机阚某驾驶的货车,与曹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后者车上两名乘客受伤、两车损坏。鉴于曹某违规变道、阚某未尽到注意义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分别承担事故主、次要责任。阚某所在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积极配合救治伤者,协商赔偿事宜,同时修理车辆(2009年2月修理完毕)。在伤者完成治疗并确定 医疗费用数额后,物流公司支付了全部赔偿款。但当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已是2012年4月。保险公司对于人伤赔偿部分予以核定理赔,对于车辆损失费却拒绝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于2008年12月,物流公司到2012年才索赔,已过了索赔时效。但物流公司认为,由于伤者治疗周期很长,后续治疗一直在进行,所以对于人伤赔偿数额短时间难以确定,而其在伤者治疗完毕且医疗费用确定后就第一时间索赔,并未过诉讼时效。双方闹上法庭,最终,法院驳回了物流公司要求 保险公司理赔的诉请。
闵行区法院金融庭审判长朱祺表示,《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按此规定,财产保险索赔都应当遵守两年的法定时效。
据了解,本案是一起多重损失理赔纠纷,牵涉到人伤和车损两种损失,且对应的险种不一。“乘客的人伤要在三者险项下理赔,物流公司货车的维修费则在车损险项下理赔。三者险的索赔是以被保险人实际履行赔偿责任为前提,本案伤者因需要多次治疗和后续治疗,精确的医疗费用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所以物流公司只有等到伤者治疗完毕、计算出全部赔偿数额并实际赔偿后,才产生三者险意义上的保险事故,此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理赔时效应当从物流公司支付全部人伤赔偿金额之日起算,故三者险索赔并没有过时效。但是,车损险的情况截然不同,车损险旨在补偿被保险人车辆的直接损失,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直接损失就已固定,保险理赔时效从事故发生时开始计算,所以物流公司时隔3年多才索赔,确已过时效。”朱祺分析道。
虽说在车损险中,2年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鉴于实践中,还存在保险公司定损环节或车主自行修理,需根据具体情况来把握诉讼时效。“一旦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定损,诉讼时效自提出申请时中断,重新开始计算2年。之后,当保险公司出具定损结果时,应视为其同意按定损结果履行理赔义务,此时诉讼时效中断,再重新计算2年。此外,如果车主自行修理,则修理完毕时,其就已确切知道具体损失金额,因此诉讼时效最迟不应超过修理完毕时起的2年。”业内人士补充道。
慧择提示:值得注意的是,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是独立的不同的保险品种,设置目的与适用的保险条款完全不同,时效起算点差别也很大,理赔时要区别对待。事故发生后,车主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就已确定的损失进行索赔,切勿错过索赔时效。
人寿保险索赔攻略
当人们购买寿险产品以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那么,人寿保险索赔怎么赔?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人寿保险索赔攻略。
及时报案
1.及时报案 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报案。
2.报案方式 上门报案、电话(传真)报案、业务员转达报案。
3.报案内容
(1)出险的时间、地点、原因
(2)被保险人的现状
(3)被保险人姓名、投保险种、保额、投保日期
(4)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案件受理
申请保险金应备文件
1.保险合同;
2.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受益人需要于申请书签名);
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证明(包括出院小结和所有费用单据);
5.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立案条件
1.保险事故确已发生
2.事故者是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
4.理赔申请在《保险法》规定的时效之内
案件调查
理赔调查是寿险理赔作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是寿险理赔的必经程序。对于单证齐全、证明材料充分、保险责任明确的案件可以不调查;对于某些赔案来说,案件调查是必须经过的一个重要步骤。
案件审核
1.保单状况的审核通过理赔电脑系统可以准确、及时地确认保单的有效性。
2.被保险人和保障范围的审核:实行这一步骤是为了确定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和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公司免遭骗赔和错误理赔。
3.索赔材料和事故性质的审核:对索赔材料有效性、合法性的认定有利于确定事故的性质和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4.确定损失并理算保险金:遵循保险条款,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5.确定保险金给付受领人医疗费用和残废保险金给付按保险条款规定应支付给被保险人本人,公司不受理指定死亡保险金给付必须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给正确的受领人。
案件赔付
保险公司作出赔付决定后,通知受领人领取保险金,受益人在收到保险金后,在保险金的收条回执上签名后回复给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索赔攻略其实很简单,投保人只需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立即报案,经过理赔人员的审核与调查后,将索赔所需的资料交给工作人员,摘要调查结果和资料无误,保险公司将会尽快将约定的保险金赔付给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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