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残,本公司将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示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水陆交通意外额外给付: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或残疾,本公司除了按合同规定支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外,还将另按该保险金的二倍给付水陆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
4、航空意外额外给付: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或残疾,本公司除了按合同规定支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外,还将另按该保险金的四倍给付航空意外额外保险金。
备 注
产品特色保费低廉,提供多重高额交通工具意外保障
享受一年的航空意外保障,免除多次购买航意险的麻烦
多种附约组合,保障更加全面
案例设计40 岁的李先生是一家跨国公司的区域经理(假设职业或工种类别为第一类),常年在外出差,经常目睹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李先生目前虽然收入不菲,但考虑到万一遭遇意外事故其家人的生活水准必将下降许多。经过仔细比较后,他选择投保了生命人寿[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额20 万元,年缴保费460 元。则其保险利益为:
意外身故赔付20万元保险金
乘坐公共水陆交通工具而致意外身故或全残,赔付60 万元保险金
乘坐公共航空交通工具而致意外身故或全残,赔付100 万元保险金
注:若李先生遭遇上述意外事故后致残疾,将对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上述对应的保险赔付额。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