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保险停售是真的吗 火眼金睛带你辨真假
据了解,2017年5月11日保监会下发人身险【2017】134号文件,对人身保险产品做了进一步的规范整顿,提出了“四项鼓励七项注意”,要求险企须在10月1日前完成整改。那么10月1日保险停售是真的吗?别着急,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10月1日保险停售是真的吗?火眼金睛带你辨真假关于10月1日保险停售是真的吗,据保监会要求,现有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10月1日之后将停售,其中保监会134号文件中对相关保险停售的指示主要有两项:
1)万能险以及投连险只能作为一个独立险种销售,不得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
万能险以及投连险不得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意味着,一方面很多现有的很多此类产品将陆续停售,直至10月1日前完全消失,保险公司的产品形态和销售策略将会受到极大影响;另一方面,将保障与理财相互剥离,万能险新产品上线将以主险形式存在,凸显其理财属性,同时,除最低保证利率3%外,其他预期收益都是不确定的,一定程度上将减弱产品对市场的吸引力。
2)两全险以及年金险5年之内不得返还。生效即返还的、一周年即返还的、返还力度大于已交保费20%的保险产品,要求在限期整改的10月1日内完成自查和整改。
两全险以及年金险5年之内不得返还。这条规定具体表述为“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是“保险姓保”的具体体现,强调的是年金保险的养老保障功能。目前,市场上挺多寿险公司的产品组合,在首年即可实现返还;返还比例各不相同,包括保费或保额的 10%、20%、30%,返还的保险金可领取也可不领取,不领取则滚入万能账户中。这种产品更倾向于理财属性。
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拉长了所谓“保本”的时间。一张年金保单,从投保开始,5年后,第一次领取保险金,一直领取5年,才会拿回已经保费,从时间上而言,这样保单至少需要存续10年,才能见到所谓的“预期收益”。
【相关介绍】
10月1日保险新规
为什么出保险134文件
总结:关于10月1日保险停售是真的吗,当然是真的了。据保监会134号文件要求,险企必须在10月1日之前完成自查和整改,意味着现有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10月1日之后将停售,保险公司也必须根据规定调整现有的经营策略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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