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问题少年的教育问题
如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养老保险太单一?全面保障更需重疾保险!
我国农村老龄问题研究课题组研究表明,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有超过1亿的人口是农村老年人,农村老年人口规模是城市的1.69倍,而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已超过18.3%,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是城市的2.3倍。
总体来看,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将在2011年至2020年快速发展,2021年至2033年高速攀升,2034年至2060年持续高位运行。面对即将到来的4∶2∶1的养老模式,谁来为农村养老撑起保护伞?根据目前我国的现状,解决农村养老主要应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
政府主导构建保障体系
农村养老问题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部门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我国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养老等保障还不够完善,有关部门应以社会救助中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中的大病统筹保险、养老保险中的基本养老金三项政策为重点,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投入的力度,按照不同地域的经济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保重点、带一般,落实不同的财政投入比例,兼顾差异,循序渐进。
对经济发展较快、财政实力较充足、农村富裕程度较高、农民可支配收入较强的地区,要加速完成城乡统筹,着力提高农村人口的保障水平,加速提高农村低保待遇标准,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基本养老、大病医疗的筹资水平给付能力,在农村老龄化高位运行期来临之前完成城乡统筹,全面实现社会保障惠民;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对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弱势群体较多,政府部门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增强自身保障能力。
变未富先老为未老先富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2004年至2010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号文件,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我国用10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50年至100年完成的人口老龄化过程,我国农村总体经济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农村人口老龄化超前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农村物质基础比较薄弱,农村老人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待遇较低,未富先老给我国农村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了更加严峻的问题,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难度。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的问题,最直接、最现实的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让农民腰包鼓起来,有充足的经济能力来应对养老中遇到的难题,最大限度提升农村老人的幸福指数。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更加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和方向,因地制宜,走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的发展路子,让农民瞄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农产品深加工上做文章,创出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收入的高效农业发展道路。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帮助农民扩大就业,最大限度增加就业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支持、引导当地农民发挥自己的技术专长走出去,靠技术闯富路。
商业保险为农村养老助力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由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组成。其中社会养老保险以“低保障、广覆盖、多层次”为特点,它是我国养老保险的基础,社保只能提供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保障,远远不能解决现代社会人们面临的养老和医疗压力;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和参与度在农村更是严重不足,在中国老龄化日趋加重的背景下,处在经济相对落后、老年人口占据1亿以上的农村,如何解决养老问题,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大问题。在农村人口众多、老年人口占比较大的农村,走商业性农村养老发展的路子是最有效的补充路径。
据有关专家预测,一个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占据的比例不会超过60%,商业保险占据的比例将会达到40%,建立和完善商业化养老保险体系,扩大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意外、老年护理等项内容在农村的覆盖面,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步伐、有效提升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武器。商业保险为农村养老助力需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更新农民的养老观念。我国是一个传统型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农民养老观念落后,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如何让农民冲破传统养老束缚,是保险经营者面临的新课题。商业保险经营者,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渗透力,帮助农民更新观念,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业保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参加商业保险是国家政策发展的需要。
第二,创新保险服务。农村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农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各级商业保险公司,要将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实际需要,切实开展系列保险服务。在产品开发上,要设计保费低、价格优、保障高,家家都实用的保险产品,让产品优势占领农村保险市场;尤其在保险理赔上,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速、便捷、周到的服务。
第三,探讨保险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公司要丰富服务内涵,扩大服务外延,积极探讨服务老龄社会的形式和方法,把保险爱心倾注老人,把一片真情奉献老人。
未雨绸缪,为您的晚年生活做好准备,慧择网为您推荐:
产品名称:幸福祥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 |
推荐指数: | |
1、享保障,返保费,享分红,抵御通货膨胀一份保单多种享受; 2、获取保障的同时,还可保费返还。既可用于晚年旅游费用,又可给孙子做教育金 ; 3、该产品还可申请保单贷款,为您以后工作生活灵活掌握资金调用; 4、红利可现金领取、累计生息,抵交保险费;生存保险金与祝寿金可现金领取亦可累计生息。 |
|
产品名称:幸福祥鸿健康保障计划(分红型) | |
推荐指数: | |
1、承保年龄0-55周岁 2、针对重疾有保障需求又希望得到额外分红的所有人群 3、生死两全,既可作为养老金,又可以留给家人 4、保障多多,馈赠多多 |
|
如何解决保险理赔难?
