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医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社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很多上班族都有交社保,然而难免会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居住地的,社会保险也需要随之转移,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社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社保转移流程。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社会保险转移清单》及《社会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二、转移程序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第五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社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首先参保人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再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将进行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接下来的程序将有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完成。社保转移会在4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养老保险太单一?全面保障更需重疾保险!国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流动到省外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对于很多网友关于如何转移等细节问题,一般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上述情况只是针对于一般正常情况下的转移办理手续,对于养老保险的部分转移体现出政策制定者改革的决心和努力,但尚不彻底,是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下的“权宜之计”。
济南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随着大流通就业格局的形成,好多参保人往往在几个城市间流动工作,就此引起的转移,帐户合并了解的并不多,往往是一头雾水。本文略作归纳,流程如下:
自2010年1月起,济南市对于跨省转移关系的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一、申请出具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
申请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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