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人生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最早于1986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到1993年全部实行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分享养老保险初期的相关知识。
我们国家最早实行缴纳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开始,在国企单位试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当时由固定工和合同制双轨运行,到1993年,开始全部实行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逐步推广到其他各个企业,并且逐步扩大缴费覆盖面,陆续出台个体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国家是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各个地区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先有后。
此外,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由于国家是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各个地区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部分地区在1986年便实施了养老保险,直到1993年才推广至全国,过去职工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孕吐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勿忘投保
女性健康专项保险,呵护更贴心!
孕吐属于早孕症状之一,大约半数妇女开始出现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食酸食、厌油、恶心、晨起呕吐等症状,一般开始于孕6周左右,停止于孕12周左右。轻度的孕吐并不用担心,只要到结束就没事了。重度的孕吐,就不能忽略了,因为重度孕吐会造成营养不良、体内微量营养素缺乏、孕妇体内脂肪被分解、B族维生素缺乏,时间久了,就会导致早产、胎儿畸形。面对这些潜藏的危害,治疗时往往需要一笔不低的医药费用,为了加强孕期保障,孕妇除了要少食多餐、忌口以及多多运动外,还要投保母婴保险。
母婴保险的特点在于针对一些女性妊娠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给予保障,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一般情况下,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的准妈妈都可以投保。一旦投保立即生效,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当然,准妈妈还要加强自身 健康保障,现在女性朋友在生活上、工作上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但是压力也随之提高,久而久之,女性朋友身体抵抗力就会变差,从而遭受疾病的侵袭。我国疾病治疗费用高昂,即使是小病,其治疗费用也在一万元左右。投保一份女性健康险可以将疾病治疗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应以保障型的健康保险为先。此外,女性朋友还要规划大病保险,尽可能购买足额的保障(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购买终身的或者是消费型的定期重疾保险),除此之外,还应该附加保额为3-6万的 住院保险,以应付发生“原位癌”的时候住院医疗费用。原位癌不是癌,不能通过 重大疾病获得赔付,但可以通过住院保险去完善保障。加强自身健康保障固然重要,但是要注意女性健康险的承保条件,大多数女性健康险是不承保怀孕女性的,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在生育孩子投保女性健康险。
孕吐什么时候开始?女性朋友怀孕后,应该投保女性健康险和母婴保险,以全面保障自己和胎儿的健康。慧择网是全国最大的第三方投保平台,可以为女性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保险产品。

这两种社保卡将停用 哪两种卡?什么时候开始停用?
近日,社保局发布2019最新公告,公告称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保系统旧社保医保结算凭证功能。请注意,如果您还没有及时换卡,很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报销。

这两种社保卡将停用 哪两种卡?什么时候开始停用?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换发新社保卡及停止旧社保卡就医结算凭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获悉,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社保系统将关闭旧社保卡(含IC、理财卡、农保卡、简易卡)医保就医结算凭证的功能,还没换卡的小伙伴别忘了及时换卡,以免影响正常报销。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人如持旧社保卡就诊(医疗住院、特定门诊、工伤住院、社区门诊)将无法办理现场结算,需参保人自费结算。参保人需待申领新卡并激活后,方可到各社保分局按照规定办理零星报销医疗住院、特定门诊、工伤住院相关费用,社区门诊费用也要到所属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办理零星报销。2019年1月1日零时后,参保人需持新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且通过密码验证后,才能按照社保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结算。
据悉,我市在2012年已经开始启用新社保卡,截至目前已有超过9成参保人完成了换发卡,但仍有极少数市民未完成换发卡。为避免影响社保待遇,市社保局提醒尚未办理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应尽快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局申办新社保卡。
社保卡换、发申领流程步骤
1.参保单位选定发卡银行及发卡网点,到发卡银行网点与之签订《发卡服务协议书》。
2.申领《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社保卡申请表)可于参保人新增参保一周后提出,申请办理方式有以下两种:
本人自行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申领;
由单位社保专管员统一领取,如开通了网上申报的单位,也可以在网上申请,自行下载打印。
如已有社保卡或曾成功提交了社保卡申请表,则无需再申请。
3.前往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照并领取回执。
4.参保人完整填写社保卡申请表,并成功提交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即启动制卡流程。
5.制卡进度可通过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保卡”专栏查询,也可通过“东莞社保”微信公 众号查询。
6.参保人领取社保卡后,需及时到其发卡银行在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激活手续,激活时需同时激活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完成激活后,社保卡方能正常使用。

温馨提醒,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请及时换卡,否则很可能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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