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医保卡可以买药有的不能
为什么有的重疾险便宜 有的很贵
很多朋友自己去买重疾险,很容易被业务员推荐返还型重疾险。
每年保费很高,像30岁的朋友买,就30万保障,一年要8500多 。
业务员在卖你的时候,说的很好听,得了重疾能赔,不得重疾,以后身故了也能赔,这也给了很多人一种错觉,这样做,钱就没白花,保险公司怎么也会赔咱一笔钱。
但是,保险公司的坑也埋这儿了,他们不会告诉你,这种保险,要是你得了重疾,理赔过了,合同就终止了,你以后身故,是不会再赔你钱的。
事实上,要是得了大病,因病身故的概率还是挺高的。这种保险就相当于,咱交了两份钱,只获得一份保障,性价比不高,不划算。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分开单独买一份终身重疾+终身寿险,大病和身故都能赔,保费还更便宜,我找了两个产品,试算了一下,每年只要6759,便宜将近2000块!
市场上的保险产品太多了,很多人不知道哪些产品适合自己。每月初,我们都会更新一次榜单,里边都是市面上最有性价比的产品。
如果大家挑选保险有什么困难,可以点击这里,进行1对1解答!
什么时候有的保险
一、保险的起源
保险作为一种规避风险损失的手段,现在证明有两处起源:一是古代的互助组织;二是船舶抵押贷款。前者是共担风险,后者则是转嫁风险。
公元前9世纪的古罗马,罗马教皇哈德良成立了一个叫“格雷基亚”的互助共济组织。通过缴纳100泽司(古罗马的青铜货币)和一瓶敬神用的清酒就可以加入该组织,在之后的每个月入会者只需要缴纳5泽司会费。
该会成员在其死后,组织会向死者家属支付400泽司。这应该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例子,也是最早的“终身寿险”了。
船舶抵押贷款是一种典型的转嫁风险的手段,大约在公元前7-8世纪,人们在进行海上贸易的过程中,将船舶或货物作为抵押取得贷款。
如果船货安全抵达目的港,船主或货主就将偿还贷款与约定的利息。如果发生意外,则借贷关系结束。这就将航海的经济风险转嫁到了贷款人身上,只不过由于风险极大,其贷款利率也高于一般贷款,这是最早的海上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二、中国保险的开始
中国的保险行业从1929年11月20日开始。
1929年11月20日,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在国内、香港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成为当时我国保险市场上一家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自杀”为什么有的赔有的不赔
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2001年10月,司机姚某驾驶汽车时使用手机,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发生车祸,撞伤了两个行人。其中一个行人伤势严重,有生命危险。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事故现场勘察,认定姚某应负全部责任。姚某得知后,精神恍惚,到后来神志错乱不能自控。还没等事故善后处理完毕,就趁家人不备跳河自杀身亡。事后,姚某家人以姚某跳河前的种种行为表现为依据,向保险公司提交了他生前曾去医院看病治疗以及医生在诊断书上所下结论的证明和其他必要单证,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最终保险公司给予了赔付。
案例二:小章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18岁那年,父亲给她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第二年,小章的男朋友忽然移情别恋,给了小章极大的打击。正在小章情绪低落的时候,她在学校的考试中也没能及格。于是,小章的情绪越发低落。在自己不能排解的情况下,小章选择了服毒自杀。她的这种选择给父母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保险公司也拒绝给予她的家人赔付。
为什么同样是“自杀”行为,前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就给予了赔偿,后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就拒绝了呢?
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在上述两个案例中,被保险人自杀,都在保险合同成立未满两年的期间。那么,为什么一个赔了,一个没赔呢?
这里就需要给“自杀”下一个定义。所谓自杀是与他杀相对而言的,是指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广义的自杀包括故意自杀和过失自杀,误食有毒物品、失足坠落、失足落水等引起的死亡属于过失自杀。一般情况下,人们不把过失自杀看作自杀,而当作意外事故来处理。只有故意自杀,才是保险合同中所说的自杀。
构成故意自杀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意愿;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足以使自己死亡的行为。
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再回来分析上面的两个案例,在第一个案例中姚某虽然在客观上实施了足以使自己死亡的行为,但他是在神志错乱,不能自控的情况下实施的这种行为,因此,不能认定他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愿望,因此,保险公司给予了赔付。而在第二个案例中,小章不仅在行为上实施了足以使自己死亡的行为,而且她当时神志正常,有强烈的求死愿望,因此,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但保险公司应退还小章父母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 人身保险合同的自杀条款只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 人寿保险合同中出现,同样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因只承保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所以对被保险人故意自杀的行为是列为责任免除的,但这种保险对被保险人过失自杀给予赔付。
2、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自杀,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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