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与主险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主险与附加险有哪些区别?购买附加险需要注意什么?
什么是附加险?
我们投保时,会有一个主险,所谓主险,就是“主要保险”,是基本保险,指在没有其他保险的情况下,可以独立承保的保险,比如像寿险、重疾险一类的都属于主险。
附加险是相对主险而言的,是附加在主险之下的,主险可以单独承保,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承保的,如果想投保附加险必须先投保主险。
另外,主险一般保障时间有短期、长期、终身,但是附加险多是短期险。附加险一般是和主险一起捆绑销售的,有的附加险是必须购买的,你想不附加都不行,而很多附加险是可以自主选择的,如果你觉得有需要就购买,不需要就可以不购买。
在保险里,主险往往发挥着比较重大的保险责任,承担着比较大的风险,而附加险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但是小的风险也是风险,所以有时候增加一些附加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主险与附加险有哪些区别?
主险除了单独可以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之外,二者的作用也不同。主险一般主要承担的一些风险比较大的保障。比如寿险、重疾险等。而附加险多半是一些风险小的保障。比如附加的住院医疗险、附加的保费豁免等。

除此之外,一般常见的主险保障可以有长期的,也可以有短期的。而附加险一般多是短期险。比如有些寿险附加的意外险,可能只是一年期的产品。
购买附加险需要注意什么?
1、附加险受主险限制
附加险和主险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而且很多保险一旦主险发生了理赔,那么这份保险合同也意味着终止了。不管附加了怎样的附加险,都没有保险效力了。所以如果想附加不同的险种,比如你购买重疾险想附加定期寿险或者意外险,建议还是单独购买。
2、附加险缴费时间问题
附加险是依附主险的存在而存在的,也就是说,附加险的缴费年限与主险的缴费年限有关。因为当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的效力也会随之终止或中止,所以基本上主险的缴费年限到了,附加险的缴费年限也就到了。
举个例子来说,小黑投保了一份为期20年的长期寿险,还外加了一些相关的附加险种,那么这些附加险种的缴费年限也跟他购买的寿险一样,是20年。
不过也有的附加险例外,像有的寿险产品,虽然主险到期了,但附加险因为有一个最大年限,所以如果主险到期时还没到最大年限,那么附加险还能够继续保到最大年限为止。

现在附加险已经成为了一种主流,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在产品上推出了附加险。轻症、特定疾病、附加医疗都是很好的选择,但也有很多附加险的保障方案复杂而没有实际意义,完全可以不用附加,而且附加险是要另外收取保费的,大家在选择时尽量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
综上所述,我们购买怎样的主险往往是出于某种需求,购买附加险则是取决于怎样的主险,以及我们需要保障的主险里未覆盖的范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金保险费的联系与区别
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很多对保险有一定了解的人,都常常混淆“保险费”与“保险金”的区别。事实上,这两者是两个不同的保险名词,意义大不相同。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理清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义务。如被保险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
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金额。
保险金与保险费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费”和“保险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购买保险而向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的费用;而保险金则是指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出现法定的事由时,由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向相关人员给付的金钱和其他待遇。
通俗讲,保险费是买保险所交的钱,而保险金是买保险后得到的回报。
保险费与保险金虽然有一定联系,但实际上两者有着非常大的区别,保险费是买保险所交的钱,而保险金是买保险后得到的回报,我们应该准确理解和使用这些概念,以免造成混淆。
第三责任险与交强险的联系区别
第三责任险与交强险是车主们在投保车险时,常用的两种车险。那么这两种车险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与区别呢?在很多车主眼中第三责任险交强险是没有区别吗?当日后一旦出险后的不到相应的理赔,才知道第三责任险交强险并不是一回事。这两个险种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哪?
区别第三责任险交强险首先要从它们的定义入手,什么是交强险,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
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什么是第三责任险,第三责任险既为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实施强制保险。在一些保险险种里面,将某些第三者受到保险车辆事故损害造成的损失,作为了除外责任对待。即便这些受害人是第三者,即便受到交通事故的损害,即便被保险人应该为此承担民事责任,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这部分的保险赔偿责任。
了解了第三责任险交强险的定义我们在来了解保险责任,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都为可赔范围,但是交强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不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而第三责任险则是保险公司是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交强险负有社会管理职能。有利于道路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有助于减轻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第三责任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且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第三责任险交强险有很大差别。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第三责任险与交强险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保险,对于车主来说理解这两种车险的联系与区别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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