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婚姻险与夫妻联合寿险类似新国五条出台后,为突破限购及税收政策,有夫妻选择通过假离婚来解决买房问题,一些地方的民政局甚至出现排队离婚的现象。假离婚存风险,有些人由此开始关心市场上是否有相关保险产品,可以保障夫妻婚姻安全。除此之外,市面上也有数款更倾向于保护婚姻弱势一方的险种,但除了内容上跟婚姻有更多相关性外,其余的内容与普通分红险仍无太大差异。
这些年我国“假离婚”现象在明显增多,去年部分险企推出了新的婚姻险,据了解,婚姻险和普通的分红险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专家提出用保险来保婚姻并不靠谱。
婚姻险与夫妻联合寿险类似
新国五条出台后,为“突破”限购及税收政策,有夫妻选择通过假离婚来解决买房问题,一些地方的民政局甚至出现排队离婚的现象。上海某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甚至专门竖立警示牌,提示“楼市有风险,离婚须谨慎”,为买房而离婚的夫妇,假如中间有人假戏真做,法律不保护另一半。“假离婚”存风险,有些人由此开始关心市场上是否有相关保险产品,可以保障夫妻婚姻“安全”。
媒体人了解到,2011年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出来后,婚姻险才开始在市场上出现。从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主流险种来看,婚姻险大多是一种夫妻捆绑保险计划,夫妻共享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共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都有受益权,实质就是养老与保障兼顾的分红型保险,可以简单理解为把夫妻联合寿险换了个名字。除了必须在婚姻存续期才可领取保险金外,与普通的保险产品没有太大区别。而购买婚姻险后如果夫妻离异,只要双方商定,保单可以拆分成两份,保额也随之分成两份,各自进行保障,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除此之外,市面上也有数款更倾向于保护婚姻弱势一方的险种,但除了内容上跟婚姻有更多相关性外,其余的内容与普通分红险仍无太大差异。如阳光人寿推出爱你一生A款,只能由丈夫作为投保人,妻子作为被保险人,以体现出丈夫对妻子和家庭的责任感。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相应获得剩余的部分,比例一旦选择无法改变。如果丈夫一开始就选择将权益百分之百归妻子所有,那么即便离婚,保单利益也将全部由妻子享有。可见,婚姻险并不保爱情和婚姻,投保人仍要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及经济状况来确定是否购买此类产品。
按需投保不必在意表面文章
既然婚姻险不保婚姻,家庭还有必要购买保险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与其挖空心思相互提防,既伤害夫妻感情,又无法起到保障作用,不如尽早完善
家庭保险规划,用保险为爱家筑牢防火墙,婚姻生活方能幸福美满。
对于初创期的两口之家,一定会充满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此时保险计划也应及早着手。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还不够丰厚,家庭财务尚处在打基础的阶段,在保险消费方面应该量入为出,意外、重疾险不可少。意外保险一般涵盖普通意外、交通意外等,保障期限一年,每年保费只不过二三百元。疾病保障则可选择
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
医疗保险。若工作单位办有医疗保险,那疾病保障金可作为基本医疗的有力补充。同时,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条件下,养老险也有必要跟进,购买
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
补充养老金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25%至40%为宜,过多增加经济负担并不可取。
对于三口之家的家庭
保险理财来说,在投保时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夫妻双方的
保险规划。对于一个三口之家来说,一般是先大人再孩子,因为大人就是孩子最安全的保障。男性多半是家庭经济支柱,一旦发生疾病、意外等风险,对于家庭经济会造成毁灭性打击。所以,身为人夫的男士更应该为自己买保险,这样既是对经济收入的保障,也是对家庭责任的体现。而由于女性癌症的发病率高,所以,妻子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上高一点额度,以消费型为主,保险额度在30万以上。
夫妻双方做足保障后,可以考虑为孩子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
意外医疗保险,费用不多,可以购买充足。其后可以考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这类保险能提供孩子一路成长中的保障和未来教育经费的支持,能体现出父母对孩子的关爱。需要提醒的是,保险条款中附加保费豁免保险不可缺少。在长期主险上附加具有投保人
豁免保费功能的附加险,能够保证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因伤残丧失了缴费能力,所有保障及收益都将继续有效。增加的保费不多,却能让孩子的避风港湾免于狂风暴雨。
两个人的感情并不是单单靠一份保险就能够维持的。婚姻险只是表面上为家庭的和睦提供了保障,我们应该更多的靠自己去完成婚姻上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