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观察期不能去医院吗
“观察期”出险不理赔
“观察期”出险不理赔
吴先生8月10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9月5日因肺炎接受住院治疗。结果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在“观察期”内为由,拒绝理赔。他觉得很奇怪:保险的生效日明明是8月10日,9月5日住院,保险公司为何因“观察期”而拒赔呢?
“观察期”指保险公司在审核了被保险人的健康资料、同意接受投保以后,还要经过一个合理期限,才可以受理理赔。也称“等待期”。
“观察期”是重大疾病险和疾病医疗险所特有的一个期限,任何保险公司对上述保险产品都有规定,只是时间不一样。一般说来,疾病住院险是30天,女性疾病与某些特定疾病是120天,重大疾病险是90天。
“观察期”的设立不是保险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个拒绝理赔的理由,而是为了能够更大程度上保护更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少数人喜欢在身体健康时拒绝保险,当身体出现一点问题时,赶快找保险公司投保。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了,就损害了其他诚信投保人的利益。
疾病的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如果某一投保人在保险一生效,就提出疾病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就无法判断其理赔的病因,是发生在投保之前还是在投保之后。在设立“观察期”之后,判断就方便了,无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举证病因发生时间。保险是对未知风险的分散,保险公司对已知风险是不承保的。“等待期”的设立,从源头上可防范某些道德风险的发生,对所有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做到公正、公平,一视同仁。
健康险“观察期”出险不理赔
健康险“观察期”出险不理赔
吴先生8月10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9月5日因肺炎接受住院治疗。结果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在“观察期”内为由,拒绝理赔。他觉得很奇怪:保险的生效日明明是8月10日,9月5日住院,保险公司为何因“观察期”而拒赔呢?
“观察期”指保险公司在审核了被保险人的健康资料、同意接受投保以后,还要经过一个合理期限,才可以受理理赔。也称“等待期”。
“观察期”是重大疾病险和疾病医疗险所特有的一个期限,任何保险公司对上述保险产品都有规定,只是时间不一样。一般说来,疾病住院险是30天,女性疾病与某些特定疾病是120天,重大疾病险是90天。
“观察期”的设立不是保险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个拒绝理赔的理由,而是为了能够更大程度上保护更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少数人喜欢在身体健康时拒绝保险,当身体出现一点问题时,赶快找保险公司投保。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了,就损害了其他诚信投保人的利益。
疾病的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如果某一投保人在保险一生效,就提出疾病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就无法判断其理赔的病因,是发生在投保之前还是在投保之后。在设立“观察期”之后,判断就方便了,无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举证病因发生时间。保险是对未知风险的分散,保险公司对已知风险是不承保的。“等待期”的设立,从源头上可防范某些道德风险的发生,对所有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做到公正、公平,一视同仁。
保险也有观察期?没过观察期就没赔偿
保险当然有观察期。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有一些医疗保险合同对疾病发生的时间以及什么时间可以赔偿做了专门规定,即等待期/观察期。在等待期/观察期内发生的疾病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案例:相差10来天不同的结局
妻子拒绝了一个月内多次上门拜访的业务员,黄先生觉得于心不忍,于是给自己投保了一份《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5个月后,黄先生因腹痛确诊为 “结肠癌”。业务员查看保单后只能很遗憾地告诉客户,目前保险合同还在观察期内,还要再过10来天才过观察期。
公司按观察期出险赔付了保费1.1倍的理赔金。无奈治疗费用太高,黄先生仍然不治离世,给家庭留下了高额的债务。面对业务员歉意拜访,黄太太说:“这事确实不应该怪你,如果当初我早买几天的话,或许又将是不同的结局”。
那具体是什么
“观察期”是重疾险和医疗险特有的一个期限,被保险人只有在超过这个特定期限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险公司“观察期”的设立并不是保险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个拒绝理赔的理由,而是为了能够更大限度上保护更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公司在销售此类型保险产品的时候,要在第一时间对“观察期”这一特殊约定,对客户进行讲解,让客户知悉此“约定”。
健康观察期的期限
1)在短期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60天,长期险如重大疾病保险和人寿保险观察期一般为一年。
2)短期险保单在观察期内出险不承担保险责任,长期险观察期内出险因不同条款责任不同有差异,一般为退还保费,另按保额10%给付保险金。
所以,要是真心想买保险的话,还是尽快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保障。要是没那么多钱,就优先给家中的顶梁柱,然后再考虑小孩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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