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智盈人生万能险保障成本计算
咨询内容:各位好,最近有朋友向我推荐平安智盈人生万能险,因此我粗粗看了一下这个险的条款。有这样几个问题请教:
一、保障成本按每千元危险保额计算得来,根据10。5条款危险保额:指结算日零时的保险金额减去保单价值后的数值;而根据5。3条款:我们每月收取保障成本后,保单价值按收取的保障成本等额减少,这样有以下公式:1、保障成本=(保险金额-保单价值)*每千元危险保额/1000;2、保单价值=(上个结算日)保单价值-保障成本;可以看到保障成本、保单价值二者计算时形成循环引用,产生矛盾,是否我理解有误?
二、以某人参保智盈人生主险基本保额20W,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8W,则根据附加重疾合同2。2条款: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主险合同保单价值均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如果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主险合同终止。
假设该人出险(重疾),此时给付保险金额等于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该金额比主险合同保单价值的105%小),则给付保险金额与主险合同保险金额之比为18W/20W=90%,是否意味着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主险合同保单价值均减少90%?
咨询网友:deepblue (厦门)
专家解答:
广州 平安人寿 荣晓辉
万能险相对于其它传统分红险,资产通明公开,客户明明白白消费。危险保额关联因素:性别,年龄;保障成本关联因素:性别,年龄,职业。 你所提到第一问题是保险精算师做的工作,在这里我就不多做说明啦。
第二问题:假设智盈主险保额是20万,重疾也是20万
初次发生重疾:
当保单价值少于重疾基本保额20万时,按合同约定的重疾基本保险金额20万赔付,智盈人生保险合同终止;当保单价值大于重疾基本保额20万时,则按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105%赔付,智盈人生保险合同终止;假设智盈主险保额20万,重疾18万,
初次发生重疾:
当保单价值少于重疾基本保险金额20万时,按合同约定的重疾基本保险金额18万赔付,智盈人生主险20万保额等额减少,保单价值相应减少,且重疾合同终止。此时智盈人生主险基本保额为2万。主险合同继续有效。当保单价值大于重疾基本保额且少于20万时,按保单价值105%赔付,智盈人生主险20万保额等额减少;重疾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当保单价值大于重疾基本保险且大于智盈主险基本保额20万时,按保单价值105%赔付重疾,保险合同全部终止。
温馨提示:一年期的意外险及医疗险不适合附加在万能险,投连险等交费灵活的险种,及短期交费的险种,或者20年交,30年交的主险上。建议单独购买,合情合理合法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不知道你的年龄,性别,职业是?可以给你一些关于万能险保额,年交保费,交费期的建议。
广州 平安人寿 侯超凡
你好。我相信你对万能险已经有了很深的认识。其实万能险是一份很透明的险种,理解透了就会觉得很有意思的啦。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结算日在平安来说是指每个月的第1日。这一天的零时除了会扣除保障成本以外还会确定上一个月的结算利率。后者是先执行的程序。举个例子,假设年缴保费6000,选择20万的寿险保额,保单第一年的第一个月,扣除初始费用后剩下3000元,第一个月的结算日到了,那么首先确定过去一个月的结算利率(日利率*实际天数),然后计算出利息(假设为10元),那么这个时候现金价值变成3010元,代进第一条公式可以计算出保障成本A,(这条公式算出来的是相应的年保障成本,结果还要乘于实际天数/365)。
接下来到了第二个月的结算日时,保单价值就是由第二条公式算出,也就是说本月的现金价值是由上个月的保单价值(3010)减去上个月的保障成本A得出来的。因此两条公式并不冲突。
第二个问题,如果寿险(主险)保额高于重疾险保额,且保单的现金价值不高于主险保额时,发生重疾赔付时,保单价值和主险保额都是等比例(按照主险保额及重疾险保额的比例,同你文中所述)减少的。保单继续有效;当保单现金价值高于主险保额时,发生重疾按照保单价值的105%赔付,赔付后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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