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排名,哪种最好
慧择网介绍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排名
“看病贵”一直是人们非常困扰的难题。对于经济一般的人士来说,一旦遇到大病,很可能因治病带来经济负担,所以适当的给自己和家人做好重大疾病保险保障非常必要。那么重大疾病保险哪家好?下面小编为您介绍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排名。
1、中国人寿国寿康宁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适用年龄:28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重大疾病、身故、高度残疾
2、中国平安平安康泰终身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重大疾病
3、太平人寿太平福禄双至保障计划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4、新华人寿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重大疾病
5、泰康康悦人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满期生存金、身故、重大疾病
6、太平洋保险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意外伤害
7、人保健康关爱专家终身重疾个人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28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重大疾病
8、太平洋保险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综上所述可知,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热度排名中,中国人寿国寿康宁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占据第一位,其次是中国平安平安康泰终身保险。此外,新华人寿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健康关爱专家终身重疾个人疾病保险等也是备受消费者欢迎的保险产品。
最好的重大疾病保险排名 这里为您详细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哪种好?
据了解, 重大疾病保险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两种,定期重疾险有一定的保障期限,一般到60岁、70岁时保障就会终止,但投保人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会以一定保费的形式或既定金额返还保险金;终身重疾险保障期限为终身,保险有效期直到身故为止,不受年龄限制,满期同样可获得一笔满期给付金。
保险专家介绍,从保障范围来说,有的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是十几种,有的上百种,甚至有的达到了数百种重大疾病。但是一些专业人士却提醒消费者,判断重大疾病保险哪种好?不能说保障的重大疾病的种类越多的就越好。有些重大疾病保险虽然保障的疾病种类达到数百种,但是在这些疾病当中有好多的疾病是世界罕见的,发病率微乎其微。反之,因为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多,保费自然而然的就高很多。用这么多的保费,去保基本不会发生的风险,不符合保险的价值观念。一般来说,重疾险应该选择自己比较有可能发生的疾病来投保,因此在选择产品时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
最好的重大疾病保险排名:
热门产品一: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新康宁”的主要特点有:保障范围更广泛,涵盖40类重疾。2012版康宁终身保险的保障范围由以往的20类重疾增加到40类重大疾病,不仅全面涵盖了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25种重疾,还涵盖了目前较为常见的其他15类重大疾病。责任设计更人性,10类轻症提前给付。该保险专门设定了原位癌、特定年龄视力受损、多种介入手术等高发、频发疾病等10类轻症特定重疾保障范围。一经发生10大轻症,提前给付保额的20%,同时不减少身故和高残保障金额,真正体现人性化的关爱。这样人性化的理赔给付正是中国人寿考虑到了目前原位癌等轻症重大疾病发病率不断增加的情况,彰显了中国人寿对客户人性化关怀的企业责任。同时,中国人寿对新康宁产品定价首次采用了中国人寿重疾发生率表,是行业首家根据自有经验编制并应用重疾发生率表的公司,产品费率较市场同类产品更具优势。而且新版康宁终身保险不受保监会关于未成年人死亡赔付最高10万元规定的限制,可以更大限度地满足家长对孩子重疾保障的需求。其保障范围之广、产品设计之妙,可以说是国内健康险产品仅此一款。
保障健康、保障未来,是每一个现代人的明智选择,升级改版后的行业地标性产品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2012版)可以较好地满足疾病风险保障和资产安全稳健的需求,将持续成为古都市民生活中最忠实的“健康卫士”。
热门产品二:新华保险 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险
新华保险推出的“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在研发之初就被定位为“惠民”保险。所谓“惠民”是指不论客户是什么年龄、什么性别,保费一律都是1000元一份。客户只需按自己的缴费能力购买相应的份数即可,不必再为记不住每年所交的保费而烦恼。
“健康福享”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低廉,即“交得少保得多”,是一款经济型 健康保险计划,另外,“健康福享”涵盖了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32种(类)重大疾病,这些病种包含了现代临床医学的200多种大病,由此可见,“健康福享”足以帮助人们在发生重大疾病时,能拿到一笔可观的应急金。
“健康福享”最大的亮点还在于它可以到期返还保险费。新华保险基于客户普遍对保险到期后不能归还保险费用的担忧,人性化地将“健康福享”设计成返还型的健康险组合,即当被保险人健康生存到70周岁时,且未发生任何理赔的情况下,新华保险将返还保险费,这样客户就可以得到一笔颐养天年的养老补充资金,可谓是“大病给钱,没病还钱”。
通过以上对重大疾病保险的分类、保障范围、热门产品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消费者会对重大疾病保险有所认识。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不仅可以缓解看病的经济压力,而且也可以提高生命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个人保险排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环境、食品安全等问题也在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疾病的多发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选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这里就为您介绍重大疾病保险个人保险排名。
个人保险排名一:中国人寿国寿康宁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保险利益:重疾保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和主动脉手术。豁免保费,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障,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个人保险排名二:中国人寿国寿康宁定期保险
保险利益:重疾保障,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和主动脉手术。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高残保障,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个人保险排名三:太平人寿太平福禄双至保障计划
保险利益: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00周岁后,按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罹患约定的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生命关爱保险金,被保险人罹患终末期疾病,按保险金额给付生命关爱保险金。特种疾病津贴,针对发病率极高的心血管疾病,特为冠状动脉成形术额外提供10%基本保险金额的特种疾病津贴,且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分红,每年增额红利直接增加基本保额,还有终了红利。
个人保险排名四:太平洋保险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
保险利益:身故或全残保障:(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或者在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重大疾病保障:被保险人75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保险人按以下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下同)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保险人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红利: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分红。
个人保险排名五:中国平安平安康泰终身保险
保险利益: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未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二倍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暴发性肝炎,疾病末期。豁免保费,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初次患“重大疾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继续有效。附加意外残疾保险金,按条款附表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
个人保险排名六:新华人寿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利益: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费;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70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且未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未实施合同所指手术,将无息返还所交保费并继续对其承担保险责任。
个人保险排名七:太平洋保险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利益:重大疾病保障:(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内: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无息返还保费。(二)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按保额给付。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按保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障:(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1、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按保额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二)疾病身故或全残:1、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无息反还保费。2、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个人保险排名八:中国人寿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利益: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内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息返还保费;1年后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1年内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保费。因意外身故或1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患本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按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深度昏迷、严重脑损伤、帕金森氏症、阿尔兹海默氏症、良性脑瘤、多发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瘫痪、双目失明、肢体缺失、严重烧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主动脉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运动神经元病、慢性肝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失聪、失语、终末期肺病、脑动脉瘤开颅手术、脊髓灰质炎。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可按保额获身故保险金。
个人保险排名九:泰康人寿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保险利益: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后,若被保险人初患合同所指27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27种重大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衰竭;中风;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绕道手术;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阿耳茨海默氏病;严重脑损伤;昏迷;脑部良性肿瘤;多发性硬化;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慢性肝病;失明;听力丧失;丧失语言能力;终末期肺病;脑炎;颅脑手术;断肢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祝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一百周岁之生效对应日时,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保险金,合同终止。
个人保险排名十:人保健康关爱专家终身重疾个人疾病保险
保险利益:重大疾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身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在重大疾病保险个人保险排名中,中国人寿的国寿康宁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是第一名。但是,保险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除了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来定,还要详细了解理赔等相关事项,以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