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指定生效日和不指定有什么区别
互助计划和保险有什么区别?
生活中总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有的是惊喜,有的是惊吓。 面对风险,不同的人应对方法不同:互助计划、保险,就是应对重疾的两种态度。 很多朋友会好奇互助计划到底靠不靠谱?和保险到底有什么区别?
其实互助计划最大的优点就是简单容易理解,任何人只要预存9元即可加入,可保障几十种疾病,最高可获得30万元重疾保障金。只要有人出险,则大家平摊扣一点钱,没人出险,钱还是自己的。
保险是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它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现在很多平台还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互助计划,只要存 10 块钱,就可以获得 30 万的大病补助,由于交费少、保障高、易操作,吸引了大量会员加入。
也许很多人会好奇,10 元钱就能有机会获得 30 万,那还需要买保险吗?为了让大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深蓝君做了如下对比图供大家参考:
从对比图可以看出,无论从监管、还是具体保障,其实互助计划都存在极大的差异。下面这几点,你一定要知道:
1、互助计划靠谱吗?
保险的本质是一纸合同,受保险法的保护,而互助计划并不是。
互助平台并没有对互助项目兜底,在《行动公约》里,深蓝君看到了其他无法顺利获得互助的情况:
有可能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影响,而无法继续提供服务;
由于技术、网络等原因导致会员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会员数量低于 20 万人时,有权终止本项目。
互助计划有一句特别提示:会员对其他患病会员的分摊是一种单向赠予行为,尽管存在会员公约等约束机制,但并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
2、理赔服务不同:
另外深蓝君发现,互助平台很少公开提到这样一笔费用:如果发起求助,需要提前交 2500--4000 元的调查费。不管求助项目通不通过,这笔钱都是不会退还的。
为此深蓝君致电咨询了多家互助平台得知确有其事,对于这件事我还是挺惊讶的,因为保险公司所有的调查费用都是自己承担的。
审核通过后,还得把我们的个人情况和隐私在平台公示 7 天,其他会员可以在这段时间提出质疑,而保险所有的理赔都是隐私保密的。
3、保障成本不同:
互助计划只是看起来门槛很低,但是需要长期缴费,累计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深蓝君曾经也参加过一些互助计划,每个计划里面都存了 10 块钱,本来是奔着占便宜去的(花最少的钱,获得最高的保障),没成想其中 1-2 个平台每月都有互助事件发生,不到 2 个月,我存的钱都被扣完了。
而保险都是经过依据各种历史数据,严密的精算后,提交银保监会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销售的,所以整个产品精算体系并不相同。
4、运营监管不同:
同样很多互助平台的主体都是网络科技公司,对股东和资金等都是没有具体太多要求的。仅过去 2 年时间,就有数十家互助平台倒闭。
而对保险公司来说,在成立之初就已经银保监会严格把关,不仅对成立的股东和资金有严格要求,在保险法的规范下,通过偿付能力的实时监管和保证金制度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公司能持续运作。
上面这些风险点,深蓝君并不是想造成大家的困扰,只是希望大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至于要不要参加,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定就好。
法定受益人与指定受益人有什么区别?受益人怎么分类?
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区别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且在实操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允许指定父母、配偶、子女为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可以指定受益的顺序和份额,只有第一顺序的人都不在了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人才可能获得赔偿金。举个栗子:
上述例子如果被保险人身故获赔100万,那么由其母亲和妻子分别分配40万和60万;如果其妻子不在世但母亲仍健在,那么由其母亲获得全部赔偿金额100万;只有其母亲和妻子同时都不在世的情况下,才会轮到儿子和女儿按比例进行分配100万。
如果投保时不指定受益人的,默认为法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按照《继承法》的继承顺序来领取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受益人怎么分类?
