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保险单据都保存好了吗
拉客户时巧舌如簧夸大产品预期收益率,购买理财产品后却可能出现亏损;即使有了保险理念,但过于复杂的保险产品、保单续缴和退保流程都异常麻烦。本报此前刊登了一些市民遭遇到的不愉快消费经历,其中部分案例涉及的金融机构已经回复。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一定要深入了解签约条款,不要盲目轻信高收益的宣传,更不能糊涂消费。
保险公司将补齐分红
日前曾报道,党小姐到某银行世纪城分行存款,在银行员工的劝说下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分红险,花钱买了保险分红却和当时承诺的不符。
该银行回复称,经核实实际购买这家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是党小姐的丈夫杨先生,于2010年2月在世纪城支行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富贵人生产品,目前已经到了第三个缴费期。由于当时杨先生在系统内的地址录入错误,导致该保险产品的缴费凭证、分红报告、贵宾卡等未寄到杨先生手上,因此党小姐非常不满意并投诉。
2012年3月9日,这家银行与保险公司保障项目组约见党小姐并详细了解情况,目前已与党小姐达成共识,解决了两个问题。党小姐没有拿到的缴费发票、每年的分红报告及贵宾卡,由保险公司补齐后,于昨日送到党小姐手中。银行方面表示,党小姐可能对分红的来源和分红明细不清楚,银行已向党小姐详细解释和计算每年的分红情况,党小姐表示满意。
经了解,党小姐还在其他银行和保险公司购买过多种保险产品,对于保险产品,党小姐很赞同也很乐意购买。经过沟通,党小姐对反馈和服务表示肯定,并表示今后若有需求还会继续购买保险产品。
提醒市民保存好单据
2009年3月,朱女士听信了一名业务员的宣传,填写合同购买某保险公司的人生寿险等两份产品,结果发现收益跟当时说的完全不同。详细研究发现,合同上漏洞百出,并将原本的保险产品擅自分解,不仅承诺的预期分红没能实现,至今还已投保5万多元。
接到客户对业务员的投诉后,这家保险公司初步查明:涉及客户为其儿子投保的两份保险合同,保单制发日期分别为2009年3月20日、2009年5月31日。保险投保手续齐全,投保人系亲笔签名,签署了投保单、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健康保险投保提示、和谐人生终身寿险(万能险)产品说明书、保险合同送达回执。该业务员具备保险监管部门认证的保险代理销售资格。保险合同首页上明确注明了保险合同签收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犹豫期提出退保申请可以全额退还所交保费。投保人分别于2009年3月25日和2009年6月5日亲笔签署了保险合同送到回执。投保手续是在投保人办公室办理,业务员先后3次与客户进行了保险事宜的讲解和沟通。
这家保险公司表示,将按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认真处理好朱女士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报备监管部门。
对于此前报道李先生反映的转存后2000美元不翼而飞的事件,经这家银行昨日认真查实,该款项并非转存,而是客户后期到银行办理了取款,银行留存有经客户签字的取款凭证为据。在此,银行建议客户保管好在银行办理业务的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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