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 让您的财富稳健增值
发行机构:生命人寿
产品类型:养老保险
保障期限:终身
产品简称:生命e理财年金保险(万能型)
投保年龄:最小18岁最大55岁
缴费期限:一次性
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合同终止:1.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含追加保险费)-累计部分领取申请金额-累计年金给付金额;2.个人账户现金价值1个人账户现金价值=本公司收到退保申请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退保手续费二、年金给付在本合同生效满五年后,若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按以下约定之一分期领取年金:1.年领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1日)及之后的每个首次领取日对应的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在个人账户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本公司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6%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续有效。2.月领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1日)及之后的每月1日零时仍生存,在个人账户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本公司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0.5%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续有效。3.转换年金选择权被保险人可将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保险。若被保险人选择将本合同的全部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保险,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选择将本合同的部分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保险,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公司将按转换时被保险人选择的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领取方式,向被保险人分期支付年金。具体领取金额或领取年限等事宜将在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合同中约定。
产品说明
产品特点:
1.不收取初始费用和保单管理费,财富自生效起即时增值
2.每月结算账户价值,每年12次复利计算,财富稳健增值
3.费用流向清晰,资产变动透明,资金增减灵活
4.下设最低保证利率,上不封顶,实际结算利率将在最低保证利率之上浮动,惊喜收益全部归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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