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是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而成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是一年一交,参保人缴纳费用可以享受一年的医疗保障待遇,那么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我以长沙为例。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村卫生室,可报销70%,个人自负30%;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报销60%,个人自负40%;
3.院校医院、医务室,可报销70%,参保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普通学生自负30%。
一个结算年度内,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的限额为800。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扣除起付线标准200后,可报销85%;
2.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和县级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标准300后,可报销70%;
3.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标准500后,可报销65%;
4.市级乙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标准1100后,可报销60%。
一个结算年度内,所发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的限额为15万;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平产最高可补助1300;
2.剖宫产最高可补助1600。
孕产妇因为高危重症救治而导致发生的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疾病住院的相关标准予以报销支付。
四:大病医疗:
1.普通群众起付线标准为22324;困难群众(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标准降低50%,为11162元;
2.普通群众报销标准为:0至3万可报销60%、3万至8万(含)可报销65%、8万至15万(含)可报销75%、15万以上可报销85%;困难群众报销标准为:0至3万可报销65%、3万至8万(含)可报销70%、8万至15万(含)可报销80%、15万以上可报销90%;
3.普通群众年度限额统一为40万;困难群众没有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9月份到12月份,大家要留意缴费时间,避免错过了,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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