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的改革最近闹得是沸沸扬扬,然而真正敢“下家伙儿”的单位部门并不是很多。近日广东率先开始改革养老保险,做一次破冰之旅。
近期,有媒体就取消养老金双轨制发表的社对养老金双轨制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这已成社会基本共识。但怎么改,如何推进却仍是横亘在眼前的一道难题。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纹丝不动。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以削弱改革阻力。
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关养老金并轨改革,推进时间已经超过5年半。
2008年2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上述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但近期的者回访发现,“多数纹丝未动,只有广东开始‘破冰’”。
报道称,浙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没开始做,还处于思考当中”;上海养老试点的推进目前尚无实质性突破;山西许多个企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老的养老金制度,并没有与并轨有关的改革迹象出现;重庆虽然开展了统计事业单位员工总人数、了解工资水平等“摸情况”的基础性工作,但严格来讲,改革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广东则进行了“半吊子改革”,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
“为什么五年过去,基本上没有什么对试点更积极的评价,没有拿出全国推广的方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认为,“就是受制于我们目前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何为“统账结合制度”?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曾指出,在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
社会统筹部分缺乏激励效应,“无票乘车”现象难以避免;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增值也困扰着制度的发展,不仅制度设计所预期的激励效应无法实现,而且过低的个人账户收益事实上产生了逆向激励。
机关单位未动 向下并轨致改革阻力重重
“现在试点,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同步改革,同步推进,否则的话改不动。”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改革利益得相对均衡,或者说不能在改革过程中又拉大了差距,否则阻力肯定会很大。”
据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向下并轨”的方式,拉大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比如,一听说养老金改革,不少大学老师
申请提前退休,制度倒逼人做出不合理的选择。”齐传钧说。
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其实是“三轨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其中,第一轨的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高于第二轨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轨”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享受的待遇低于上述两轨。当初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主要方向是将第二轨向下和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并轨”,这样形成的新的第二轨和第一轨之间的距离反而变大,试点方案受到阻力较大也是必然的。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副教授杨俊一直关注养老金待遇差距数据。有统计显示,2005年,企业、事业、机关的人均年离退休费分别是8803元、16425元和18410元,事业和机关的人均养老金分别是企业的1.8和2.1倍。
“这个差距维持了下来。”杨俊说,“整体来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两个人群的劳动关系不一样,他们所参与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同的,而这两个制度的改革并不同步,企业职工其实是改革比较快比较全面的,但是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相对慢一点。”
养老保险的改制势在必行,在这其中必然会出现很多棘手的问题等大人们去解决。既然改革不可避免,那么就应该先前看,大胆走。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最早于1986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到1993年全部实行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分享养老保险初期的相关知识。
我们国家最早实行缴纳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开始,在国企单位试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当时由固定工和合同制双轨运行,到1993年,开始全部实行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逐步推广到其他各个企业,并且逐步扩大缴费覆盖面,陆续出台个体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国家是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各个地区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先有后。
此外,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的?由于国家是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各个地区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部分地区在1986年便实施了养老保险,直到1993年才推广至全国,过去职工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的改革最近闹得是沸沸扬扬,然而真正敢“下家伙儿”的单位部门并不是很多。近日广东率先开始改革养老保险,做一次破冰之旅。
近期,有媒体就取消养老金双轨制发表的社对养老金双轨制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这已成社会基本共识。但怎么改,如何推进却仍是横亘在眼前的一道难题。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纹丝不动。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以削弱改革阻力。
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关养老金并轨改革,推进时间已经超过5年半。
2008年2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上述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但近期的者回访发现,“多数纹丝未动,只有广东开始‘破冰’”。
报道称,浙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没开始做,还处于思考当中”;上海养老试点的推进目前尚无实质性突破;山西许多个企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老的养老金制度,并没有与并轨有关的改革迹象出现;重庆虽然开展了统计事业单位员工总人数、了解工资水平等“摸情况”的基础性工作,但严格来讲,改革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广东则进行了“半吊子改革”,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
“为什么五年过去,基本上没有什么对试点更积极的评价,没有拿出全国推广的方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认为,“就是受制于我们目前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何为“统账结合制度”?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曾指出,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社会统筹部分缺乏激励效应,“无票乘车”现象难以避免;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增值也困扰着制度的发展,不仅制度设计所预期的激励效应无法实现,而且过低的个人账户收益事实上产生了逆向激励。
机关单位未动 向下并轨致改革阻力重重
“现在试点,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同步改革,同步推进,否则的话改不动。”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改革利益得相对均衡,或者说不能在改革过程中又拉大了差距,否则阻力肯定会很大。”
据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向下并轨”的方式,拉大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比如,一听说养老金改革,不少大学老师申请提前退休,制度倒逼人做出不合理的选择。”齐传钧说。
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其实是“三轨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其中,第一轨的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高于第二轨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轨”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享受的待遇低于上述两轨。当初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主要方向是将第二轨向下和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并轨”,这样形成的新的第二轨和第一轨之间的距离反而变大,试点方案受到阻力较大也是必然的。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副教授杨俊一直关注养老金待遇差距数据。有统计显示,2005年,企业、事业、机关的人均年离退休费分别是8803元、16425元和18410元,事业和机关的人均养老金分别是企业的1.8和2.1倍。
“这个差距维持了下来。”杨俊说,“整体来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两个人群的劳动关系不一样,他们所参与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同的,而这两个制度的改革并不同步,企业职工其实是改革比较快比较全面的,但是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相对慢一点。”
养老保险的改制势在必行,在这其中必然会出现很多棘手的问题等大人们去解决。既然改革不可避免,那么就应该先前看,大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