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主没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却没有营运证,那就相当于是无证经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黑车”。《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合同到期后若不及时续保,车辆在此期间出事故,其损失都需要车主一力负责。
车辆营运证是什么?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车主拥有车辆运营证就可以合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仅需要营运证,更需要汽车保险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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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主没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却没有营运证,那就相当于是无证经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黑车”。因此车主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前就要按规定办理营运证,而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驾驶员就意味着要大部分的工作时间都是在进行驾驶,而这就容易疲劳驾驶。为了减少因疲劳驾驶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我们不仅要安全行车,也要提前为自己和爱车购买合适的汽车保险来进行风险的转嫁。
已经到手营运证的车主购买汽车保险该注意哪些呢?第一是不要重复投保。《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也就是说,即使
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其次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同时保险要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
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最后要及时
续保。合同到期后若不及时续保,车辆在此期间出事故,其损失都需要车主一力负责。
慧择提示:车辆营运证是车主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前提,想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就需要先办理相关营运证,同时也需要提前为自己和爱车购买汽车保险来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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