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有哪三项确定要求

汽车保险原则有哪些
汽车保险原则有哪些?汽车保险主要有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原则、三者险的
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原则、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原则、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原则、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原则、其它险种(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原则。
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则,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现后,先把房子卖掉,或者离婚保全财产,你愿意吗?上述钻空子的前提是对方没有对你的资产申请财产保全。所以,为了避免类似麻烦,还是把第三者险保足额。
原则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举例来说: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死者30岁,北京城市户口,赔偿计算如下,估计需要60万元。
(1)死亡赔偿金约40万元。(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007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99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20元。死亡补偿金为19978×20=约40万元)
(2)如果有小孩1岁,抚养费支付到18岁。
(3)如果有需要赡养的老人,需要支付瞻养费。
上述三项加起来可能超过60万。如果是北京车主,建议看看自己的老保险单,如果是保险金额不足的,建议至少投保20万以上,有条件的投保50万,不要去节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钱。有的保险公司在投保超过50万,还拒绝保险呢。从这个角度看,就应该知道第三者责任险的要害了吧。
原则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
开车的人是你,建议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上个10万的司机险,作为医疗费用,算是对家人负责吧。乘客险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多,可以投保金额多些,5-10万/座,算是对家人和乘客负责。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少,每座保1万就比较经济。
原则四: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
交通事故往往伴随汽车损坏,这里不用多说了。
原则五: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
多花一点钱,就让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不扣这扣那。
原则六:其它险种(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
比如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等等其它险种,在汽车风险中,相对于上述1-5的风险,不会对家庭幸福和财务导致严重的影响。因此,建议根据需求来购买。应该在保证前面原则1-5满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原则六中的险种。
汽车保险原则有哪些?汽车保险主要有以上六大原则,这些原则都是多位资深车险理赔人员从汽车风险管理的角度,对购买车险的经验总结。
保险产品组合原则有哪些?
在保险公司开发险种过程中,保险产品组合具有重要意义,其原则的遵守往往能使保险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保险产品组合受到保险公司的重视。那么, 保险产品组合原则有哪些呢?保险产品组合原则1、满足客户需要
每一种保险产品组合的形式都是以保险需求为基础的。例如,现行的家庭财产保险组合,就是在 火灾保险的基础上,根据人们对自然灾害和盗窃风险的保险需求而产生的。
保险产品组合原则2、以基本保障为主体
保险产品的基本保障是提供安全保险,而且人们对保障的基本需求也是财产和人身的安全。例如,传统的人寿保险所提供的定期死亡保险和 终身保险就属丁这一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不满足于已获得的基本保障,开始寻求更大范围的 保险保障。保险企业就要适时推出以死亡保险为主、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费用保险的保险产品组合。
保险产品组合原则3、以提高保险企业的效益为目的
保险产品组合要遵循保险市场经济规律,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在进行保险产品组合寸,保险企业要科学地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和 保险费率,并选择合适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
保险产品组合原则4、有利于保险产品的促销
保险产品组合后,尽管险种保障范围扩大了,保险费率也有所上升,但由于更适合投保人的需要,而且投保手续更为简单,对于提高保险产品的销售额就会更为有利。保险产品组合不适当,常常造成消费者对保险的误解,如社会上有些人认为保险骗人、购买保险不划算等,这与保险产品组合不适当有密切关系。另外,保险产品的组合要考虑其完整性。例如,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投资、节税、养老、保障遗产等多元化功能,因此在保险产品组合上,就要考虑保户的年龄、经济能力、婚姻、子女及有无其他社会保险等因素,把有限的保险费作最佳分配,使保险单的功能趋于完整。
综上可知,保险产品组合原则主要包括满足客户需要、以基本保障为主体、有利于保险产品的促销等。遵循以上基本原则,能够确定保险产品保障机能,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保险理赔的原则有哪些
买保险最担心的莫过于保险出险得不到理赔。其实,只要在投保前了解理赔流程,理赔将不会成为难题。那么, 保险理赔的原则有哪些?保险公司又是怎样进行理赔的?一、保险理赔的原则有哪些
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进行理赔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赔付标准、赔付额度。
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
二、保险公司怎么进行理赔
1、立案查勘:保险公司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去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事故原因,核查保险单并确定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确定保险单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到期,事故是否是保障责任范围内等。
3、确定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收到赔偿或保险金赔付申请时,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确定,并及时通知。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公司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给付赔偿金,保险理赔结束。
以上就是保险理赔相关知识的介绍。消费者在投保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情况理赔流程和理赔要点,以防出险出现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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