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市场的特点有哪些答案
寿险有哪些特点?寿险适合哪些人群?
寿险具有哪些特点?
1、寿险完美地把身故带来的各项财务损失和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这种保险可以通过较少的保费撬动比较大的杠杆,防止由于挣钱能力最强的家庭支柱身故后存在的收入损失和偿还债务的压力,是最能体现保险温度的产品。
2、由于终身寿险活多久就能保多久,只要我们不退保,保险公司肯定会赔这笔钱,所以除了身价保障外,终身寿险还有财富增值、债务隔离和资产传承的功能。
3、终身寿险的不足之处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不能领取保险金,只能退保领取现金价值,无法解决养老问题。
寿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1、保险的用处并不仅仅体现在疾病或死亡来临时,在发生不幸时,保险也是家庭资金财务的保障。终身寿险也一样,所以对于家庭成员尤其是经济支柱来说,这是一个有备无患的保险。
2、终身寿险是一种为投保客户的终身提供死亡或者全残等情况的保障金的保险。一般来说,如果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就死亡了,保险公司就会付相应的保险金;而如果被保险人能够生存到100岁,保险公司就会付给其本人保险金。
寿险适合哪些人群
1、寿险是相对于定期寿险而言的。定期寿险当然是在一定时间内有效的保险。如果是20年定期险,需要缴纳20年的固定费用,一旦停缴,保单不再有效。没有投资功能,保单本身没有现金价值。它最大的优势:便宜。而终身寿险,顾名思义,是一辈子都有效的保险,而且有投资的成分,保单本身有一定的现金价值。有时候也会因为投资的功能而被称为“储蓄型保险”。终身有效是基于一定条件之上的:包括按时缴纳保费,并且有最低保费数额,现金账户表现达到一定预期。也许,你购买了一定保额的寿险,但因为现金的投资表现不如预期,或者支取了大量现金,而发现你的保额不得不降低,甚至要追加更多保费才可以使保单继续有效。
2、所以相对而言寿险比较适合那些中老年人,因为其回报周期长,再者说了,当资金开始回报,你自己也老了。
终身寿险保险特点有哪些
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那么,终身寿险保险特点有哪些?主要有供终身保障、 保险单失效时支付退保金和灵活性,解决了现实生活中的经济风险对家人可能造成的伤害,又确保为家人留下了一笔高于投资的财富,是一种明智的理财手段。1、供终身保障。
2、适量的保险费支出提供终身保障。终身缴费方式使年均衡保险费较低,适用于中等收入者购买。
3、保险单失效时支付退保金。在保险单生效的1 至3 年内,一般不支付退保金,因为在签发保险单时保险公司支付了代理人佣金和其他费用。但到了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 0 0 岁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等于保险额,倘若被保险人生存到1 0 0 岁,仍可以取得保险金。如果一个人在3 5 岁时投保了普通终身寿险,那么该份保险单也可以看作是一份为期6 5 年的两全保险单。
4、灵活性。普通终身寿险单的条款允许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减额的保险费缴清保险单。保险单所有人还可以用普通终身寿险单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缴清的保险费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定期寿险单,或者在退休时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年金保险单。
以上是对终身寿险保险特点有哪些的介绍,终身寿险保险适合于收入比较稳定,较高资产,希望有稳定的回报又不想自己参与投资的人士。
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非常重要,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关于人身保险方面的知识,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人身保险的特点。人身保险特点有定额给付、保险期限长、储蓄和不存在超额投保。
1、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
大多数的财产保险是属于补偿性的保险,就是说当意外发生后是根据你的实际损失和保险规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健康保险中有一部分也是属于补偿保险,如医疗事故。大多数的人身保险不是补偿合同,而是给予一定的金额,只能按照事先约定好的金额来给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核人身保险的金额时,一般是根据投保人投保的金额,投保人的个人经济状况、收入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然后确定的。
2、长期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其保险期限长。有些人的人身保险起效较短,这样投保人是不太愿意的。投保人身保险的人不愿将保险期限定得过短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具有长期性;另一个原因是,人身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才能取得。
3、储蓄性保险
人身保险除了能提供经济保障外,有的保险还有储蓄的性质。作为长期的人身保险,其纯保险费中大部是用来提存准备金,这种准备金是保险人的负债,可用于投资取得利息收入,以其用于将来的保险金给付。
正因为大多数人身保险含有储蓄性质,所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单质押贷款、退保和选择保险金给付方式等权利。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没有这些权利。
4、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权问题
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难以用货币衡量,所以人身保险一般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问题。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收入水平加以控制,使保险金额不高的过分。同样代位求偿权原则也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如果被保险人的伤害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既能从保险公司取得保险金,又能向肇事方提出损害照偿要求,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定额给付、保险期限长、储蓄和不存在超额投保。人身保险保额是根据投保人经济条件、收入状况确定的;人身保险不仅提供经济保障,还提供储蓄。此外,除了意外险外,大多数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都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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