对于受益人的分类,中国《保险法》未明示。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受益人可作多种分类。
1、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上述分类,是根据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例如,依中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此外,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为法定受益人。这是因为被保险人生存,则被保险人对保险金有请求权,这种权利是因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依附性决定的。但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而放弃。指定受益人是指根据“有权指定者”的意旨所确定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成为指定受益人。
2、原始受益人、后继受益人与法定继承人
依据受益顺序,可作如上分类。如同中国《继承法》,没有前一顺序受益人,后一顺序受益人才能取得受益权。
3、为自然人的受益人与非自然人的受益人
中国《保险法》对受益人的范围和资格未作限制。现实生活中以受益人为自然人居多。
4、单一受益人与多数受益人
对受益人是单数还是多数所作的分类。如果是多数受益人,则有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问题。当同一顺序有多个受益人,其中某一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受益份额应当由谁来受让?是由其他受益人均等受让,抑或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重新指定?中国《保险法》未见具体规定。
5、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与不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
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属于投保人为自己利益买保险,不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属于投保人为他人利益买保险。
6、财产保险受益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
英国及中国台湾允许在财产保险上设置受益人,可作此分类。中国仅人身保险有受益人,对财产保险设置受益人无规定。
当前银行为房地产业融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较为普遍但不合法的做法。即,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联手推出银行按揭业务,由购房者向银行申请买房贷款,购房者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购房者同时被要求购买房屋财产保险。尔后,银行在保险公司签发的“抵押住房保险保单”批注事项一栏里盖章,并注明:“本保单第一受益人为某银行某支行”。中国现行《保险法》对于财产保险并无“第一受益人”的说法。因此,银行只不过写了也白写。
保险受益人顺序说明
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
《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作了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除了家庭纠纷,债务清偿和税收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从法院的规定上来看,如何指定收益人,结果完全不同。若指定为法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负有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金额才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虽然在保险受益人的指定上两种方式从字面上解释都是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但二者有质的区别,后者是把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遗产来分割,而前者作为保险金的性质不会改变。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保险受益人说明,在保险行业中,不同的保险虽然责任与赔偿金都是不同的。
保单生效日各不同 需要区别对待
缴纳保费不等于保单生效
实际上,车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都是以保单生效日为起点的,而并非缴纳保费的时间。据肇事者周某介绍,他的爱车就是事发当天下午缴纳车险保费的,但工作人员提醒他,保单要从次日凌晨起才能生效,于是也就引出了他逃逸的想法。
据了解,车险和其他财产保险一般都没有及时生效的概念,一般当天办理完手续后,保险责任正式生效要等到第二天零时,在缴纳保费至保单生效的这段期限内,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无法理赔的,可以说仍是保险的“真空期”。所以,广大车主还应该特别谨慎驾驶,避免出险。
人身保险生效时间有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单生效期同样值得关注。
在新《保险法》中,对人身险合同何时生效有所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 保险单或者其他 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核保通过了,那么这份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那天,也就是投保人签名递交 投保单之际。反之,如果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后,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认可,那么保险合同就无法成立,更无法生效。这一条款对厘定寿险产品的生效节点至关重要。
旅行险生效日期通常可选择
旅行保险为例,这类产品通常可允许被保险人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而非投保日及时生效。比如9月1日投保时,投保人可将实际保险期限定为9月10日起生效。通常生效时点为当日零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产品最快的生效时间通常为投保次日凌晨,换句话说,如果你第二天启程旅行,就必须提前一天投保此类产品,否则,你将无法获得旅行首日的保障。
健康险要留意“观察期”限制
健康类保险产品则会设置“观察期”,这一特殊的时间段应引起被保险人重视。观察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利益,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普通住院类 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 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在保单条款中,能清楚知晓产品观察期的长短。
在观察期中即便发生保险事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保费。但同一起保险事故发生时,若投保人投保了不同健康险产品,且各自观察期不同,那么是能获得区别对待的。只要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某个产品的观察期,就能获得该保险的相应赔偿。
从以上可以看出,保单生效的时点,可能并非是您签订保单之时,也并非是缴纳保费之日,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生效时间。专家提醒,在投保之前要仔细阅读相关的条款,询问清楚保单生效的时日,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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