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身故受益人可以是孙子吗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_可以是别人吗?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是车主本人。出了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只赔受害方,不赔购买方,一旦撞坏了别人的车子或人,就需要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来承担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属于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出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给予受害方赔偿之后,无论后面再发生的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未到之前,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持续有效。发生保险事故后,被撞坏车的受害方可以向承保车的保险公司索赔,承包车的车主提供车的保险单;被撞坏人的受害方自行垫付或承保车的车主垫付医疗费,后续将医院开具的费用明细的发票、受害人身份证、陪护人身份证等凭证提供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提供赔偿金。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_可以是别人吗?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_不可以是别人。通常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拍照留下证据,也可自行拍照留凭证,事故认定科的工作人员也会前来拍照取证。取证后,投保人可自行离开,由被撞车的车主自行前往有理赔资质的维修店进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提供;被撞的人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提供就诊凭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予以报销费用。这一系列的过程都是在相关部门的参与下进行的,如果肇事车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被撞的一方;如果肇事者投保的车辆非肇事车辆,也无权跟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肇事车的投保人需全程参与理赔过程或委托保险代理人处理。
知识扩展 1、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2、第三者责任险买多少合适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并给予赔偿。当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在保险额度内由保险公司赔偿给第三者损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额度不等,一般说来分为7个档次,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以及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等多个档次。由于每个车主、车辆的情况不可能完全相同,每个车主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为车辆投保。
延伸阅读
1.人人都该买保险
2.公司给员工买的团体商业保险
3.交强险提前买的话日期怎么生效
慎填保单中“身故受益人”
根据《保险法》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 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一般在订立人寿保险合同时,只要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指定任何人为被保险人死亡时的受益人。但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在投保时会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但也接受诸如"法定继承人"之类的填写。很多时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通常为避免家庭纠纷或还未考虑周全,往往会在身故受益人栏中填写"法定继承人"、"法定"或干脆不写。
但是,这样却会不知不觉中为今后的保险理赔或财产继承带来麻烦,增加额外费用。
虽然保险公司接受"法定继承人"之类的填写,但从保险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指定是受益人产生的唯一先决条件。法定继承人不是指定产生的,故其不具备受益人的一般特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视为"没有指定受益人"而按照《保险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将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处理。有人不禁要问,这样不是和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意愿不谋而合了吗?都是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取得其死亡保险金。殊不知,此时保险金的性质已经被转为遗产,继承人们将有可能要承担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此保险金转化为遗产后,继承人应当承担被保险人生前所欠的债务。而作为保险金,债权人是无权要求受益人在保险金的限额内返还债务的。因此,受益人所获得的保险金是不必用来归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的各项债务的。
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保险公司为了谨慎起见,都会要求所有保险金申请人出具遗产继承的相关公证书方可确定法定继承人的名单,这样继承人又要承担一笔不菲的公证费。(一般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比如100万元的遗产,公证费就要2万元。
另外,国外公民购买人寿保险许多是为了避免高额的遗产税,虽然目前我国尚无该类税项,但如果今后一旦实施类似税种,法定继承人们所获得的遗产又要缩水了。
因此,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在填写受益人时应尽量填写清楚受益人,而不要模糊地填写为"法定继承人"。
被保人 受益人同时身故如何给付
被保人 受益人同时身故如何给付
春节前夕,王女士带女儿外出旅游,途中遭遇重大车祸,王女士和女儿双双身故。王女士的女儿生前曾投保意外险,受益人为母亲王女士;但在同一事故中,受益人王女士也已身故。这样的状况下,身故保险金究竟该如何给付呢?
对于普通寿险和意外险而言,常见的理赔过程是: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但在实务操作中,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通常是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等,在遭遇交通事故或者自然灾害时,他们可能在同一事件中遇难。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亡先后顺序将直接影响身故保险金的归属。
如果通过司法或医疗机构介入,能够明晰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亡顺序,则身故保险金的给付相对明确。《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而如果被保险人先于受益人死亡,则身故保险金将给付给受益人,再作为受益人的遗产进行处理。
但很多情况下,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亡顺序无法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保险法》也没有明文规定。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高级专务冯嘉亮表示,多数给付情况参照的是《继承法》中的有关司法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简而言之,本案例中,如果确定王女士先死亡,保险金将作为女儿的遗产;确定女儿先身故,则将作为王女士的遗产。而如无法确定死亡顺序,推定王女士先死亡。
不同保险公司的具体险种可能会有不同的约定,这时的理赔顺序往往以条款解释为准。如太平洋寿险“旅游安全人身意外险”条款第九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中列明: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意外伤害事故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综上所述,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身故的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将确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谁先死亡,从而决定保险金归属于被保险人还是受益人。然后,再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置这一作为遗产的保险金。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