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责任险限额可以赔医疗费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是什么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下面我们看看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是什么。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
(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2、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以上是对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的介绍,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因此,车主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让保障更加全面。
调研: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提升难在哪?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提升难在哪?
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一项重要改革是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拟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这一调整计划近日引发行业热议。
《指导意见》中,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近年来,调整交强险限额的呼声一直很高。自2008年1月将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从6万元上调为12.2万元后,至今已整整12年未作调整,明显滞后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12年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从2770美元升至9470美元,医疗支出亦水涨船高。
从这个角度来说,在保费不升的情况下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符合车险发展趋势,也响应了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和群众期待,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大作用。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中交强险伤残赔偿限额拟提升力度较大,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虽较原限额提升了80%,但对于不少交通重伤事故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因此建议:一是进一步提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者将其并入交强险总赔偿限额;二是干脆删除仅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提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理论上来说,对于事故责任中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可由车主自愿购买三责险来补充赔偿。但数据显示,2018年,东南沿海地区的投保率明显高于内陆地区,如上海、厦门、宁波、深圳都在95%以上,黑龙江、山西、青海、西藏等地则不足60%。。这意味着商业三责险投保率低的地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多情况下需要依赖交强险部分的赔偿。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的情况是,进一步提升医疗费赔偿限额的愿望是很好的,社会需求也是存在的,但是立即改善的难度不小。
一是此次综合改革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在此背景下,如果大幅提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者将该限额合并至总赔偿限额中,会使得赔付率明显提升,进而大概率会导致交强险不仅无法降价,还有提价可能。
统计显示,从整体情况来看,交强险开办至2018年的12年多时间里,综合赔付率为73.6%,综合费用率为30.1%,承保利润率为-3.7%,投资收益率为4.1%,经营利润率为0.4%,基本维持着“不盈不亏”的经营目标。
二是交强险实施分项责任限额,总责任限额对应的保障责任包括三块: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在目前情况下,财险损失限额虽然额度不高,但该赔偿责任的存在对于提高交通事故处置效率具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虽然难度不小,但至少从中长期来看,进一步提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应纳入考量范畴。例如,可设定限额调整机制,每两年或每三年根据人均GDP和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趋势进行科学测算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步伐。也可以考虑实施分段制限额,按“不盈不亏”的经营目标,在保基本基础上提供更高医疗费用保额的交强险产品,同时合理适度调升保费。
当然,交强险调整牵一发动全身,其调整既要考虑经营平衡,也要考虑社会效应,因此交强险责任限额如何调、何时调都需要相关人士科学测算、深入研讨,才能得出符合各方期待且能有效推行的方案。
职业责任险·赔与不赔
职业保险中比较重要的是职业责任保险。那么,职业责任保险究竟对哪些职业责任引起的风险提供保障,对哪些风险不承担保障责任呢?各种职业责任风险因职业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因此,职业责任保险不像公众责任保险那样可以有统一的或综合的险种及相应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单证。保险人必须针对不同的职业责任风险设置险种并制订专门的条款和单证。甚至,有些保险公司,针对不同的投保人也实行不同的保单。而且,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可以就保单的部分内容进行协商。
赔偿金可以赔
一般来说,目前职业责任保险主要保障保险人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依法承担职业责任而支付的赔偿金。无论是由投保人个人承担的赔偿金,还是连带投保人所在单位的赔偿金,只要在保险赔偿限额内都可以赔。
法律费用可以赔
由保险人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依法承担职业责任,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费用可以理赔。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在赔偿限额之外另行计算赔付。如果被保险人最终金额超过了保险赔偿限额,则保险人对费用部分只能按保险赔偿限额与被保险人最终赔偿金额之比赔付。
与列明职业有关者可以赔
职业责任,不仅指被保险人自己的职业责任,还包括被保险人的前任、被保险人的雇员及从事该项业务的雇员的前任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害而导致的职业责任。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凡与保单列明的职业无关者,或者是超过赔偿限额或低于免赔额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负责。
隐瞒或欺诈行为不赔
投保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造成的索赔,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另外,投保人察觉到的索赔,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构成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因此引起索赔的,保险人不予负责。
故意行为不赔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引起的索赔,保险公司是可以免责的。被保险人借提供专门技术服务之机故意造成他人损害,为法律所不容,严重的构成犯罪,还应追究刑事责任。这其中还包括投保人中伤或诽谤他人引起的索赔也不在赔偿范围内。
间接损失或费用不赔偿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对赔偿金和法律费用都有明确的“直接费用”的要求。与索赔有间接关系的一些费用是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但是,由于间接费用界定不明确,往往会造成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纠纷。
除了以上可以赔偿和不可以赔偿的范围外,职业责任险有一定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可以通过约定对一些责任进行承保。这些责任包括:因雇员的不诚实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文件灭失或损失而引起的索赔,如设计院因图纸丢失造成委托单位的损失而受到的索赔,可以通过扩展承保该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被保险人被控对他人进行诽谤或中伤而引起的索赔,但基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的除外。以上赔偿要求必须在投保之前先做好协商确认,保险公司特别列入条款中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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