一是加强事前监管,“铲掉”保险产品的“霸王条款”。一些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在合同里埋下了侵害投保者权益的陷阱,理赔时凭此推诿责任。对投保者来说,尽管诉诸法律维权胜算较大,但诉讼成本高、过程长,常常望而却步。
近年来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保险合同标准化、通俗化方面作了很多努力,值得肯定。但他们提供的 “指导条款”并不具有强制力,消费者作为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也没有以脚投票的能力,“霸王条款”仍有可能阴魂不散。只有监管态度再强硬些,才能遏制保险公司利用专业优势忽悠投保者的做法。因此,应适度调整与完善目前“放松事前监管、加强事后监督”的产品报备制度备案不是存档,须进行必要的审核,把好保险产品出厂质量关,挖出伤害消费者的钉子来。
此外,类似投保车辆尚未挂牌时出险不赔、 健康保险观察期生病不赔等特殊的情况,保险公司还要想办法弥补责任空白,消除“收了保费却不赔钱”的理赔纠纷隐患。比如对投保新车设置一定时限,区别对待故意不上牌和等待行政审批两种情况。对长达3个月至1年健康险观察期内可能发生的责任风险,用附加险覆盖。总之,再特殊、再麻烦的问题,只要把被保险人利益放在心上,办法总是有的。
再有,针对 保险公司理赔时能拖就拖、不到法院不低头的做法,可探索成立第三方仲裁机构及理赔保障基金,降低百姓维权成本。
二是实行量化监管,“铲除”保险公司的冷漠态度。企业制售假冒商品,一经查实,负责人难逃其咎保险的核心价值是重信守诺,拖赔耍赖无异于销售欺诈。对那些理赔不痛快的公司,除了让他们赔礼、赔钱,还应对管理不力的领导者进行问责。对此,保监会已经做出原则性规定,但还没有操作细则。比如拒赔、拖赔案件数和涉案金额达到多少,保险公司直接负责人、间接负责人该受哪些惩处,等等。“铲除”保险公司对解决理赔难的冷漠,需要监管制度进一步增加量化指标、提高监管执行力。
三是开展协同监管,“铲平”社会环境中的“矛盾”因素。
让法律法规之间“不打架”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执行中出现了让守法驾驶人受罚的问题,导致了大量理赔纠纷。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对这一条作出合理调整,维护了投保者的利益。目前,与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中,还有一些相互冲突的条款和规定,亟待清理完善。比如,关于人身伤害残疾等级划分,保监会仍在执行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的分级都不一致,使许多投保人意外致残后却拿不到赔款。
对于符合投保和理赔流程的保件,保险公司大多会在15个工作日左右顺利支付理赔款。因此在投保的时候,对于继往症的告知、对于家族遗传病史的告知等信息就尤为重要。作到“清洁”投保,“清洁”理赔,保险公司受理时自然就不会拖拖拉拉。毕竟,每一张保单的 快速理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于保险公司品牌的正面宣传。
产品名称:大地“合家欢”家庭意外保障计划 | |
推荐指数: | |
1、集意外身故、残疾、身故、意外住院等于一体。 2、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每人3万元 3、意外住院津贴 每人30元/天(免赔3天,以180天为限) 健康管理 健康生活。 |
|
职工社保未登记该如何解决
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会为正式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不过也有可能由于行政人员遗漏或者其它的原因而导致社会保险未登记情况发生,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那么该如何处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20号令,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社会保险费。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
只要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固定的劳动关系,就算是只在单位工作几个月的临时工,都应该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在入职之前一定要记得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应该保留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职工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会享受社保待遇,万一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我们可以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