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保险中红利的分配应当满足原则
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方式
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方式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寿险公司的“三差收益”即死差异、利差异和费差异。红利的分配方法主要有现金红利法和增额红利法,两种盈余分配方法代表了不同的分配政策和红利理念,所反映的透明度以及内涵的公平性各不相同,对保单资产份额、责任准备金以及寿险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也不同,因此从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出发,寿险公司内部应当对红利分配方法的制定及改变持十分审慎的态度,既要重视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贯彻诚信经营和红利分配的公平原则,又要充分考虑红利分配对公司未来红利水平、投资策略以及偿付能力的影响。
1.现金红利法
采用现金红利法,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寿险公司首先根据当年度的业务盈余,由公司董事会考虑指定精算师的意见后决定当年度的可分配盈余,各保单之间按它们对总盈余的贡献大小决定保单红利。保单之间的红利分配随产品、投保年龄、性别和保单年限的不同而不同,反映了保单持有人对分红账户的贡献比率。一般情况下,寿险公司不会把分红账户每年产生的盈余全部作为可分配盈余,而是会根据经营状况,在保证未来红利基本平稳的条件下进行分配。未被分配的盈余留存公司,用以平滑未来红利、支付末期红利或作为股东的权益。现金红利法下盈余分配的贡献原则体现了红利分配在不同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公平性原则。
在现金红利法下,保单持有人一般可以选择将红利留存公司累计生息、以现金支取红利、抵扣下一期保费等方法支配现金红利,对保单持有人来说,现金红利的选择比较灵活,满足了客户对红利的多种需求。对保险公司来说,现金红利在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支出的同时减少了负债,减轻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压力。但是,现金红利法这种分配政策较为透明,公司在市场压力下不得不将大部分盈余分配出去以保持较高的红利率来吸引保单持有人,这部分资产不能被有效地利用,使寿险公司可投资资产减少。此外每年支付的红利会对寿险公司的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压力,为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寿险公司会相应降低投资于长期资产的比例,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投资收益,保单持有人最终获得的红利也较低。现金红利法是北美地区寿险公司通常采用的一种红利分配方法。
2.增额红利法
增额红利法以增加保单现有保额的形式分配红利,保单持有人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期满或退保时才能真正拿到所分配的红利。增额红利由定期增额红利、特殊增额红利和末期红利三部分组成。定期增额红利每年采用单利法、复利法或双利率法将红利以一定的比例增加保险金额;特殊增额红利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政府税收政策的变动时将红利一次性地增加保险金额;末期红利一般为已分配红利或总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将部分保单期间内产生的盈余递延至保单期末进行分配,减少了保单期间内红利来源的不确定性,使每年的红利水平趋于平稳。
增额红利法赋予寿险公司足够的灵活性对红利分配进行平滑,保持每年红利水平的平稳,并以末期红利进行最终调节。由于没有现金红利流出以及对红利分配的递延增加了寿险公司的可投资资产,同时不存在红利现金流出压力,寿险公司可以增加长期资产的投资比例,这从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分红基金的投资收益,提升了保单持有人的红利收入。但是在增额红利法下,保单持有人处理红利的唯一选择就是增加保单的保险余额,并且只有在保单期满或终止时才能获得红利收入,保单持有人选择红利的灵活性较低,丧失了对红利的支配权。此外在增额红利分配政策下,红利分配基本上由寿险公司决定,很难向投保人解释现行分配政策的合理性以及对保单持有人利益产生的影响,尤其在寿险公司利用末期红利对红利进行平滑后,缺乏基本的透明度。增额红利法是英国寿险公司采用的一种红利分配方法,这种分配方法必须在保险市场比较成熟的环境下运行。
怎么样制定红利分配方案?
怎么样制定红利分配方案?
根据保监会200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红利分配方案的制定,大致有四种方法。
其一是根据销售分红险时宣传的保单红利演示水平为基础,确定向保户分配的“三差”分配因子,计算红利分配额和向保户分配的“三差”总额,并倒算出向公司分配的保单红利总额,以及总的可分配盈余。
其二是保险公司根据同期市场上同业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确定自己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和分配比率,以分红保险期末责任准备金数额为基础,计算得出向保户分配的红利数额。
其三是通过资产负债匹配方法确定保单红利分配方案。保险公司首先确定一个保单红利分配“基础方案”,该方案能够反映公司对未来分红保险业务发展的展望及分红保险客户的理性预期,一般选取“中等”档的演示红利。在以后的各年度,以上一年度的分配方案作为“基础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和确定当年的保单红利分配的大致水平。确定了分配方案后,公司会对不同比例水平下的分红保险账户中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找到能够保证评估后的资产略大于负债,而且各年度分红水平比较平稳的比例数值,最终确定当年的分红方案。
第四种方法则是按照红利利源分析结果确定红利分配方案。首先计算当年分红险的“三差”等实际盈余,然后综合考虑过去和未来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计提分红险特别储备,进而确定当年的实际可分配盈余。在此基础上,确定向保户和公司的分配比例,并计算相应的保单红利数额。
太平洋保险岁岁登高红利如何分配
作 为一款拥有多重特色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太平洋保险岁岁登高自然会涉及到红利分配问题。“岁岁登高”的红利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年度红利和 终了红利。消费者投保“岁岁登高”后,太平洋人寿将根据业务经营状况来确定该险种的红利分配方案,从而为消费者带来一定的收益。年度红利
太平洋保险岁岁登高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太平洋人寿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如果被保险人在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 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合同的年度红利将由公司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终了红利
太平洋保险岁岁登高终了红利在合同因发生保险事故、解除保险合同等情形而终止时给付。减保时,公司会给付合同减少的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终了红利。除减保外,终了红利在合同 保险期间内至多分配一次。
终了红利包括关爱金和特别红利两部分,其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公司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力终止的,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公司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相应增加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文就是太平洋保险岁岁登高的红利分配情况,由此可见,不同情况下,“岁岁登高”的红利分配方案不同,额度也有所差异。不管怎样,消费者都应注重保险的保障功能,不能一味地追求收益。若您已经购买了“岁岁登高”,可通过多种方法 查询保单信息,从而了解自己的投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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