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随着2016上海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实施,上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将进一步提高,不管是在门急诊报销,还是在住院报销方面的比例都有所提高,使城乡居民切实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福利。健康投资,小投入高保障,低至11元门急诊报销比例2016年的上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此外,2016年起,上海农村居民也将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农村居民通过转诊到二、三级医院就医将不再垫付医疗费。
随着
2016上海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实施,上海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待遇将进一步提高,不管是在门急诊报销,还是在住院报销方面的比例都有所提高,使城乡居民切实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福利。
健康投资,小投入高保障,低至11元
门急诊报销比例
2016年的上海城乡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
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
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此外,2016年起,上海农村居民也将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农村居民通过转诊到二、三级医院就医将不再垫付医疗费。全市1300多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结算,村民们可以足不出村就近就医。
2016上海城乡居民
医保新政策的实施,对医保的缴费时间、缴费标准以及报销比例等方面都做出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更加符合当前上海市当前的发展状况,也更加符合上海市城乡居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