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南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记录
2016南京生育保险的新政策
南京市政府为响应国家二胎政策,近期出台了一系列生育保险新政策,主要包括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10天生育津贴;机关事业单位也要参保,缴费比例降低;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享受30天生育津贴;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也可享医疗费用待遇等。以下具体介绍2016年南京生育保险新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也要参保,缴费比例降低
《南京市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到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而且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受10天生育津贴。
此前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不在范围之内。根据新政,覆盖范围扩大到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及外国人)。
按照原先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比例为0.8%,职工个人不用缴费。新政明确,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暂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相比0.8%的缴费比例有所降低。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享受30天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新政增加了职工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的5种情况,包括: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也可享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政策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根据新政,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新出台的南京生育保险政策中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暂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相比0.8%的缴费比例有所降低,这也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大力促进生育保险办理。
南京生育保险办理的流程
在南京是员工的生育保险是由所在企业办理的,那么企业办理南京生育保险的流程是怎样的?主要流程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至社保局,经过工作人员审核后,为员工发放办理生育保险证明。下面具体介绍生育保险办理的流程。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你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7、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8、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你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在进行南京生育保险办理时需注意携带的材料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
生育保险享受的待遇
一般我们从工作开始就要 买社保,社保中的生育保险是不分男女的,但是,买了生育保险到底会享受到哪些生育保险待遇呢?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慧择提示:积极的参加社保,主动了解社保知识,是我们每个社保缴纳者的义务,运用社保来积极的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